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合同糾紛,電梯維保合同糾紛

時間 2022-08-20 09:37:14

1樓:蔡仲翰

你司的說法有一定道理,因為是否有做到相應工作,對方的確認簽收是很重要的,如果沒有,在發生爭議時,從法官等第三方角度只能根據證據判斷,而你的工作如果沒有做到位(包括要求對方簽署確認的工作),那麼就可能導致你司無法收回相應貨款,這樣的損失公司肯定需要根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你進行處罰,但是是否足以要求你承擔所有損失,就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了。原則上單位可以要求你給予適當賠償,但是不能全額扣發工資。具體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向當地律師做個全面諮詢。

2樓:

1保養簽單是最基本的,活沒乾好沒事,單一定要簽好

2沒有客戶回簽時有沒有告知公司,有就好說了

3沒有單子你肯定有責任,便是費用全部你個人承擔也不可能,一般是扣一些做為 罰款

3樓:兩條魚的愛情

單子是雙份的,影印的,如果你們沒有單子做證的話是很難要到費用的,但乙個月兩次的保養,少幾次可以按百分比從保養費中扣取,保養費一點都不給說不過去,再說費用收不回你自己承擔,這個就很過分了,你做的保養費全給你開工資了嗎?你自己不用承擔的,不行可以告他,自己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那些問題是你們領導的事,他搞不出來了就推卸給你,哪有這樣的事?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因合同而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5樓:峰峰

設上執行次數不管他了

合同到期後能更換電梯維保公司嗎,電梯維保合同未到期,物業合同可以解除嗎?

在合同履行期限內,物業更換維保單位需要依據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若是合同履約期滿,則可以更換維護保養單位,只是要注意 1 該委託的維護保養單位必須取得相應許可 強制 2 是否能夠獲得原有設計製造單位的授權 非強制 3 是否能滿足新的維護保養要求 甲乙雙方責任 服務 滿意度 故障率等 目前沒有法律強...

辦理電梯維保公司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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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取的電梯維保使用費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有沒有向業主單獨收電梯維護費或電梯使用費?或直接在物業費中收取?如果是,那就和收入匹配,進成本 1 物業收取的電梯維保使用費,物業公司計入 主營業務收入 會計科目借 庫存現金 貸 主營業務收入 計提稅金 借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費 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 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 應交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