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又復婚的財產問題,離婚後再復婚復婚前的財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2-01-08 15:37:13

1樓:華律網

現如今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一部分人離婚後不久就又復婚了,因離婚時已經對原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處理,所以在復婚後原有離婚協議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算給很多人造成了困擾,故而很多當事人來諮詢我這個問題,經過多年經驗總結,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離婚時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的,在雙方離婚後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處理結果來認定財產的歸屬。復婚後,已經在上次離婚時處理完畢的財產應屬於雙方的婚前財產,是歸一方所有或者雙方共有要看上次離婚時對該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根據《婚姻法》: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離婚又復婚的財產要根據離婚時的對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原則上按照一方的婚前財產來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哈哈親愛的

當事雙方根據離婚協議分得的財產,復婚後都是婚前個人財產了。

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誰的財產,復婚時就是當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相關知識:

離婚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事項 ;

一、離婚協議中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律適用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同於一般的財產分割協議,應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財產分割協議與身份關係有關,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但是也不能忽視的是,財產分割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變更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

當事人基於這種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發生糾紛的,同樣應適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則,婚姻法及相關法律中未對財產分割協議做出規定的部分,則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二、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的效力 《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本案中,原、被告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有共同的房屋贈與第三人(雙方當事人之子),現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該財產贈與協議生效,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協議的約定。

三、對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反悔的處理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雖然在形式上表現為贈與,但其與一般的贈與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一般的贈與行為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財產處分關係,應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離婚協議中的贈與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分割共同財產的一種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3樓:硬幣小耗

1、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所以在離婚時已經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財產,即使是復婚也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協議的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你們年初的時候買的房子屬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可以協商分割,如果你拿房子你可以補貼對方錢財,具體補多少,根據房子的**來定,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來審理。

如果你們離婚後又復婚,那你的這些財產屬婚前財產,是你個人的。

5樓:燕子

如果簽了協議的話,離婚再復婚的話財產算你的。

離婚後再復婚復婚前的財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華律網

現如今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一部分人離婚後不久就又復婚了,因離婚時已經對原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處理,所以在復婚後原有離婚協議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算給很多人造成了困擾,故而很多當事人來諮詢我這個問題,經過多年經驗總結,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離婚時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的,在雙方離婚後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處理結果來認定財產的歸屬。復婚後,已經在上次離婚時處理完畢的財產應屬於雙方的婚前財產,是歸一方所有或者雙方共有要看上次離婚時對該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根據《婚姻法》: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離婚又復婚的財產要根據離婚時的對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原則上按照一方的婚前財產來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7樓: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財產在離婚時已經約定了歸一方所有,即使是復婚也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婚姻法》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復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該兩套房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法》對夫妻的共同財產有作出了很明確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具體如下:

1、 存在夫妻關係後,雙方所積累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的各種福利收入和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存在夫妻關係後,雙方從生產、經營中所獲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智財權的收益,在有夫妻關係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軍人會發放到其名下的有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8樓:水果和沙拉

當事雙方根據離婚協議分得的財產,復婚後都是婚前個人財產了。

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你的財產,復婚時就是當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相關知識:

離婚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事項 ;

一、離婚協議中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律適用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同於一般的財產分割協議,應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財產分割協議與身份關係有關,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但是也不能忽視的是,財產分割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變更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

當事人基於這種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發生糾紛的,同樣應適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則,婚姻法及相關法律中未對財產分割協議做出規定的部分,則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二、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的效力 《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本案中,原、被告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有共同的房屋贈與第三人(雙方當事人之子),現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該財產贈與協議生效,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協議的約定。

三、對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反悔的處理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贈與協議雖然在形式上表現為贈與,但其與一般的贈與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一般的贈與行為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財產處分關係,應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離婚協議中的贈與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分割共同財產的一種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本案中,原告並無證據證明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以撤銷的情形。

因此,原告要求撤銷贈與協議於法無據,應當予以駁回。

復婚以後怎樣確定婚前財產,離婚後又復婚,我的房產算我的婚前財產嗎?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乙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

復婚前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嗎,離婚後又復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嗎

結婚之前做財產公正,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根據夫妻雙方意願。1.所謂結婚後若干年,婚前財產會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早已失效。2.如果是婚前取得的產權房,那麼不需要做婚前財產協議公證。3.如果太執著於財產的歸屬很容易影響感情,夫妻之間的感情往往比財產重要得多。4.以下為參考資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除非夫妻...

復婚後的財產怎麼劃分,離婚又復婚後的財產怎麼處理。

一 離婚後復婚,需要重新辦理婚姻登記,視為新的婚姻的開始。復婚後再離婚時,一般情況下按照正常的離婚財產分割處理。根據 婚姻法 及其相關司法解釋,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沒有書面的婚內財產約定,那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分割。二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顯然你姐夫家說的沒一句合法的!簡直就是一法盲!甚至基本的倫理道德都不懂!如果我同意家出一萬去做試管嬰兒,成功的話就皆大歡喜,如果不同意...

起訴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起訴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一 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 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等未達成協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並分割財產,決定子女撫養等問題。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離婚後財產可以重新分割。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涉及到離婚時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