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為什麼不能判死刑,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時間 2022-02-14 19:16:52

1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罪需要根據傷害的情節來判斷,可以判死刑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於擬制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 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樓:忻賀撥朋

最高刑是死刑啊,可以判的

故意傷害罪如何判刑?

3樓:熱愛影視者

根據《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所說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中「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併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 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

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裡所說的「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 於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於被害人受到傷

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

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為什麼犯罪的人不能全判死刑

4樓:華律網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

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上述兩種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5樓:莽荒紀錄

小夥子,你很極端呀。對於極端的人最好還是不要講道理,沒用。不過既然回答了,就得應付一下。

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很多人明明知道有些行為一旦被抓,就是死刑,但還是有人「前赴後繼」地去犯罪,想要靠懲罰從根源上解決犯罪的問題,是不是太幼稚了?還有就是如果沒有量刑,所有罪都是死刑,如果你不小心漏繳稅款,給你來個死刑你服氣不?別說你不服氣,整個社會都不會服氣,這樣反而會造成整個社會的不穩定,這比犯罪更可怕。

古人陳勝吳廣已經給了你答案了,他倆不就是下雨延誤了發配行程,要處死刑。所以就有了「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死國可乎」然後就反了,各地也紛紛響應,秦國四十年就沒了。對判刑不服氣的人肯定會想,橫豎都是死,那就做點大事,那樣,臨死之前要麼瘋狂報復,要麼直接造反,你怕是沒心思在這兒思考問題了,你只能買一些管制器械,隨身帶著防身,然後出門被街上巡邏的警察抓住,然後死刑。

6樓:小玉跳蚤

首先我要說我和你想法是一樣的,我曾經不理解這個問題。

然而自從我學習法律之後對這個問題有了進一步的理解。

1.人的生命權是人最重要的權利。人人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因為乙個犯罪分子犯了一點小小的罪過就剝奪他最重要的人權。

我們不能因為中國人口眾多就否定乙個人存在的合法性。黑格爾說:存在即是合理。

2.我們國家在刑法方面有幾個最基本的原則。這個樓主相信你也有所了解。

每個人犯罪的情況都不一樣,雖然不管為什麼犯罪都是錯的,但是針對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措施,如果只是因為乙個人為生存所迫用暴力手段搶劫乙個麵包就判其死刑,那他的親人朋友就會產生仇視社會的情緒,這樣就會有更多的人犯罪,而不是樓主所想的「全乾掉就沒有人犯罪」。

3.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經驗。在我國過去,我們也有過用暴刑統治的君主,可是社會安定了嗎?

沒有,只會適得其反。這種做法會讓一小部分的人產生仇視社會的情緒。更加擾亂我們的社會秩序。

4.在我們國家有一些人對社會所作的貢獻要比他所犯的罪重要的多。例如黃光裕。

這是我的想法。

樓主希望你不要這麼偏激的想問題,惡人會有惡報的,我們的法律會給他適當的刑罰。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頭頂三尺有神明,惡人會遭報應的。

樓主祝你有個好心情。

7樓:哈哈親愛的

判死刑要達到一定的法律量刑,違法程度,或者說罪犯的罪行輕是不會判死刑的,要嚴格依照法律判決。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乙個犯人的生命。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儘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時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蓄意殺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乙個重要理由。

8樓:爭川

這樣是沒有用的,因為人他不僅性本善或許還帶著性本惡,每個人都有幾乎可以是個好人或壞人,什麼叫全乾掉了就沒有人犯罪了?不是說是每個人天生就一定會是犯罪的,都是大多小時候的經歷溺愛或者過度嚴厲以及其他的事情導致的,你這個全判死刑了根本沒意義,犯罪是一直都會有的,就是因為是一直都會有的所以才會有法律呀

9樓:飲水思源

罪刑相適應是法治的基本理念。

即犯罪所受的懲罰應該和犯罪的輕重相適應。

10樓:劉大來律師

那這個國家就沒有人了

11樓:嚇嚇了

怎麼可能沒人犯罪 你殺了監獄裡的 不是照樣有人冒著犯著死罪的危險幹壞事啊? 要是你說的這麼容易就都乾掉還要什麼偵探

12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立法的根本宗旨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的方針。」對有自首情節,戴罪立功,有悔過表現,因過失犯罪並能積極主動的彌補自己的過失對他人造成的傷害,且社會危害小等因素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定罪量刑是刑法的一大準則,而且應貫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其次,為了保障人權,穩定社會秩序等,犯罪現象由於人性的各種弱點而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一概使用死刑不利於保障社會秩序和人權。

等等等等。。。。。

介紹樓主看看 貝卡利亞的《犯罪與刑罰》

14樓:法幫網喬姍姍

你好 這個要根據 犯罪情節和其他因素進行量刑

15樓:┇愛藝不變

因為有些罪犯畢竟是無意中犯罪的

故意傷害罪不致死怎麼判刑

16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極其殘忍造成嚴重殘疾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對於被害人死亡是出於過失。在傷害致人死亡後,立馬就自首是法定上從輕量刑的乙個情節,不過至於量刑還得由法官依據案件的情況來決定。

其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因一些過激的行為而致人死亡的情況,一般不會被判以死刑。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

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就故意傷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層法院提起公訴,則一般對犯罪嫌疑人比較有利,既不會判處無期以上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則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訴,即使積極賠償,最終也會使用上刑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如何判決要看案件具體證據確定,建議聘請律師幫助辯護。

律師會根據案件具體證據要求法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縱橫法律網 曹軍律師

18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三年以下,重傷三到十年。

19樓:向左走到重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有具體規定。一般情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處3年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致死為什麼不算故意傷害呢?為什麼不判死刑?

20樓:易書科技

這個主要考慮到社會危害性沒有普通的故意傷害那麼大,也就是通常意義上說的民憤不大版。

所以一般不判權處死刑。但如果情節特別惡劣的,還是會判處死刑。網上也有相關的報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傷害後果的嚴重程度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傷害後果的大小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2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暴力區別與社會上的鬥毆打架,因為家庭暴力取證等等方面存在困難,所以一般都是不告不管.,雖然有家庭情況存在,出現了法定事由,仍然會判處相應的刑法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如何能不判死刑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

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故意傷害罪判幾年急,故意傷害罪被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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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至人重傷要判幾年,故意傷害罪致人7級重傷要判幾年,有機會判緩刑嗎。 急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不包括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 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故意傷害罪判多久取決與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程度,主要分為輕傷 重傷 死亡幾種情形,不同的情形判處的刑罰不同,致人輕傷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一般判處三至十...

情殺被判故意傷害罪判幾年,故意傷害罪被判幾年?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極其殘忍造成嚴重殘疾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對於被害人死亡是出於過失。在傷害致人死亡後,立馬就自首是法定上從輕量刑的乙個情節,不過至於量刑還得由法官依據案件的情況來決定。其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因一些過激的行為而致人死亡的...

故意傷害罪能減幾年刑?(急),故意傷害罪會判幾年?

朋友你好 先回答 第乙個問題基本上可以減刑1年,即要執行6年。第二個問題和第乙個一樣,也是減到6年。理由如下 1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減刑要求是悔改表現。根據1997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辦理減刑 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條第1項的規定,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如何能不判死刑

我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