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救生員是怎麼配備的,游泳池救生員日常救生工作有那些?

時間 2022-01-20 20:10:48

1樓:風爵劍

一般標準的50*20的標準游泳池需要配備2個救生員,乙個巡邏員

救生人員配備標準:

1、水面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救生員2人;水面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公尺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救生員;

2、天然游泳場(海濱游泳場所除外)按每360平公尺配備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救生員;

3、海水游泳場所按海岸線每100公尺配備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救生員;

4、至少設有流動救生員1人。

游泳池經營被國家體育總局定為4個高危險性體育經營專案之一,必須取得高危險性體育專案經營許可證,還得配備救生員、救生裝置等。許多新建泳池在救生員配置、燈光裝置、迴圈系統等方面不達標。

照國家規定,游泳池應配置救生員觀察臺,水面面積在250㎡及以下的游泳池,應至少配備游泳救生員3人;水面面積在250㎡以上的游泳池,應按面積每增加250㎡(含)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游泳救生員。夜間開放必須配有燈光,水面照明度不低於200lx,並備有效能良好的應急照明裝置。

2樓:匿名使用者

游泳池經營被國家體育總局定為4個高危險性體育經營專案之一,必須取得高危險性體育專案經營許可證,還得配備救生員、救生裝置等。許多新建泳池在救生員配置、燈光裝置、迴圈系統等方面不達標。

照國家規定,游泳池應配置救生員觀察臺,水面面積在250㎡及以下的游泳池,應至少配備游泳救生員3人;水面面積在250㎡以上的游泳池,應按面積每增加250㎡(含)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游泳救生員。夜間開放必須配有燈光,水面照明度不低於200lx,並備有效能良好的應急照明裝置。

游泳池救生員日常救生工作有那些?

3樓:匿名使用者

1)在游泳池,當人們盡情享受清涼時,有一群人在烈日下卻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嬉戲的人群,不敢有絲毫放鬆。他們就是游泳救生員。

2)「別人看我們高高的坐在觀望台上以為我們很風光,其實我們把自己放得很低,不敢有絲毫懈怠,一旦出現意外,如果因為不及時造成什麼後果我們都承擔不起,會內疚一輩子的。

3)根據國家標準(gb 17079.1—2003)《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游泳場所)》規定,水面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2人;水面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上的,按面積每增加250平方公尺及以內,增加1人的比例配備固定水上救生員。

4)考個救生證難嗎?記者了解到,救生員要經過水中解脫、潛水、蛙泳、踩水等多個考試環節才能拿到證。除了會游泳外,救生員還要掌握人工呼吸、心臟按壓、肩背護送,心肺復甦法,水中掙脫!

等救護技術。現在考個救生員證件需要1000多元,每年還要年審!

乙個人溺水當時沒有救生員,應告游泳池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游泳場所出了任何事故首先應當追究的該游泳場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因為,雖然各個省游泳場所管理辦法不一樣,但作為乙個有償服務的場所一定是要求配備救生員的!出了事故游泳場所管理人員的責任最重最大,因為在你舉的例子中,該名父親帶兒子去游泳,無論是否發生溺水事故,游泳場無救生員在場是不對,游泳場所管理人員錯在先,且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不是因為父親的上廁所行為,而是游泳場所缺乏必須的安全監管。說白了,你可以這樣理理解,作為一父親帶陔子游泳,難道他不能途中上廁所?

而作為乙個有償提供服務的游泳場所你連救生員都沒有在場,出了事這肯定就是游泳池方的責任事故!所以說游泳場所管理人員責任最大!

其次,這位父親在帶對自己陔子游泳時,本身就存有對自己陔子的監管責任,此次事故中該父親存在疏忽大意之處,也間接導致了事故發生,也應負有相當一部分責任!

該父親與游泳池方責任到底該如何區分,這種事故即使打官司鬧上法庭估計都打一場十足的口水仗,但毫無疑問,游泳池方的責任是最大的。至於孩子,未成年,幾乎無任何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游泳池要付主要責任,我就是乙個救生教練,救生手冊上說明了游泳池開放時間段內必須要有救生員在崗,且救生員做崗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崗位。

6樓:

當然是游泳池責任,小孩和大人購票游泳,就是與游泳館產生了合同關係。游泳館作為特殊行業(高危行業),法律規定商家有責任保證顧客的安全,也就是說在游泳館裡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都應由游泳館負全責,除非顧客故意造成的傷害。

如果當時游泳館沒有救生員,就屬於擅離職守,告到相關部門後,游泳館是要停業整頓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講游泳池責任最大,情感上講孩子爸爸責任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