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欠條的法律問題,關於欠條的法律問題

時間 2022-02-26 13:57:23

1樓:金華沈律師

你好,你這個不是欠條的法律糾紛,是屬於承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

如果單純的是欠裝修公司錢的話,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只能是簽訂合同的人履行,如果簽過借條並且你也是簽過字的話,那麼就算你對這個債務承擔履行責任,你也應該履行。

如果欠款人都是機打的並且沒有按手印什麼的話,那麼是無效的。

如果有效的話,上面已經說過了,欠條是你對承包人承認履行的依據,表示這個合同責任可以由第三人履行。

一般來說你籤了的話那麼就算你對這筆債務的承認的,表示雙方對賬目已經弄清楚了。如果你在法庭上想提出異議的話,就必須先推翻欠條。

2樓:城中村改造助理

根據提問順序答覆,僅供參考:

1、應是房主歸還裝修費。

2、針對機打姓名欠條的效力,如果本人在欠條上按有手印,應認定本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本人沒有按手印且不予認可,其證明效力待證;但是在實際審理中,一般會推定該欠條形式有效,因為欠條畢竟存在裝修的事實,具體到內容(即具體金額)可以要求雙方的結算憑據證明欠條的內容是否屬實。

3、原則上你不做被告,但你作為裝修後的實際使用人,一般列為第三人。

4、如果對具體裝修金額有異議,可以訴訟法院,要求裝修公司提供材料使用清單,也可以要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評估,最後確定應給付的裝修費金額。

3樓:管東平大律師

1,欠條是房主還

2,欠條沒有你的簽字不對你產生法律效力,事後也並無你的追認

3,打官司是需要證據支援的,裝修隊的欠條數額必須有相關證據支援

4樓:歲月如飛刀

1、欠條上借款人的名字是誰,就由誰來還。

2、借款人沒有親筆簽名,該欠條無效。

總之,該欠條無效,只要你不承認這筆欠款,對方無法證明欠款事實,你肯定勝訴。

5樓:匿名使用者

1、房主還

2、有效,擔保人承擔相關還款義務

3、可以不當被告

4、可以申請法院要求裝修隊履行相關義務

5、與第4點相同

關於欠條的法律問題

6樓:催天下

1、能要回來;

2、如果對於法人沒有錢的情況下,即使勝訴了暫時也沒有錢還你的;

3、只要你你定期的去法院訴訟,這個借條基本上是都有效的,最長是20年。

關於欠條的法律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寫了欠條2年後失效,是到達約定的還款期限後2年內你不追究就失效,關鍵是你那欠條上寫明了還款期限沒有?如果沒有,我建議你們重新簽訂乙個借款合同。

8樓:匿名使用者

打欠條 過了約定的還款日期後2年才失效 不是寫條後2年

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快到兩年的時間你讓他重新給你打乙個新的欠條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乙個工程款的欠條是2016年元月一日現在款還沒給,這條子失效了嗎?

關於欠條的法律問題

11樓:鄔元修尚嫻

一般情況欠條是需要當時就給錢才寫的,但借條就不一樣了,如果內容是借款關係就應該從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的時效,所心只有自己主張權利才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不受二年的限制.

12樓:丫丫白

完全可以的,這張欠條在手就不用怕什麼了,訴訟時效為二年,逾期法院不予受理的。你這張欠條規定的期限若是還款日期的話,那從 2010年2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截止;若你這日期是欠條簽訂日期,即沒有規定還款日期的話,應自你第一次向張三主張還款權利之日起兩年計算。

13樓:yun寶寶是也

從欠條上的時間算起,在以後的兩年內都可以要回,過了兩年後,就不受法律保護了。

14樓:祗沫

可以要。首先,如果欠條中的2010年2月10日是約定的還款日期,那麼2010年2月10日期滿你就可以向債務人要求還錢。如果那個時間是寫欠條的日期,那麼在欠條中沒有明確約定還款日期,李四可以隨時向債務人張三要求還錢,但要給其合理的準備時間。

其次,由於訴訟時效是兩年,欠條中日期若是還款期,則訴訟時效從2010年2月10日起算;欠條中的時期若是寫欠條的日期,則訴訟時效也是從2010年2月10起算。在此期間李四若向張三發出要求還錢的通知(可口頭可書面。建議用書面,留下證據),訴訟時效則中斷,重新起算兩年。

如果過了訴訟時間,李四就喪失了勝訴權。

15樓:俟依絲

1、該欠條沒有說明用途,不能說其具有違法性(除非張三舉出足夠的證據說明該債務是非法的);

2、該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李四可以隨時憑此欠條要求張三還款;

3、最好是在2012年2月10日前向張三要款。因為欠條的訴訟時效是2年。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關於借條的有關法律問題

16樓:

借條是指藉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17樓:戚廣利

1、你還是先找他談談,並且要錄音(不能讓對方知道),以後可以作為證據;

2、如果給你,或者給你一部分,讓後再讓他寫個借條,這次應當讓他寫真的;

3、如果還是協商不成,就向他的單位反映。如果單位不管,只能到法院起訴。

18樓:銅豌豆

你先蒐集證據吧,比如除了借條,還有沒有其他他向你借錢的文字記錄,qq聊天記錄啊 手機資訊啊之類的,實不相瞞,我曾跟你遇到過差不多的事,也是只見了兩次面的朋友,一直向我借錢,當時因為借的少,所以我連借條都沒寫過,可是後來他借的次數多了,我一算居然都超過一萬了,現在也是躲著不見我,然後我就把 他從第一次借錢到最後一次借錢 的聊天記錄 每次借錢給他的銀行電子匯單和明細全部列印出來,發了封電子郵件給他,告知他如果再躲著我不還錢,我就報警,效果很明顯!他已經出現並還錢了!

你要是確定他是特警,那麼,如果你單單從錢的角度去報警,估計他們不會理,你可以從違紀 詐騙 盜用他人資訊 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等角度去,先向他的領導反映,逼他出來,因為你要是見不到他,連他在哪你都不知道,你又如何起訴呢?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根據你的描述:金額小、情節不嚴重,故一般公安機關不會受理,其次,無論你主張詐騙還是民事訴訟都需要證據,因借條身份證是假的,你需要申請筆跡鑑定及證人證言。

20樓:上春兒

你連他家住**的都不知道,就借錢給人!你還是多學點吧!

有關欠條的法律

21樓:

不對。因為訴訟時效是2年,早過期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覺得法院的判決沒什麼問題,因為你有證據證明那張欠條上的債務人是你老婆的老闆,而不是你老婆嗎?而且欠條上沒寫明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就應該從對方提出其債權,或者給予一定的還款期限後開始計算,而不是從四年前開始算

23樓:

不對。因為訴訟時效是2年,早過期了.法院有問題!

24樓:午夜學徒

「借條」是指藉、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又稱為「借據」, 「借據」是比較正式的叫法。

法律1、對於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第9條的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2、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如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沒有還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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