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女方應該去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時間 2022-01-23 03:35:22

1樓:愛喝粥

撫養權主要依據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

2樓:河南獨角獸法律服務

一般撫養權,歸女方,確定要爭奪撫養權嗎

新婚姻法離婚子女撫養權女方應如何爭取

3樓:華律網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有以下情況,女方會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很大的優勢: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二)十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三)對於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

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占有很大的優勢。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樓:於金龍律師

回答提問

律師您好,我是女方我想爭奪孩子撫養權,孩子七個月,沒有結婚證,我想百分百打贏官司怎麼辦

回答取得撫養權後有哪些好處

(一)深厚的母愛或父愛迫使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

這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常見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為了取得孩子撫養權,雙方甚至不惜在財產分割方面做出讓步。雙方誰也放心不下將孩子給對方撫養。

(二)撫養權常常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

除了雙方約定孩子輪流居住的情形外,撫養權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那麼,取得撫養權的一方自然可以與孩子長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三)撫養權包含了第一監護權的內容

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同時取得了監護權,作為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單獨做出的決定;同時,代孩子行使財產所有權。

(四)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

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雖然也要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但是,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所以,不用擔心對方濫用自己的「撫養費」;相反,對方有此憂慮。

(五)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控制」對方探望權

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義務配合對方探望孩子,這是法律規定,但是,現實中,往往是撫養權人完全制約住對方,可以隨意製造困難阻止探望。

經過雙方的溝通交流,進行協議變更。意思就是雙方可以在私下進行協商,都同意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申請,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是因為雙方的協商結果令雙方都不滿意,所以可以提起訴訟,讓法院出面來變更撫養權的問題。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更多15條

5樓:匿名使用者

一、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如何解決? 夫妻離婚時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那麼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解決方式也就有協議解決和訴訟解決。 協議解決子女撫養權問題時,由夫妻自主決定子女的撫養權歸誰;在起訴由法院解決子女撫養權問題時,法院會一般根據「對子女健康成長有利」原則進行判決。

二、離婚時女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什麼情況下會判給女方? 我國新婚姻法確立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基本原則,因此在判決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時會綜合考慮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子女撫養權判歸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發點是有利於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長。

那麼,離婚時女方應當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呢?法院在什麼情況下會把子女撫養權判給女方?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撫養的司法解釋,出現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往往會判歸女方: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或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具體舉個例子來說,假如離婚時子女已經年滿四歲,女方經濟狀況又較差,那麼女方要想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應當從以下九個方面收集證據: 1、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外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入的證明。

以上就是對「女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子女撫養權什麼情況下判給女方」所作的解答。總之,子女撫養權問題是夫妻離婚時的重點。從上面的解答裡您應該也已經看出,不過法律怎麼規定,最後其作用的是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

所以,及時聯絡律師,讓律師幫助您蒐集證據,這樣使您更有把握在離婚時爭取到子女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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