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時間 2022-07-30 22:43:02

1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附相關法律條文:《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第十五條:「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乙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訴訟離婚就是法院判決離婚,經過協商達不成一致協議的話,則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訟離婚通常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轄。

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乙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影印件。

訴訟費用:起訴離婚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指定的銀行交納規定數額的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按0.

5%交納。

(我是暑期快樂搬運工,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2樓:葉春紅律師

離婚帶好身份證和結婚證書即可。有協議更方便。

3樓:粒子特效人生

想清楚了、再離婚吧、不知道你是什麼原因、看見那麼多人離婚感到現在的社會是在趕時髦啊、都那麼先進看來我這樣的是落後了 ,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另一半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還沒離呢,不過可以給當地民政打個**,諮詢一下。現在的離婚不是以前的離婚了,有個為了房子、有的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想清楚了嗎?給彼此冷靜的時間,相知不容易!

6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

7樓:慧姐情感

離婚一般分為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那麼協議離婚都需要什麼證件呢?

離婚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登記申報材料: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

6、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提交:①《軍人婚姻登記證明》;②《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③《居民身份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去管轄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

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乙份,發給對方乙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9樓:go清涼薄荷

1、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3、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4、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5、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

6、離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規範、有效的。

10樓:續緣情感挽回

第四章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1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應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離婚的,可以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身份證丟失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離婚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 身份證 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等材料,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可用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

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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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辦理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 離婚登記手續如下 一 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 婚姻登記員檢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 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 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 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 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 ...

離婚手續去哪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去哪裡辦理?

離婚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相應的離婚方式需要準備相應的材料。我國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 民政部門或者鄉 鎮 人民 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等級的具體機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 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 婚姻登記機關...

協議離婚辦理需要什麼手續,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 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 原件及影印件 結婚證 原件及影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檔案 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台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2 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