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與意外事故如何區分,故事犯罪和意外犯罪如何區分?

時間 2022-08-28 12:01:57

1樓:淮安浙江人

a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有何聯絡和區別?

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有相似之處,表現在都沒有預見自己行為的結果,客觀上又都發生了結果,但前者是不能夠預見、不應當預見,後果是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只是疏忽大意才沒有預見。在這個問題上,應根據前述判斷基礎、判斷方法與判斷標準,全面、客觀、準確地判斷行為人能否預見,從而正確區分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尤其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由於事件已經發生,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的發展過程已清楚地展現出來,故不應由此逆推行為人能夠預見、應當預見。這種做法容易擴大疏忽大意過失犯罪的範圍。正確的方法是,從分析行為入手,根據行為本身的危險程度、行為的客觀環境以及行為入的知能水平,判斷行為入在當時的情況下能否預見結果的發生。

 

2、不能因為結果嚴重就斷定行為人能夠預見、應當預見。行為人能否預見結果發生與實際發生的結果是否嚴重,具有一定聯絡;但不能由此認為,凡是結果嚴重的,行為人就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凡是結果不嚴重的,行為人便不能夠預見、不應當預見。只要結果嚴重就千方百計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做法,是結果責任的殘餘,違反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

3、行為人在實施不道德、違法乃至犯罪行為時,有時也會發生行為入所不能預見的其他結果,不能因為行為人實施的是不道德、違法乃至犯罪行為,就斷定他能夠、應當預見自己行為的一切結果。特別是不能因為行為人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就針對其不能預見的結果追究疏忽大意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

4、準確區分某些「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形

在某些情況下,行為人預見到了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但不可能採取措施避免結果發生,或者雖然採取了避免結果發生的措施,但結果仍然不可避免,對於這種不可抗力,顯然不能認定為過失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為人在離結果發生的時刻(a點)不可能避免結果的發生,但以此之前的時刻(b點)具有避免結果的可能性時,如果b點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則仍然可能認定為過失。

例如,某甲沒有駕駛執照,卻在馬路上駕駛汽車:行至一急拐彎處時.因為缺乏駕車技能,而沒有避免事故的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以行為人沒有能力避免結果為由否認過失犯罪的成立;因為行為人在沒有駕駛執照的情況下駕駛汽車(b點)本身就具有危險性,而且行為人完全可以不駕駛汽車,也不應當駕駛汽車,事實上只要他不駕駛汽車就不會發生事故,所以具有過失責任。

再如,某乙持有駕駛執照,但他在極度疲勞時或者酒後駕駛汽車;行至一急拐彎處,因為無力控制汽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由於在極度疲勞時或者酒後駕駛汽車本身(b點)就具有危險性,故不能以事後無力控制汽車(a點)為由而否認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又如,某丙持有駕駛執照,在駕駛麵包車時,讓6歲的兒童坐在副駕駛位上。行至某商店門前,某丙停車購物,但沒有使發動機熄滅,6歲兒童便駕駛麵包車前行。行人發現後大叫,某丙急忙從商店跑出試圖避免結果發生,但由於車速過快,導致他人死亡。

某丙在離結果發生的時刻(a點)確實不可能避免結果的發生.但他在購物時不使發動機熄滅的行為(b點)就具有過失,而且該行為在當時的具體環境下具有危險性,因而也不能以某丙當時沒有能力避免事故為由而否認其過失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犯罪,指在過失心理支配之下實施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犯罪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兩種型別。

例如,農民在自己的菜園,為了防止外人偷菜,撒了農藥或者周圍設定了電網,明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別人的傷害,但是卻還是實施了這個行為,如果傷害了偷菜的人,那麼就構成過失犯罪,

意外事故,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或者過失,而是出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

如某汽車駕駛員見前面有幾個人在公路上慢慢行走,駕駛員預見到快速行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而放慢車速,當車行駛到在路上行走的幾個人身邊時,其中一人突然衝向汽車自殺,駕駛員剎車不及造成死亡,駕駛員對死亡人的行為是無法預見也是不可預見的,這就是意外事故。

故事犯罪和意外犯罪如何區分?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意外犯罪這一說。

只有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

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

間接故意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打個比方吧,花瓶傷人重傷:

從樓上看見別人從樓下經過,把花瓶扔下去,打中人的,是直接故意。

正在打掃衛生,隨手把花瓶扔下去打中人的,是間接故意。

正在打掃衛生,因手滑沒有拿穩拖把,拖把倒了,把玻璃砸爛,並碰到花瓶掉下去,砸中人的,是過失傷害。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的區別,主要是通過判斷犯罪行為人,對犯罪行為發生的主觀態度。

故意犯罪是對行為的發生持希望(故意)或者放任(間接故意)的心理態度,至於希望跟放任的意思查漢語詞典好了。

過失犯罪指對犯罪行為的發生持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的心理態度,不管是哪一種,初衷都是不希望結果發生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是說過失犯罪與意外事故的區別嗎?

