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產繼承問題,麻煩懂法律的,幫幫忙謝謝了

時間 2022-02-25 23:58:13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媽媽在婚後購入的房產,如果是和你繼父婚後購入的話,基於夫妻關係持續期間,財產屬共同財產的原則,不管房產的首付款是誰的,房子都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你媽媽如果這時候她單方面寫的協議是無法律效力的,除非這分協議是由他們雙方協商,並由第三方見證,且有三方簽名確定的才具法律效力,這房產的繼承問題才與你繼父無關。另外,死亡賠償金是過錯方賠償給死者親人的,你繼父作為你媽媽的合法丈夫,賠償金是有他的一部分的(這和未處理好的事故賠償一樣)。

至於你提到的房貸問題,誰繼承了房產,誰就人還貸的義務。當然這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你媽媽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她的合法丈夫(你繼父)、她的兒女(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她的

父母共同繼承(平分)。

注意:如果你媽媽在和你繼父在未登記結婚前,未簽訂任何婚前財產協議的話,婚後所產生的一切

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樓:天津市劉律師

第一,媽媽婚後按揭貸款買了一套房子房子總價70萬首付23萬目前還貸款大概7萬,還有40萬的債務,媽媽在婚後寫了乙份協議 內容大概就是媽媽用23萬元購買房子與繼父無關,現在媽媽去世了這份協議還有法律效益嗎?

:協議,如果是夫妻雙方簽字,有效。如果是個人簽名,無效。

這個房子該如何分配?

:如果有夫妻雙方的簽字,則由你與外公外婆來繼承。

我有直接繼承權嗎?

:有。房子是我媽自己的名字,怎麼過戶給我?

:貸款還清後,由所有繼承人協議,公證後過戶。如協議不成,訴訟。

第二是死亡賠償金大概50萬,這個賠償金是先償還債務在進行分配嗎?

:不是遺產,可不先還債務。

債務也就是房貸了,是怎麼分配的?

:由你母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繼父有權利分到多少財產?

:當然有。

還有就是媽媽出事了現在交,警(jiaojing)在處理這個事,到時候對方給錢的話會給誰?

:所有繼承人。

會給繼父嗎?:會。

3樓:一土六

先弄清楚你媽媽的遺產:按揭購得的房價七十萬,死亡賠償金五十萬,如果你母親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外公外婆,你繼父和你;一般情況下,這一百二十萬你四人均分,如果你外公外婆年老無經濟**可以多分,你如果未成年也應多分。

再看你媽的債務:四十萬,應在遺產範圍內償還。

作為家屬你和你的繼父都有權利接受死亡賠償金。

4樓:師大浪人

有財產分割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你母親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她的個人財產,現在你母親不幸去世了,其遺產應該由繼承人繼承。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繼承人,均有權分割該房屋,故你繼父、你還有你外公外婆皆有權繼承該房屋;但是,你母親還有銀行貸款,故房屋拍賣或者變價所得款項應先償還銀行貸款,餘下的部分才能由你們幾個均等繼承;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有死者近親屬享有,即由你、你繼父還有你外公外婆享有。

房產繼承問題(請懂法律的好心人幫幫忙)謝謝…

5樓:day嘎嘣脆丶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一、繼承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係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

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二、繼承辦理程式

(一)需要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屋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

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三、權利喪失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價分割的方法。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你們家是肯定是可以繼承兩個老人家的50%中的1/3產權份額的。如果大伯要趕你們出去,你們可以要求把你們家的那部分產權拿回。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爸爸作為法定繼承人之一可以繼承房產中你爺爺奶奶50%中那一部分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母有權繼承屬於你爺爺奶奶的遺產。

9樓:

聽你的意思你是住在這個房子裡,哪請問你的戶口是不是在這個房子裡?

