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裁人把你調到你不滿意的崗位,不去的話公司可以開除你嗎

時間 2022-09-06 23:14:5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種裁員方式。

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

企業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裁減人員:一種情況是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另一種情況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此外,企業裁減人員,還應當嚴格依照法律和有關規章規定的程式進行。

企業只有具備了法定條件並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裁減人員才是合法的,以裁減人員的方式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才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這裡的「報告『僅指說明,無批准的含義。」優先錄用「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有兩個,只要滿足其中乙個條件即可以實行經濟性裁員:

一是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法定整頓期間」指的是企業為了恢復清償債務的能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式進行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的一種再建型破產制度。如企業經營不善,難以清償到期債務,就可能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如企業只是遇到暫時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就可以恢復清償能力,則企業可以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並由法院宣布進入整頓期。在我國整頓由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並負責主持。如整頓期限結束,企業仍不能清償債務,則由法院宣告企業破產。

「進入法定整頓期間」說明企業經營十分困難。

二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

裁員是集中的辭退員工,所以某些與個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在適用。同時由於裁員往往牽涉面較大,因此在程式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由於裁員是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勞動者沒有過錯,因此如果勞動者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就不得被裁減: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1]

2014年12月31日,***法制辦對外公布《企業裁減人員規定(徵求意見稿)》。該意見稿明確禁止裁員的六種範圍,其中包括孕期女職工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的職工等。

比起1994年的《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中對於「不得裁減人員」規定的四類情況,本次的意見稿的禁止裁員的範圍擴大至六類。

與1994年的規定相比,增加的兩類禁止裁員的範圍分別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以及「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希望我能幫助你解疑釋惑。

2樓:戲昆綸

這是一種變相的裁員方式,建議親親在疫情的影響下,工作不好找,所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再離開

3樓:中華雄雞

為了你的錢圖,被辭退的可能性很大的,合同上一般會都會有的,調換工作崗位,一般大合同都會寫的,相當於變相辭退吧!,讓你主動的離職,他們可以沈很大的一筆錢,沒有辦法,我們是弱勢群體,法律總會有漏洞的

4樓:

應該會把你開除,因為你這屬於不服從公司排程,具體詳情諮詢一下公司領導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開除啊,但是應該有補償。

公司嫌我們部門人多,想裁員,但又不想賠錢,想把我調到東北的乙個子公司或者讓我去別的崗位,不然就自己

6樓:匿名使用者

可先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期間能與公司協商一致,如漲工資、離職補償這些,簽訂乙個補充合同,能比較好維護你的權利。

7樓:sse無法

幾個人的效果大呀 你有證據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