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吊銷駕照多久,交通肇事罪判刑多久

時間 2022-01-19 11:42:48

1樓:妃凡進口蜂蜜

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麼兩年後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考領駕駛證,但如果是飲酒或醉酒後開車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麼,5年後才能重新考領駕駛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2樓:

五年才可以重新考駕照

交通肇事罪判刑多久

3樓:大理律師郜雲

您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事故責任、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以及逃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4樓:張晉海

交通肇事罪判刑多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後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5樓:李保忠律師

交通肇事罪,最低可以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6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及量刑標準

7樓:洛陽玉湖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8樓:普勝達律師事務所

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才適用緩刑,而判處緩刑後,拘役的考驗期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考驗期不少於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被判處緩刑需要坐牢嗎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考驗期限,應當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謂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提出上訴、抗訴的一審判決的法定上訴、抗訴期滿的第2天;另一種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確定之日。

判決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緩刑考驗期限。因為羈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緩刑考驗卻不是刑期。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審宣判後,已無須再予關押。如果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並通知有關的公安機關,待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再依法由公安機關將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

9樓:法律快車

根據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乙個月至二個月的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2、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乙個月至二個月的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的刑期;

(4)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5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無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4、重傷一人,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種《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可以增加乙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可增加乙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又逃逸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五個月至八個月刑期。

2、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又逃逸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5萬元以上,又逃逸的。

2、造成重傷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相關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

3、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5萬元,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犯了以上三條的都要增加以下三條基準: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的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3)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五個月至十個月的刑期。

五、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死亡二人或者重傷五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3)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

2、死亡六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3)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10萬元的,可以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4、符合上述第(5)至(7)種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節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這可以定交通肇事罪嗎,交通肇事罪的認定

交通肇事罪,是我國刑法第133條所規定的罪名,交通肇事罪有其法定的認定標準。因逃逸致人死亡 應限於過失致人死亡,除了司法解釋所規定的情形外,還應包括連續造成兩次交通事故的情形,即已經發生交通事故後,行為人在逃逸過程中又因為過失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死亡。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交通肇事罪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認定的?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司機甲構成交通肇事罪 乙也負有賠償責任 乘客不構成犯罪。司機甲構成交通肇事罪。甲 乙負有賠償責任。乘客不構成犯罪,因為它不是此次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認定的?一 要劃清交通肇事罪與非罪的界限。應著重把握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失。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

什麼是交通肇事罪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和刑事責任

1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2 認定是否構成犯罪,應當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

構成交通肇事罪怎麼判刑,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構成怎麼判刑?

在我國,交通肇事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區別,交通肇事罪,間接故意殺人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有哪些

交通肇事是過失犯罪,故意殺人是故意犯罪,主觀惡性不一樣,社會危險性不一樣,所以量刑也就不一樣。過失犯罪一般三年以下量刑,故意殺人起步刑期十年,可罪至死刑。如果是利用交通工具殺人的,就不能定為交通肇事罪,因為其主觀內容是故意而不是過失。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