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逍駟
一、可以申請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彩禮看情況。 按照《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男方請求女方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於下面三種情形,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除此以外,男方請求返還彩禮,法院不予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婚姻法,彩禮屬於民間契約,根據司法實踐解釋,彩禮在此情況下已無權收回。★離婚還要看另一方意願,雙方同意可到民政局解除關係,有爭議,須到法院申訴。
3樓:肖大寶
分居長達兩年也不能申請自動離婚,我們國家沒有這個概念,只能起訴或者協議離婚,起訴離婚,分居時間是法院判斷是否允許離婚的重要條件,彩禮的性質是贈予,男方無權收回,法院我不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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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半,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4樓:張孫瑤水瓶
如果雙方結婚後只維持了一周就離婚的話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嗎
5樓:木木木子丶李
滿足條件可以要求退還。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協議退還彩禮,協議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至於怎麼證明法院會查證,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的地方,風俗也不一樣。在我老家,只要男女雙方結婚了,彩禮就屬於女方的父母,就算是離婚也不能退回。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提出離婚,不可以退彩禮的,如果要求退還彩禮會被人說三道四,不合理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一年半了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結婚了,法院不會支援退還彩禮的。
10樓:京朝大尉
彩禮的事情你是幾乎要不回來了。
彩禮風俗從商周時期就有,幾千年了。
11樓:世紀方舟
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實踐中很難返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不能把 結婚了,彩禮錢是你們自願給對方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易法通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因此,你若能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可以要要回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請求來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自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5樓:易書科技
要回bai可以,但應符合一du定的條件。
最高人zhi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dao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回的解釋(二)。答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6樓:代乾家旎旎
婚姻法規定:
彩禮返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雖辦理結婚登記,實際未同居的。
三、婚前
給付導致生活困難的。
17樓:姒華性元英
不可能,法律上沒有這個說法。
18樓:戎馳夏迎天
成了事實婚姻應該難,
19樓:蒼譽植正德
有條件的,如未辦結婚登記或是未共同生活,當然可以。
女方提出離婚訴訟,男方有權要回彩禮嗎
20樓:熊桖珍
不一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不會判決離婚,但若女方確有證據證明感情已經破裂,「結婚五個月,分居三個月」,判決離婚的可能也不是沒有。
二、如果判離的話,男方
是的。陪嫁應該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夫妻雙方婚後沒有約定為共同財產,就仍然是其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當為其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有規定,三種情況下應當返還彩禮,即你說的聘金: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精神賠償是沒有的,因為《婚姻法》規定的很明確,只有在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對方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婚姻法》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答辯時,你若同意離婚,就說同意,同時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返還你的聘金:若不同意離婚,就直接說不同意離就可以了。當然,如果不同意離婚,就暫時不要提返還彩禮的問題。
21樓: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需要看是否滿足以下條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可以要要回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可以,但應符合一定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4樓:匿名使用者
有條件的,如未辦結婚登記或是未共同生活,當然可以。
25樓:茅孟霜沈雅
依照《婚姻
司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雙
已經結婚登記
並且共同
離婚、婚前給付彩禮
權要求另
返;除非
婚前彩禮給付
離婚、婚前給付彩禮
嚴重困難民院
裁定酌情返
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26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復情況的,制可以bai退回彩禮:(一du)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zhi民政部門辦理結dao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27樓:趙儀邛宇
這時婆家認為來女方有騙婚傾自向,並且向女方提出返還婚前給付3萬元(向親朋好友借來)的彩禮錢。
分析:贊皇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解釋:雙方確實感情破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錢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查實婚前女方以東北習俗向男方索要彩禮3萬元,男方父母為給兒子操辦婚事,向親朋好友借來3萬元,導致了給付人生活困難。所以上述案例符合第三條規定,女方應返還3萬元的彩禮錢。
此案最終以女方退還3萬元彩禮錢而協議離婚。
28樓:碧嶠銀海
你好,下抄面我對你的問題試著一一解答:
1、彩禮錢一般不歸還,這個有司法解釋規定,對於已經結婚來說,除了以下兩種情形之外不用退還禮彩:(1)沒有共同生活過;(2)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2、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是酌情處理,法律對此沒有規定,畢竟婚禮是雙方的,如果婚禮的費用全部由男方支付的話,建議你墊付一部分。
3、彩禮是婚前男方付給你的,所以這部分錢應當被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用彩禮錢買的家電應當被認為是你的個人財產。只有銀行的記錄可能證明效力不夠強,你可以找商家複製發票等。
4、不需要歸還這部分錢,因為這是禮金黃是親朋好友給雙方的祝福,一般認為這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雖然是由你花銷的,但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合理支配共同財產的權利。
5、你的另一張銀行卡婚前的收入是個人財產,婚後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們之間有關於財產的約定,則按約定。
結婚半年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返還男方彩禮嗎
彩禮是在登記前送的,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需返還,如果是在登記後送的,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1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能要求賠償嗎,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能得到補償嗎?能得到多少補償?
我國法律好像沒有賠償一說。能分家產,沒有賠償這回事,根據情況分家產 試圖找到點他的過錯,就能賠償吧。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能得到補償嗎?能得到多少補償?男方提出來離婚,女方可源 以要求對方進行補償,具體bai補償金額根du據在婚姻期間因撫育子女 zhi 照料dao老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來決定...
結婚八年了,女方提出離婚,女方要退還男方彩禮錢嗎
是否有退還彩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釋二中第十條的規定。已經辦理結婚證並共同生活了8年,女方提出離婚的,彩禮一般不再退,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因為給彩禮導致男方家庭生活8年來一直很困難的,法院有可能判決讓女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彩禮。附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
結婚不到半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應該退回嗎
由於雙方結婚時間較短,那麼原則雙方離婚時,應該退還或者部分退還彩禮。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 給付人為締結婚...
結婚兩月,女方提出離婚,彩禮應歸還嗎
由於雙方結婚時間較短,原則上應該退還彩禮。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 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