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無期已經過去8年了,請問還需要多久能出

時間 2022-09-23 14:45:58

1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就不好說,無期需要先減到有期徒刑,然後再減。

總的來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年。

也就是說再再快也還需要2年

2、還可以上訴嗎?

如果有新的證據證明遠判決確有錯誤可以申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式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無期,怎麼還能出來呢?除非有立功表現!應該不能上訴吧!已經定案了,也已經8年了,過上訴期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在雨中能夠表現良好,可以減刑,但是**就算怎麼減也不可能少於10年

而且必須在家裡有門而且很家底硬的情況

明白我的意思?

4樓:戀空の悅

無期當然是不讓你出來,除非有立功和重大立功!(花錢買專利或者揭發其他人之類,當然,監獄裡的人不可能知道,得想辦法搞到,然後送進去,懂我的意思嗎?)先想辦法減到20年,由於無期必須呆滿10年以上,所以,疏通的快的話,2年可以出來,代價當然很巨大!

上訴期過了,申訴啟動審判監督程式,或者上訪!

5樓:匿名使用者

謝謝大家了,我剛剛看到訊息,我昨天去了天津沒有見到人,不知道是怎麼了?我家也沒錢也沒有門路,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傷心!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什麼情況會判無期以上的刑法

6樓: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可能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是累犯,或其犯罪手段特別惡劣、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可能就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8樓:四哥有法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自首是法定從輕量刑情節,至於確切的量刑還要由法官根據具體案件裁定。在司法實踐過程,因過激行為、傷害致死的,一般不會判決死刑的,何況你朋友又不是主犯。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9樓:小鷹

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2009》對該罪名的量刑規定。

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零一條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第一百零二條 【重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第一百零三條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根據發案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傷程度、賠償情況等情節,合議庭(獨任庭)按本節規定量刑認為偏輕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條量刑時,可行使十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一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第一百零四條 【緩刑適用但書】除具有兩個以上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作賠償的;

(二)致2人以上重傷或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被治安處罰2次以上的。

10樓:世紀方舟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1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基本都會判無期以上。積極民事補償和檢舉立功等減少受害人損失和降低刑偵與審理時間成本的表現會有直接定有期徒刑的可能。

12樓:lawyer蒲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顧法律網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無期徒刑是否還要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仍然是要進行賠償的。

當事人因犯罪而被判處刑罰的,只是承擔了其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但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害人或其家屬有權對因當事人的犯罪行為而造成的物質損失進行賠償,而如果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則其家屬可以要求賠償的損失主要是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喪葬費等,如果是通過協商賠償的,則賠償專案及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不受上述賠償專案的限制。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14樓:匿名使用者

仍然還要賠償受害人,包括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致人死亡判無期,只是刑事處罰,是承擔刑事責任,賠償受害人損失是民事責任,承擔了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以在判處刑事處罰時酌情從輕處理。

2006年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在兩年已過,變成無期徒刑

15樓:海油胡椒

哪有新老刑法之說,都是97年刑法,只不過去年出了乙個修正案而已,對這個案子沒有影響的。

死刑緩期執行,緩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就可以轉為無期徒刑,不要聽樓上的瞎說,爭取好好改造,出來重新做人!

無期徒刑表現好,還可以減刑為有期徒刑,視情況而定還可以減刑。在監獄裡蹲十幾年是很殘酷的事情,不希望有人拿這個開玩笑。

16樓:a胡說哥

日 !日 ! 日!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判什麼死緩呀!直接給他吃乙個花生公尺!

從今以後乾脆殺人無罪!另獎金若干得了!反正中國人多!

17樓:匿名使用者

死緩考驗期滿,就是兩年考驗期滿之後專為有期徒刑,刑期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9樓:匿名使用者

從舊兼從輕原則,你的案件應當適用20年有期徒刑。

20樓:牽鑲卉

就是緩兩年槍斃,看這兩年你的表現,表現好的就等於無期,不好就送你上天堂嘍!就好比把你扔下飛機,隨後再扔給你一降落傘,看你接不接的住。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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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衝突,隨即叫人致其死亡,現在對方已被法院判處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無期徒刑。怎麼寫起訴狀?要賠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賠償原告(費用名稱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等)損失××元。

2、本案訴訟費由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後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明受侵害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就醫情況等,作過法醫鑑定的也應寫明結論。

此致××人民法院

具狀人(本人簽名):

××年××月××日

17歲少年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9年,量刑合理嗎

這個是合理的。法定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需要承擔10年以上的刑期。這個屬於最低的刑期了。但是法律規定,對於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所以判決是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下的9年有期徒刑進行判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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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 致人死亡 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主要在於主觀心態的差別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主觀上是故意 明知 積極追求危險後果的發生,對他人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 而過失致人死亡,主觀上是過失 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的後果。二者量刑區別很大,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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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如何能不判死刑

我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