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199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的聚眾鬥毆罪是新增設的罪名,源於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是從原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四方面罪名之一,它是指為了私仇、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多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的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結夥鬥毆和聚眾鬥毆是一回事。
我國199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的聚眾鬥毆罪是新增設的罪名,源於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是從原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四方面罪名之一,它是指為了私仇、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多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的行為。
3樓:北京杜律師
字面上沒有什麼區別。法律上就是聚眾鬥毆。
4樓:
結夥鬥毆和聚眾鬥毆是一回事,在法律上就是聚眾鬥毆。
5樓:薦讀超人
字面上沒有什麼區別。法律上就是聚眾鬥毆。
我國199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的聚眾鬥毆罪是新增設的罪名,源於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是從原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四方面罪名之一,它是指為了私仇、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多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的行為。
6樓:
原來沒有區別。來錯地方了
7樓:糖醋合排骨
沒區別.
就兩個字不同而已.
8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區別吧,不都是一幫人在打架麼
聚眾鬥毆結夥鬥毆的區別有哪些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構成的主體不同。聚眾鬥毆罪的構成主體是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結夥鬥毆的構成主體是結夥鬥毆的參加者和聚眾鬥毆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以外的參加者。
2、在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聚眾鬥毆罪的行為主體在客觀方面具有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結夥鬥毆行為的主體都是鬥毆行為的參與者,沒有組織、策劃和指揮。
3、造成的後果不同。結夥鬥毆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要比聚眾鬥毆罪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小。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鬥毆與結夥鬥毆的區別
10樓:匿名使用者
結夥鬥毆行為和聚眾鬥毆罪的主要區別有以下三點:
第一,構成的主體不同。聚眾鬥毆罪的構成主體是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結夥鬥毆的構成主體是結夥鬥毆的參加者和聚眾鬥毆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以外的參加者。
第二,在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聚眾鬥毆罪的行為主體在客觀方面具有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結夥鬥毆行為的主體都是鬥毆行為的參與者,沒有組織、策劃和指揮。
第三,造成的後果不同。結夥鬥毆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要比聚眾鬥毆罪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小。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眾鬥毆的;(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4)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和結夥毆打他人的區別和法理分析?
尋釁滋事和聚眾鬥毆的性質有哪些區別
11樓:qq的勾k先生
具體區別如下:
主體不同。
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尋釁滋事行為且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即應承擔法律責任;而聚眾鬥毆罪則要求以聚眾的形式,至少要求主體在3人以上,在處罰上,聚眾鬥毆罪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尋釁滋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肆意挑釁、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其犯罪物件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隨意性;而聚眾鬥毆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指揮或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並且要求雙方或多方人數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擊人身。
12樓:麗江律師郜雲
【觀點】
尋釁滋事罪是從1979年刑法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實踐中認定該罪時常常與情節輕微的搶劫罪、故意傷害罪等發生混淆。從該罪的概念及客觀方面看,無論「尋釁」還是「滋事」,都是單方的積極行為,如 「隨意毆打他人」,可能是因為生活瑣事,也可能是無緣由地肆意挑釁,無事生非。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所列舉規定的四種情形均體現了這一點。
尋釁滋事的單方積極性,是相對於受害物件的被動性而言的,雙方所處的狀態是一方積極主動,另一方消極被動。如果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的關係不符合這種特徵,則不宜認定為尋釁滋事罪。
聚眾鬥毆罪也是從1979年刑法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乙個罪名,其最典型的客觀方面特徵是雙方各自糾集多人進行互毆對打,嚴重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實踐中,聚眾鬥毆大多表現為不法團夥之間出於報復、爭霸等動機,成幫結夥地打群架、互相鬥毆,不僅參加人數多,而且雙方事先通常都有一定準備,互相侵犯對方的意圖和動機較為明顯。雖然聚眾鬥毆必然表現為雙方互毆對打,但雙方對打並不必然就應定性為聚眾鬥毆。
聚眾鬥毆罪的認定,除要求客觀上雙方或多方以暴力互相攻擊外,還要求雙方都有非法侵犯對方的意圖,均是積極參與鬥毆。如果行為人並沒有爭霸、報復等動機,則不宜認定為聚眾鬥毆罪。
13樓:只怕羊刀
兩罪性質具體區別如下:
⑴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尋釁滋事行為且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即應承擔法律責任。而聚眾鬥毆罪則要求以聚眾的形式,至少要求主體在3人以上,在處罰上,聚眾鬥毆罪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⑵客觀方面表現不同。尋釁滋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肆意挑釁、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其犯罪物件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隨意性。而聚眾鬥毆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指揮或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並且要求雙方或多方人數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擊人身。
在現實生活中多發生在不法團夥之間,兩方各自為了炫耀武力或不甘示弱,糾集多人打群架,往往事先有約定。「因此,一般糾集的人數較多,備有器械,聚眾行為所要侵害的物件要比尋釁滋事罪中的受害人固定,一般是與不法分子有一定過節的相對特定個體或團體。」
結夥鬥毆的行為有哪些?它分別有什麼處罰
14樓:貓貓俠
結夥鬥毆是出於私仇舊怨、爭奪地盤或者其他動機而結成團夥。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15樓:
結夥鬥毆違反了多項法律,比如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等。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鬥毆跟持械聚眾鬥毆的區別有多大
持械聚眾鬥毆是加重情節。聚眾鬥毆罪概念 是指為了報復他人 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聚眾鬥毆罪量刑 刑法條文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
聚眾鬥毆案 請懂法的解釋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 結夥毆打 傷害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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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聚眾鬥毆罪是指出於私仇 爭霸或者其他流氓動機而成幫結夥進行毆鬥的行為。刑法條文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 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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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判刑標準是 拘役或者管制 其中,拘役刑罰標準是1 6個月,一般在看守所代為執行 管制,實行社群矯正,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刑法 對聚眾鬥毆罪的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罪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