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工作了月,現在公司要辭退我們,我們能要求公司賠償

時間 2022-01-03 06:42:56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差額。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夠證明是公司的員工,就基本上沒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自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當前最主要的是收集你們在公司上班的證據材料,包括工作證件,打卡記錄,或者工資條之類的東西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3樓:你咋即可

能,不過沒簽合同如果老闆不認賬,可以打官司,但比較麻煩,要找許多中介見證人

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3個月的雙倍工資以及乙個月的賠償金。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沒有籤勞動合同工作半年被辭退乙個月的工資補償能要到嗎?

5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是不正規的,然後辭退原因。

入職5個月,沒簽合同,公司要辭退我,怎麼賠償?

7樓:櫻桃丸子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半年多了,和同事打架公司現在要辭退我,公司會怎麼賠

8樓:王元頁

現在證據勝算不大,要有單位公章你名字的檔案,或者錄音錄影,讓單位負責人自己承認你入職時間、工資

可以要求單位從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沒合同的雙倍工資你要證明自己實際工資,不然很可能按你現在領取工資計算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我在公司工作5個月了,還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辭退我,我可以告他嗎?

9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的行為受到法律的制約,且已經觸犯法律,根據法律的相關法條,您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的。

10樓: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公司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你半個月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乙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4個月),補交社保,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4、公司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關鍵這個證明也是勞動關係的證明。仲裁時就不用到處找證據了

11樓: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支付後4個月的雙倍工資,以及乙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

12樓:

1、可以的。

2、你可要求四個月的二倍工資。

3、並要求辭退你的賠償金,即二個月的工資。

4、同時,你還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在公司工作乙個月多被公司辭退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獲得什麼賠償?

13樓:徹夜聽雨冬

超過乙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

1、關於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規定,始見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的規定,支付二倍工資的時間只能從《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4、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的規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4月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前一日止的二倍的工資。

沒簽合同幹了乙個月被辭退了怎麼賠償

14樓:lawbook律疏網

乙個月內應該簽合同。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和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員工在乙個月就被單位辭退,那麼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員工賠償的。因為法律規定單位應該在員工入職後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剛乙個月就被辭退是不需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的。而且員工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也是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6樓:律兜諮詢1號

可以要求工資,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未簽合同被公司辭退員工有何補償

17樓:小人物

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你的合同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但單位也可以通過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來解除合同,那不是問題的關鍵。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拓展資料

1、確認的條件:

在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時,企業應當確認由於辭退福利而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畫; 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

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畫或自願裁減建議。

2、確認時應注意的問題:

1)正式的辭退計畫或建議應當由企業與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達成一致意見後,經過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准。

2)如果企業的辭退計畫和裁減建議還在制定和討論中,未最後經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的情況下,對該項辭退福利不能確認。

3)該計畫或建議應當包括準備辭退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辭退補償金額;以及實施辭退的時間。

4)企業的辭退計畫和裁減建議必須制定的較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這是評判能否即將實施的標準。

5)企業在制定辭退計畫和提出裁減建議時就可以確認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需要等到實際支付補償款時再進行確認。

6)要求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辭退計畫或裁減建議,是因為只有辭退計畫或裁減建議具有不可撤銷性,才能保證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可靠性,否則在會計上無法對該項辭退福利進行確認和計量。

7)辭退福利的支付應全部計入當期費用。因為該筆款項的支付,並不是職工為企業提供了服務,而是企業要辭退職工,而被辭退職工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也就不能計入資產成本。

8)實質性辭退工作一般應當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因付款程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遲到一年後支付的,視同符合確認條件。

因不加班被公司老總辭退,且沒簽合同,工作時長一年月,這樣能拿到幾個月的工資補償

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要注意收集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雙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即2個月工資的2倍 可以要求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起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不超過11個月,即再要11個月工資作為賠償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

老闆沒給員工買任何保險,也沒簽合同。工傷了能得到什麼補助

你的情況可以自己去勞動部門指定的醫院去做個工傷鑑定,大概200塊左右。像你這樣的話鑑定個10級時完全沒問題的。拿到鑑定結果去找老闆商量賠償,如果商量不好的話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他,呵呵,我是在深圳,我廠裡也有及各工作中有點小傷,一投訴乙個準,賠償標準是你所在城市的3個月平均工資,在加上你在工廠裡上班時間...

合同工是否算國家工作人員,國企合同工算是國家工作人員嗎

合同工不是判斷是否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據,關鍵看從事的工作。國家工作人員,是指一切國家機關 企業 事業單位和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國家各級權力機關 各級行政機關 各級司法機關 各級軍事機關 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 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家機關 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沒有簽合同,工資卻發給我一起上班的同事,但她不給我,反而一天拖一天,請問我怎樣做才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交保險等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沒有籤勞動合同工作15年解雇我,在機關工作15年是臨時工被解雇請問新勞動法有什麼規定?

不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早過了勞動仲裁時效和訴訟時效了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法享受了退休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用補償所以你享受了退休待遇就行了,沒享受的話可以勞動仲裁,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雙倍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 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