過失犯罪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前者是無意識的過失,即行為人有義務並且有能力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危害結果但是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因此造成了損害結果。後者是有意識的過失,行為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危害結果,但卻輕信憑藉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正是由於其過於輕信外界條件最終導致了損害結果。

意外事故不構成犯罪,不需要判處刑罰,按照一般人的思維和行為人所處的環境,行為人沒有義務也不可能預見到危害結果的發生,事故的發生是出乎意料的,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因此意外事故不構成犯罪。

如何區分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

6樓:文祀3ak徦

我國《刑法》第16條規定:「行為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從刑法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意外事件的特徵主要是:

(1)行為人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2)行為人主觀上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3)損害結果的發生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在意外事件的情況下,行為人不具有認識能力,行為缺乏認識因素,因而從行為人主觀上講不具備嚴重危害社會的罪過形式,不以犯罪論處。 因此,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之間存在著罪與非罪的本質區別,但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難以將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劃清界限,原因就在於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之間還存在著許多相似之處。

比如說,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行為人事先都沒有預見到;對將要發生的危害結果,行為人都持有否定的態度。而實踐中在認定行為人主觀罪過形式時,又很難明確的分清行為人在損害結果發生之前,對將要發生的損害後果是否具有預見,以至於在定罪量刑的時候,就可能出現兩種錯誤傾向:一是將那些工作不負責任、敷衍了事,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按照意外事件處理,使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人逃避了刑罰的制裁;二是也可能將那些雖然具有十分嚴重損害後果發生的情況,但行為人主觀上不存在罪過的意外事件當作過失犯罪處理,形成罪不當罰、「客觀歸罪」的錯誤處理結果。

要避免上述錯案的發生,就必須認真對案件情況做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運用刑法理論來辨別事實真相,使有罪者罪當其罰,無罪者不受追究。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區分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這兩種行為性質的關鍵,是對損害結果能否預見,即判斷行為人有無預見的能力。即意外事件是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也就是說,危害結果的發生,行為人根本沒有預見到,而且在當時的條件下,他也不可能預見到,沒有預見的能力;而在在疏忽大意的過失中,行為人夠預見、應當預見,有預見的能力,只是疏忽大意才沒有預見。

預見能力是指行為人預見並避免其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結果的主觀上的能力,是認定過失犯罪不可或缺的主觀要件。儘管對於預見能力的判定,刑法學界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在司法實踐中,判斷行為人的預見能力,都是堅持主客觀因素綜合判斷的原則。在具體分析時,應首先注意到一般具有正常理智的人能否預見危害結果的發生,更重要的是,在此客觀標準的前提下,根據行為人的年齡、所從事的職業、技術熟練程度、社會閱歷、智力發育情況等行為人的主觀特徵,分析其能否預見危害結果。

即在判斷行為人的預見能力時,行為人本人的情況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如對於注意能力確實較社會一般人低的個人,如偏遠山區受教育程度極低的農民,強使他因根本不能預見的危害結果而承擔刑事責任是客觀歸罪的表現,使刑法失去其保障人權的機能。當然也不能也不宜擴張到可以為了追求個人利益而不惜犧牲國家、社會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不適當的程度。

如何區分事故類犯罪與一般過失犯罪

7樓:浦東刑事律師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原則上這是一般與特殊的關係.優先適用特別條款.

8樓:

主要還是看個人主觀性。

什麼是刑法中的意外事件 過失犯罪與意外事件的區別

9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犯罪是有過失,比如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機都不是有意想撞人的(有意撞人就是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了),

意外事件連過失都沒有,是人無法預料或無法控制的事,比如乙個人排隊站著,突然癲癇發作倒地,砸傷身後的幼兒。

什麼是過失犯罪,什麼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有哪些情況

a什麼是過失犯罪?我國 刑法 第15條第1款規定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在過失的心理狀態下實施的犯罪,是犯罪構成要件中主觀方面的一種心理狀態。根據刑法規定,過失犯罪有兩種情況 第...

刑法中過失犯罪是怎麼定義,刑法中的過失犯罪罪名有哪些

刑法 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第一款是關於什麼是過失犯罪的規定。過失 和 故意 一樣,同是行為人主觀上對危害行為發生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狀態。根據本款的規定,過失犯罪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疏忽大...

如何區分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有哪些區別

可以預見到社會危險後果的發生,因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造成社會危害的,屬於過失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的情形...

一般過失犯罪判多少年,一般過失犯罪判多少年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並且刑事責任的大小應當根據刑法量刑規定 犯罪情節等綜合判定。比如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其法定刑事責任是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一般。必須結合具體罪名判斷。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先看犯罪人是什麼罪,然後認定是不是過失...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不作為犯罪的區別

因為他不管救不救乙,乙都活不了。甲不救乙這個不作為的行為並沒有使乙的情況更嚴重,並沒有進一步侵害乙的權利,所以不構成不作為犯罪。你自己的分析過程是對的,只不過題目中只問你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依題意答即可。這個和開車撞了人不救治反而逃跑應該是一樣的,屬於故意殺人。簡而言之,不作為行為成立犯罪的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