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的人士來看看吧,真心求幫忙

時間 2022-08-05 10:18:06

1樓:匿名使用者

1\你這事我處理過

2\這事很簡單,如果他告的話

3\訴訟的結果無論怎樣,和你姑爺沒有實際關係,因為錢是保險公司出然後他想要錢,需要找你姑爺去保險公司辦,這時你姑爺一定要把墊的錢下扣下來!!!!!!!

4\這事就怕他不告!!!!!!!!如果不告,麻煩的是怎麼把墊的錢要回來!!!

5\你們沒有義務先墊錢

更沒有義務去什麼私了

這事就應該按程式來!!!!!!!!!!!1這事你應該早來問!!!!!!!!!!!!!!!!!!!!!!!!!!!!!!!!!!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一定要想辦法證明是你姑爺支付的醫藥費。

如果對方起訴要求醫藥費,你姑爺可以反訴醫藥費。

如果不能證明是你姑爺支付醫藥費的話,那麼,你姑爺將很被動。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為好。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讓對方連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到法院解決,

縱橫法律網 梁斌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的描述,你姑爺交納的醫療費,該有交費回執的,對方拿這些發票報銷,也不妨礙你姑爺將來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無法證明醫藥費是你姑爺交納的,事情就很被動。

縱橫法律網 胡桂斌律師

請法律界好心人士幫忙!!!!

6樓:

1.(1)住房問題bai得看房屋的du產權歸屬,如

果是公房zhi

則女方無權dao繼續居住,如果已經買斷產專權則屬婚前買斷歸男人個人所有女方無權居住,婚後買斷若無相反約定為雙方共有女方有權要求居住但能不能住還得看法院怎麼判

(2)男方私借貸款由男方自己還,女方借款由雙方一起還

2.(1)有權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12條

(2)僅討論丙的遺產,由其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和子女均分

3.(1)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依據是婚姻法32條第2款第3項

(2)依法應當判決男方承擔撫養費,判決生效後男方拒絕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房屋爭議同題1

(4)債務償還同題1,附帶依據如下:婚姻法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關鍵點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為雙方知情以及是否用於共同生活,這個是定性的標準

說實話我贊同樓上的觀點,這些法律知識還是學會的好,你肯定用得著。反正交錢了,不學白不學,是不?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學習的,以後怎麼用你的所學幫助人呢?以為你要實實在在的法律意見呢。

讓我怎麼說你呢。。。

求助法律界的好心人士幫助…急!

8樓:手機使用者

一、職業病怎麼辦

(1)健康檢查,可以到醫療衛生機構(醫院)。如果查出異常,再到職業病診斷醫療衛生機構檢查。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4號《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第十條 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本辦法所稱居住地是指勞動者的經常居住地。

第十一條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鑑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關資料。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告知勞動者本人並及時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五十條 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和定期檢查。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第五十一條 職業病病人的診療、**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第五十三條 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三、職業病費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有權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因患職業病進行診療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由用人單位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費:由工傷保險**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四)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普及型輔助器具標準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六)生活護理補助費:經評殘並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護理補助費由工傷保險**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經鑑定為十級至一級傷殘的,按照傷殘等級享受相當於6個月至24個月的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

(八)傷殘津貼:經鑑定為四級至一級傷殘的,按照規定享受相當於本人工資75%至90%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支付;

(九)死亡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不低於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喪葬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一)供養親屬撫卹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對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的親屬由工傷保險**支付撫卹金:對其配偶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對其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

(十二)國家規定的其他工傷保險待遇。

本條例施行後,國家對工傷保險待遇的專案和標準作出調整時,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勞動者從事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保證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無營業執照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其勞動者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給予勞動者一次性賠償。

第四十五條 勞動者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4號《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第十條 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本辦法所稱居住地是指勞動者的經常居住地。

五、一旦鑑定為職業病,應向企業提出工傷保險費用和賠償,如果不予以解決,向勞動部門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賠償要求。

希望你的父親早日**!

9樓:深圳110王律師

先要做職業病的鑑定啊 。可以向勞動局 **反映

10樓:亦林律師

1、首先請注意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身體傷害為一年,意思就是您應該在知道得病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權利;

2、建議先進行職業病鑑定,最好是讓您父親的工友也一起,得到鑑定書後起訴;

3、公司的法人代表換了沒有關係,只要公司還存在就可以去起訴,人證也是證據。建議向勞動局職業病防治部門同時反映。

11樓:牛朋偉律師

你這種情況解決起來非常的繁瑣,並且存在舉證難的問題,建議你去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

1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辦法就是請律師打官司

法律界的人士請進!

13樓:制己制理

在交款單上應該有繳款人的簽字啊,這就是證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不是律師,但是有點可以考慮,醫院收費的可以作證你媽交的吧,還有銀行的取款單上應該也有記錄的吧.你不要說錢都不是銀行取的啊.反正我是這麼想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就比較麻煩了,法院以證據為準,也就是你的交款單上的交款人,首先應該找醫院協商交款單的問題

16樓:

哎呀,這也太粗心了,挺棘手。這個繳款單對你們來說是個不利的證據,能找到證人嗎,如果能找到證人還好說,否則就不太好操作,能否跟醫院協商改過來呢? 再則單位支出款項,都應該有財務記錄的,後期醫療費單位沒有出,單位應該沒有財務記錄,這倒是對你有利的情節。

工傷賠償的案件,都屬於先予執行的案件,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17樓:

你首先得申請工傷鑑定,然後再依鑑定結論,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依法支付相應費用,要求單位承擔其它補償責任.

18樓:深圳舒瑜律師

一般情況下誰持有該繳費單據,即認定誰繳的費。

但應當找些其他的證據,比如醫院的監控錄影等等。

19樓:柏律師

找律師它能從許多細節中找到突破口

20樓:速龍小子

出了工傷事故,單位為什麼沒有給你申請工傷鑑定呢,這是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前提條件,不然無法判明情況。

關於單據的事情,你可以和醫院先溝通~看是否可以更正,或者讓他們寫乙個情況說明,一定要有公章啊~~

或者,可以嘗試去公證處對實際情況進行公證,如果可以的話這個法律效力是十分高的。

法律界的人士請進

在交款單上應該有繳款人的簽字啊,這就是證據。首先我不是律師,但是有點可以考慮,醫院收費的可以作證你媽交的吧,還有銀行的取款單上應該也有記錄的吧.你不要說錢都不是銀行取的啊.反正我是這麼想的.這樣就比較麻煩了,法院以證據為準,也就是你的交款單上的交款人,首先應該找醫院協商交款單的問題 哎呀,這也太粗心...

求借法律界人士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

法律求助 關於退還預約金問題,求助法律界人士,關於訂金的問題

你好!預約定金不退還。首先,在合同法上,明文規定乙個乙個定金罰則 合同法 規定 當事人可以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

諮詢各位法律界朋友!請教了。

當時簽字如果是以保證人或借款人的名義籤的,則可以將你一起起訴,並要求你還款。如果僅僅是以證明人 見證人身份籤的,則不會受到影響。如仍有疑問,可追問,滿意請採納!看你有沒有在借款合同簽字,保證合同簽字。諮詢關於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

急急工傷賠償問題,請法律界的朋友來幫忙

首先要到社會保險部門認定為工傷,之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標準見 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 具體數額根據傷殘等級和當地的工傷保險法律規定決定,還有 工傷保險條例 需要鑑定工傷傷殘等級後,才能加以確定。建議委託律師處理。當務之急是申請工傷認定,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