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工作我簽不簽

時間 2022-09-22 04:11:12

1樓:戚廣利

問題很簡單,沒有什麼難的,解決辦法:

首先,對自己進行定位。分析一下自己的情況,你喜歡什麼工作,究竟應當做什麼,心裡一定要有數,不能含糊。

其次,如果不想做老師,就不要急於籤協議,就是條件再好也不要籤,這沒有什麼可惜的,否則,可能帶來你更多的煩惱。

再次,你的條件不錯,繼續努力,找你喜歡的工作。因為你還年輕,不能委屈自己。

2樓:匿名使用者

要壓證件的單位寧可不簽,這是違法的,簽約又不是簽合同,並沒有法律效應,應屆碩士生,其實也不需要當什麼老師,長沙這邊肯定會有工作的,廣東那邊人很雜的。樓主三思吧。可以去銀行工作啊,或者考公務員,這些都比當老師來得強。

3樓:大漠狂徒

個人建議你先簽了這份工作,又不是終身合同,先簽短一點的合同,三年以下,舉目無親對畢業生來說是正常的,自己闖唄。別猶豫,有想法就去做,沒有男朋友就去當地找乙個,哈哈。另外,在簽合同時,要謹慎,仔細看看合同條款,別被對方矇騙了,明白?

戶口這些好說,無關大局,祝你好運。

4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有好多條路,幹嘛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建議不幹

5樓:匿名使用者

先接受這份待遇還不錯的工作,因為現在的就業壓力還是很大的,作為剛畢業的研究生來說,還是先站穩腳跟,再求發展,我的個人經驗就是沒有什麼是一塵不變的,計畫總是趕不上變化,所以,先穩定再發展是我的建議,如果沒有上崗體驗這份工作,光猶豫光想是得不到什麼的,只會在猶豫不決中虛度時光浪費青春。

先接受這份工作,讓自己暫時充實起來,也許在工作中你不僅能解決個人問題(遇到意中人),還能在工作中有所小發展,積累第一桶金,慢慢接受這份工作,剛開始做老師並不意味著一輩子就要做老師,是不是?

再說,你先簽了合約,以後在工作中找到了新的更好的工作機會,到時再找個理由離開,我想沒有哪個學校會那麼黑的,他們說違約金很高,也只是一種約束罷了,作為過來人,不要對這個太認真,現在法律這麼健全,他還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不成。

總之,就像中國從建國到現在走過的路一樣,先穩定,在穩定中謀求發展是我的一點個人建議,希望能給你做個參考,因為我畢業後也有和你一樣的猶豫期,不過現在都好了,借用冰心《小桔燈》中的一句話「一切都會好起來的」。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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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給我更換工作崗位我不籤,還有經濟賠償嗎

有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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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勞動法相關規定,在廠裡工作14年,既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需要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如果這樣,廠裡有專嫁責任的嫌疑。改簽勞務派遣實質上就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只能和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經過你同意,你不同意的單位不能無法定理由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你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