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時間 2022-04-28 06:31:06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和解

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3、訴訟

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2樓:小陳生活小技能

回答先雙方協商處理,協商無果的話,可以訴訟,目前,國家的法律、法規當中尚無關於「寵物醫療事故鑑定」方面明確的規定。雖然寵物不同於一般的沒有生命的物體,但是,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寵物沒有和自然人一樣等同的「人身權」。也就是說,寵物的「人身權」等相關權利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律並不是將其作為自然人的「人身權」來加以保護的。

法律對寵物權利的保護,一般是視為寵物主人一種「特定的物」來加以保護的。

所以,寵物的權利,不論是「生命健康權」還是「肖像權」等權利糾紛出現的時候,一般都是通過寵物的主人和其他法律主體,參照其他法律主體是否存在對寵物主人有侵權行為和事實的原則來處理的,即其他法律主體如果存在通過對寵物權利的侵犯行為,侵犯了寵物主人的相關權利且無免責條件的時候,就要承當法律責任。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更多2條

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醫患雙方本著自願、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鑑定或醫療事故鑑定,並依據鑑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4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5樓:匿名使用者

一、醫療糾紛處理流程

1、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後,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後果。

2、因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採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並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後,應及時做好登記,並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後提出解決方案,並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式進行醫療鑑定。患方不鑑定、不起訴、也不聽解釋,採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式)

1、醫患雙方本著自願、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鑑定或醫療事故鑑定,並依據鑑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醫療糾紛處理的幾種途徑是哪些

6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7樓:無訟

現在大家生活水平都好了,身體不論大小病,都會跑到醫院就醫。患者和醫院接觸多了,難免會出現矛盾糾紛也很正常。那麼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1、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法定期限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該「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有哪些」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無訟,私信諮詢。

處理醫療糾紛出現爭議時有哪幾種解決途徑

8樓:法律快車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

一、醫患雙方協商調解;

二、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三、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9樓:葉春紅律師

行政方式,即通過衛生局調解,通過醫療事故鑑定處理

法律途徑,即通過法院起訴,通過醫療過錯司法鑑定處理

雙方友好協商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現醫療糾紛以後,可以通過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私了)、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理、民事訴訟司法程式處理。其中,調解原則貫徹始終,司法鑑定結論或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是各種處理途徑的科學依據之一。

有多條合法途徑可解決醫療糾紛,如醫患雙方自行協商,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調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有些地方還出現了民間調解組織,居中調解醫療糾紛。

一般情況下,醫患雙方可自行協商,如未能通過協商等途徑解決,這時患者及家屬可以就雙方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醫療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由,主要有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兩類。其中,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又可分為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同的案由適用法律不同,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亦不同。

一般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11樓:日久生情

一是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四是調解(第三方支援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

1、訴訟。

嚴格的訴訟程式、最高的權威裁判和國家強制力的保證等因素使得訴訟在醫療糾紛的解決中始終佔據著核心的地位。

然而訴訟的不足也顯而易見:醫療糾紛的專業化不可避免地造成醫療糾紛訴訟的拖延和高成本;醫療糾紛的重要證據是醫療事故鑑定結論,由於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行政級別對鑑定結論的效力有較大影響,致使重複鑑定,費時費錢;訴訟中原被告雙方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敵視,嚴重破壞醫患關係。

2、行政裁決。

即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在2002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台之前,由於醫療糾紛的民事性質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確,絕大部分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是採用的行政裁決。通過行政裁決解決醫療糾紛的優點主要是:

其一,快速方便。作為行業主管機關,衛生行政部門所具有的專業認知能力是其他糾紛解決機制所不具有的;其二,節約費用。衛生行政部門解決醫療糾紛是職權行為,費用較低;其三,效力較強。

行政裁決一經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強制性。 其四,對行政裁決的不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訴訟再次進行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1、與醫方協商解決。

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就人身損害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保護其訴權,但其不能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具有無效或者可撤銷情形的,應認定協議有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縣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在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醫療賠償糾紛訴訟,不以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為前提。患方的舉證責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損害後果(身體健康損害、死亡等)和與醫療機構的醫療關係(病歷、醫療費單據等)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因醫療事故引起的醫療賠償糾紛,訴到法院的,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醫療賠償糾紛,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審判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事故司法鑑定的,交由《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所規定的醫學會組織鑑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醫療賠償糾紛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組織鑑定。

如何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如何防範醫療糾紛

1 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 法規 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 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乙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 以人為本 的服務理念,...

請教醫療糾紛律師,有擅長醫療糾紛的律師嗎

法無明文不是罪,同樣的道理,規定中沒有列出來的可以理解為是允許操作的。對於如果產生了醫療糾紛,在訴訟階段屬於舉證責任倒置的現象,你說醫院或者醫生有責任的話,不是你舉出責任出處,而是醫院或者醫生舉證支援自己沒有責任的相關證據。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患者本人...

醫療糾紛官司怎樣委託律師,諮詢律師,醫療糾紛

本人浙江執業的律師,原三甲醫院icu醫生十餘年,我來說句實話。首先,遇到醫療糾紛其實很多情況下打官司不是個好選擇,醫療官司各種成本真的太高,你隨便去搜尋乙個醫療侵權訴訟的判決書,仔細讀一下就會發現,從醫療損害發生的時間點,到拿到判決書的時間點,平均都過去2 5年不等,算上二審 再審,還有更長的。我平...

如何防範醫療糾紛,如何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

1 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 法規 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 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乙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 以人為本 的服務理念,...

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怎樣,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怎樣收集

1 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證據的意識,應向醫院要求將病歷資料立即封存,醫療機構沒有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 如因搶救急危患者醫務人員需補記病歷的,補記期間患者方有權要求在場監督。3 在影印 封存和啟封病歷資料及其他證據時,醫院 患者雙方都應共同在場,如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還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