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老闆要辭退我,我該怎麼辦?我該不該到勞動部門反映

時間 2022-02-10 23:45:12

1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

3、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裝、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星空穎雪

如果這半年不是試用期,可以到勞動部門反映,但要看看你有沒有以下幾項能夠證明你是這個商場的員工的東西:

第一,商場的工作證之類的東西;

第二,商場的工資收條。

只要具備這兩個中的乙個就說明你與此商場是事實勞動關係,沒有籤勞動合同也可以。

3樓:

你可以主張這半年期間的工資雙倍支付及雙倍的經濟補償金,還可以主張加班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老闆不予支付,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因為:《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沒簽勞動合同老闆要辭退我,我該怎麼辦?我該不該到勞動部門反映?

4樓:張慧進律師

第一,你需要有證據證明你和商場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例如:工牌、工資條、請假條、打卡記錄等。

第二,商場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反勞動法,確定勞動關係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從第二個月開始,用人單位須支付雙倍工資。所以,你可以要求商場從第二個月開始到現在的工資給你雙倍。

第三,如果商場規定休息的吃飯時間不屬於正常的上班時間,或者沒有規定任何時間不得用商場的電腦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規章制度的,你可以申訴要求繼續保持勞動關係。

第四,以上商場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免費。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也不要緊,你們現在已經構成事實勞務關係,只要你提供你在氣公司就職服務證據就可以,比如工資條銀行轉賬等實在不行就可以去勞動部門反映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公司這麼不仁義,那你就狠一點,先去告他,理由是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要求雙倍工資。當然到時候公司肯定以你上班登陸qq為由,要辭退你!到時候就以中午用餐不算工作時間為由駁斥他,而且都沒有具體的規章制度來約束員工用餐時間的行為安排,就算有具體的規章制度,如果沒有讓你簽字認可 也是不生效的!

具體請到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

7樓:迷夜

找到能夠證明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包括人證物證,工資條就很重要,然後去勞動部門求助。

我在公司幹了15年沒簽勞動合同,現老闆辭退我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公司幹了15年,沒簽勞動合同,老闆需要賠償12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9樓:微風

勞動者在公司幹了15年,沒簽勞動合同,現老闆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15年未籤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最高賠償金年限是12年,勞動者工作15年,用人單位需要支付24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支付12個月補償金,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及補貼,且按上述標準雙倍賠償

11樓:飛鳥盡時

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應向你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

12樓:在遠遠的北海

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訴,請他們幫助你,比任何方式都有效

13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後,就不能隨便解雇勞動者,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單位無故單方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雙倍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做滿一年補乙個月,超過半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工資以應發工資為準。本律師執業至今,辦過該類案件數百起,非常熟悉這類案件的關鍵問題以及辦理流程,幫助當事人挽回大量的經濟損失。

如有需要,可致電本律師,屆時本律師將詳細為您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14樓:才訣

討個說法,,15年了,即使辭退,那錢也是非常多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老闆現在想辭退我,我是否要他賠償我?有哪些條例?如果老闆現在想給

15樓:劉敏律師團隊

你好!如果老闆無故辭退你,你有權要求老闆支付你雙倍工資賠償及補繳各項保險。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

但前提是你需要找到你在那裡工作過的證據,比如工資條、工作證、其他勞動者證言等相關能證明你何時工作及工作過的證據。

16樓:戚廣利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由於公司的原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給雙倍補償。

我在乙個店裡上班,做了三個月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昨天老闆突然把我辭退了,我該怎麼辦?他們需要賠償 50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違法賠償金,和違法辭退勞動者的工齡工資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我要辭快工,老闆要扣我半個月工資,怎麼辦

1 勞動者離職應依法提前申請,如果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2 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半個月工資不合法,扣款比例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 3 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 4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的違法行...

沒簽勞動合同能隨時離職嗎,我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但是以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可以隨時離職。用人單位沒有和勞...

我在一家工廠勞動月,沒簽勞動合同,老闆昨天突然辭退我,並且多給我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

不能,根據 勞動法 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

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辭退我,我能找他們要補償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勞動合同到期協商解除需要承擔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1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

我在ktv上班有月了,沒簽勞動合同,可現在我不想做了怎麼辦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