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時間 2022-01-16 03:25:54

1樓:華律網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離婚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為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最好不要把財權交給乙個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尤其要注意對方以孝敬長輩等名義將財產轉移。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一方已在轉移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後又發現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可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財產轉移情況較為複雜,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調查取證,保障合法權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樓:1987蔡仁彬

如在離婚期間另一方發現對方有隱瞞共同財產的,可要求對其財產進行分割,但有時由於種種原因,另一方也許在離婚後才會發現一方有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為,此時,另一方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隱瞞的財產,當然提起再次分割財產的訴訟,應遵守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即為當事人發現該隱瞞的財產次日計算兩年內。

而且,一方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該財產的,法院可依法對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判決可以少分或不分。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樓:麗江律師郜雲

提供財產線索申請法院調取。如果夫妻一方隱瞞另一步對外經營,經營所獲得利益未用於夫妻家庭生活,原則上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債務一般由舉債方自己承擔。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只要夫妻一方在離婚時有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的,對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當事人發現隱匿財產的第2日起計算。

如果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是在離婚訴訟過程中進行的並被發現的,則可以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行為人採取少分或不分的原則,而且人民法院為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可以對其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訴訟,只能一般調查。如果訴訟了,可以嘗試向法院申請調查。

縱橫法律網-天津坤德律師事務所-李偉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參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或不分;你目前要作的是向法院反映這一事實。

8樓:深圳大方律師團

具體要看對方隱匿的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的,如果是婚後共有財產,可以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分割

9樓:張燦輝律師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10樓:張明律師諮詢

如有證據證明對方隱瞞證據,對方應少分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後,發現一方存在隱匿財產事實的,另一方可以再次起訴要求分割隱匿部分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所以只要你有充分證據,可以在法院勝訴,並且取得一半以上的該部分房產希望對你有用

由於隱匿財產涉及到舉證問題,最好能尋找當地的律師辦理相關事宜

12樓:linea娜

最好找個律師,你自己也沒辦法很好的操作。律師還能通過關係幫到你很多事情的。

13樓:

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內起訴,要求分割

14樓:匿名使用者

隱瞞轉移財產都是有辦法可以找到的,有很多種方法可以查到證據,可以幫到……

1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方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離婚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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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如何收集轉移財產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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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總結。在離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但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就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既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麼,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呢?通常情況下離婚,兩人應該平分財產。但根據 婚姻法 的解釋的規定,有過錯一方應該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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