10樓:cman無情三少

你的情況有幾個1,你大伯有50%是房產證上寫明白的,情況只有你爺爺奶奶知道,也許以前買房子或者建房的時候老人家缺錢,你大伯出錢的,所以證件是這樣註明你確實沒份。2,你爺爺奶奶佔50%,也就是說你爺爺有25%,奶奶有25%,就先說你爺爺去世了,這25%怎麼算?應該有你爸和你大伯和你姑姑三人分,其中你姑姑已經嫁人,而且對老人是有能力照顧而沒有照顧過,法律上是給預少分或者不分處理。

你大伯也是繼承人,其中也有照顧過老人,而且他沒成家,如果年齡大點就屬於沒勞動能力的繼承人,那他應該有乙份,而且還可以多分,這你可要注意啊。【你奶奶還健在的情況下,你爺爺那份的繼承是還不生效的】3,你奶奶的25%,她現在還建在,你可以讓她寫下遺囑,該給誰就去公證處做公證,要不真要法律判那就不好了,如果你奶奶也走了,你姑姑能要乙份的可能性在2成,而你最多也只能有25%,如果你奶奶遺囑她那份給你爸爸的話,那以後你爸爸就最多能要到37

關於繼承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很重要。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擔心你父親只承擔贍養義務不享受繼承權利,在這樣的思想支配下,你們對爺爺的態度會起變化,他老人家也會覺察到,還真有可能立遺囑把家產傳給女兒。

二、你們出了樓房的改造費和另一房一半的建設費,但房屋的產權還是爺爺的。你們為此覺得很委屈。我認為這是錯誤的,因為沒有爺爺就沒有你爸爸,養育之恩深如海;你爺爺給你們一家免費提供居住房屋,你們出一點修繕費也是應該的。

三、他們養你父親的時候就是當做親兒子來養的,所以你們沒有理由不對他們如親人。如果你父親及你們兄弟都孝順爺爺、奶奶,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他們是不會把房屋傳給女兒一人的,除非你們對他們不孝順,

12樓:庚甲丁

房產證是你爺的名字,房子只能是你爺的,你爸雖然不是親生的,但有收養關係,你爸贍養你爺爺也是應該的。現在你怕你爺立遺囑把房子給你姑姑,如果你爺爺非要這麼做也沒辦法。你爺要是不立遺囑那就法定繼承,你奶、姑姑、爸都有份,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你要想要這兩房子,就只能用真情去打動你爺,對他好好的,也許你爺會立遺囑將房子給你爸爸。

爸媽卻一直養著爺奶,爺奶卻一直在找藉口說爸媽不養自己終老,請問,我應該怎樣辦?

對老人好一點,就是最好的辦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來說,如果老人就那麼立了遺囑,你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雖然你父出資出力,在法律上他是沒有和房子、房產證的相關權利的。而你將房子視為自己父親的這觀念在法律上完全得不到支援。

如果你保留了相關單據,證明為房子出資,將來可能向得到房子的人要求一些補償。如果對方堅決不給房子,那你們就還是得不到。

(十萬火急)關於繼承財產與贍養問題(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予以說明的是,不是拿到父母的錢來贍養父母,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上,贍養父母是成年子女應盡的義務。

其次,關於所虞之弟弟,弟媳將父母錢房霸佔這一點。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開始於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說在你父母去世之前,你父母所有的房產,收入等一切合法財產都屬於你父母所有,你的弟弟及其弟媳未經你父母同意都無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當然,若是你父母在生前主動將錢,房贈與其弟及媳除外。

根據同法第十三條,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條件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再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如果你弟,不僅贍養義務回在繼承遺產時,部分或少分。

當然,也有例外就是,你父母遺囑寫明要你弟繼承。

根據同法10條,你弟媳不是你父母的法定繼承人,無權繼承你父母的遺產。

從法律上來講,就是你父母的財產要保管好,並可立下遺囑,經全部財產由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繼承。如果你弟不盡贍養義務將在父母去世後拿不到一分錢。

同時,由於房子是你父母的,所以可以隨時要求你弟及弟媳搬出。

但是,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一家人和睦解決。既然是一家人,就有個情字在裡面。共同生活了這麼多年,一定會有更好的解決問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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