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判緩刑的可能比較大,但也要看具體情節。《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第三百零九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嫌疑人親屬在案件的任何階段都有取保候審的申請權,但是核准權在案單位;2、涉嫌聚眾鬥毆罪,在已經調解並且自首的前提下逮捕的,估計涉案事實的法定量刑段是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推測成立,除非嫌疑人有嚴重疾病,否則不可能取保候審和判緩刑。
3樓:三世蜉蝣夢
這個綜合案件證據情況考慮的
4樓:山東濟南何主任律師
需要綜合公訴機關指控的證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