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1、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如果單位有規章制度,你屬於違法規定,這種行為一般屬於違規行為。不構成挪用資金罪。
2、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2樓:浙江創業俱樂部
那是你們公司業務流程有問題,讓員工存在挪用資金的便利,法律層面解決問題的話,你們公司的整個流程都要遭殃,你們自己都無法解釋清為什麼要這樣做,經不住相關部門的調查。再說了,他有沒有從事業務活動,又沒辦法取證,最好是你們自己內部把流程解決得合理一點,讓員工鑽不了空子,否則永遠是無法避免類似事情發生的。
3樓:耶律洪齊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是否定型給你挪用資金的看一遍,呃,法院怎麼去看?建議第一時間去報警或者是去立案,或者是到人民法院去起訴,然後看你能不能把它定性為挪用資金罪。
4樓:芊羽x芊尋
這是必然的,只要沒有按照資金用途使用,就是挪用資金
如何正確認定挪用資金罪,挪用資金罪判多少年
挪用資金罪是如何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