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如何分割財產,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 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時間 2022-03-24 15:53:18

1樓:達州律師劉江

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那麼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 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

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

那要分情況。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一方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也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還有其他情況

第一種,房子屬於婚前一方獨力購買,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一人姓名,則婚後房產屬購買方所有。

第二種,房子屬於婚前一方獨力購買,但房產證上登記兩人姓名,則婚後房產屬購雙方所有。

第三種,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兩人共同還款。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毫無疑問,該房屋應當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配偶一方享有債權,夫妻雙方存在乙個債權債務關係,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予以返還的權利。對於房屋增值部分,房屋在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有了公升值,這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所以婚後增值部分應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有人會提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按婚姻法列舉的夫妻共同財產情況,應為主動性取得的財產,而此時房屋增值系市場價值規律的變化所引起的,且夫妻雙方並未主動投入,房屋增值系被動性的,因此,增值部分也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釋(二)》中明確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的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此情況中,婚前一方購房的行為應視為一種投資,婚後房屋增值應視為主動性的,由此而生的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再從另外乙個角度考慮,如果將房屋全部增值部分判歸一方,不僅不利於雙方利益的平衡,有違婚姻法設立的初衷,也不利於維護家庭的穩定和對弱者利益的保護,更不利於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上述情況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最後還是房產證的問題。

就我個人了解,目前婚前財產婚後幾年沒有協議也屬於自己的只有房產,一旦房產變賣變成流動資金,也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樓上有人說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不正確,或者說片面。

3樓:欣業聯雨潤

最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屬於自己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婚後還得貸款視為共同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很多人訂立婚前財產協議

婚前個人財產用於婚後購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所以用婚前財產購置的房子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

7樓:華律網

如果使用自己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以後產生糾紛,最好與配偶一方簽訂乙份協議,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約定該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乙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簽乙份協議,明確註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份額等相關事宜。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婚內購買的房產款項全部是婚前財產且登記在個人名下,該房產系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縱橫法律網 李晗飛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現行法律已經支援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公共財產了,你可以看一下最新的司法解釋。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如能證明是個人財產所買,且登記在個人名下,一般是個人財產

縱橫法律網 管東平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有特別的約定,該套房產屬於個人所有,那麼,離婚時不分割;

2、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該套房產屬於共同所有,那麼,離婚時平均分割,各50萬。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12樓:房地產帶鹽人

若能證明出資部分是婚前個人財產的,則購房仍屬於個人財產。這個行為屬於對個人財產的處置。

問題就在於:需要證明出資來自個人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還是婚後財產,不是婚後買的麼?婚後買的就是婚後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你婚前多少錢,只要是婚後用來購置的和投資的收益,都是婚後共同財產。你說的情況,肯定是一人一半。

15樓:上海劉海勇律師

1、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2、如沒有婚前協議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6樓:咱是李大爺

沒公證確實就是共同財產了,沒辦法!

17樓:保吉法律諮詢

是個人婚前財產。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二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一方購房也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是《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公正的話就已人一半了

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 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2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分兩種情況:

一、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多大爭議,根據的理論,應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屬個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個人本身衍生而來,並非婚姻存續期間投資或經營所得,也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參與分割,但一旦出現糾紛,需要出具購房合同、發票等購房手續證明婚前個人出資購房的事實,如需進一步證明,也可作個夫妻婚前。

二、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餘的是辦理按揭,婚後取得房產證,對此房產屬還是個人財產,有兩種觀點:

1、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理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而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憑證,是由國家法定的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用於證明對房屋擁有物權的唯

一、排他的證明。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房屋登記是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產取得、變更、設立的標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因此,取得房產證,才是取得房產物權即房產所有權的標誌。既然是在婚後取得的產權證,那麼,在婚後對房產物權的所得自然要適用《婚姻法》第十七的規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該房屋應為一方個人財產。理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於婚後是否存在共同還款行為、產權證是否系婚後得到對房屋的產權歸屬沒有影響。婚後存在共同還款行為的,屬於只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的情況,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不能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在離婚時取得房產證的一方有義務對對方進行適當合理的補償。

本人傾向後種觀點,也認為這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一方專屬!在這裡我們並不否認房地產權證的發放是取得物權的標誌,也就是說,我們並不否認房產物權為婚後取得。但是,婚後房產物權的取得並非無中生有、憑空取得的,而是依據一方婚前的債權取得的。

一方婚前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房屋預售合同》,自然取得了有要求房產公司交付房屋的權益,此種債權**於合同,系合同之債。對於房屋交付,自然擁有期待權。而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產證的行為,實際是他婚前債權在期待後變成物權的過程,其取得物權的行為,完全是因其婚前擁有的債權演化而來。

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取得房產證,法院如果就判定該房產證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將一方婚前一人的權利判成與另一方共享,並且這種判決顯然不公平,違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原則。

對此,我們認為,應按照財產的**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討論。對於婚前部分,即一方婚前首付款部分,該首付款應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按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後房屋增值部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雙方共同財產,參與分割,畢竟婚後另一方參與了按揭款的償還,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應視為兩人將夫妻共同財產填補了一方婚前個人債務。

因此,兩人夫妻關係解除時應由婚前買房一方給付另一方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另外,因作為不動產的房屋,我們所說的分割不是對實物進行分割,而是對其價值進行分割,取得實物的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對價補償。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婚前財產分割怎麼辦,如何分割婚前財產婚後增值部分

新婚姻法離婚婚前財產的分割 一 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我國 婚姻法 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割,婚前房產離婚後如何分割分配?

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的範圍一般包括 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例如,婚前個人所有的合法收入 房屋 儲蓄 生活用品 文物 圖書資料 林木 牲畜等。婚前個人繼承 受贈所得的財產 婚前自為結婚所準備的物品 結婚登記前,各自親友贈送給個人的金錢或物品 復員 轉業軍人的復員費 轉業費以及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療費 婚後...

婚前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你這個情況不存在婚前分開,因為你在婚後將房產無條件贈予了對方就是兩人平分。婚後在上面加了名字,這個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兩人平分。雖然是婚前取的證,但是你在婚後加了對方的名字,表示你無條件將房產贈予對方共同擁有。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經雙方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方...

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怎樣才算是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配

根據我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

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婚前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 謝謝

1 取了結婚證後,財產一般都是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債務。2 雙方婚前財產,歸各方所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3 婚姻法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除了重申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以及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於適當幫助外,還作了兩個特別的規定 1 財產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