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房子產權到期了,怎麼辦,買的房子產權40年 到期後怎麼辦

時間 2022-09-13 19:21:01

1樓:楊志律師

回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協議只有符合上面的要求,才是有效的哈,受法律保護的,親。

在實踐中,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協議就是有效,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全國各地在**買都一樣。房子一輩子都是你的到期是可以給你延期的,親親。

提問乙個人名下可以有兩套房嗎?

回答親親,當然可以的。

提問我的戶口還是在老家的,沒有在買房的這邊,以後對房子有什麼影響嗎?

回答親親,這個是不影響的。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台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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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二姐聊保險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3樓:沐沐生活小技能

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4樓:

所謂70年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財產是屬於個人的。到期後,需要去延期,經過國土局補交土地使用費用,再到房管局辦理

買的房子產權40年 到期後怎麼辦

5樓:二姐聊保險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6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7樓:了小兔

《物權法》規定個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自動續期,國土資源部出台檔案(國土資廳函〔2016〕1712號),住宅到期後按「兩不一正常」政策執行,即:一、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二、不收取費用;三、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8樓:幫哥遊記

回答親您好。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的

2、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商住房與普通住宅的區別

1、商住房的土地使用40年或50年,而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相對於普通住宅,商住兩用房的隱性成本其實很高。

2、商住房作為商業用地,可以用於公司註冊,但商住房一般是不可以落戶的,子女入學會受到影響,而普通住宅則是可以落戶的。

3、商住房屬於商業用地,所以商住房的一切收費都是按照商業大樓的收費標準,不僅是商業用水,商業用電,物業費也會以商用標準收取。大家都應該知道商用水電費都要比民用水電費貴很多,基本上是普通住房的2倍。

4、商住房一般都在喧鬧的商業區,靠近馬路,因此不能擁有乙個相對安靜的環境,再加上商住房可以辦公可以住人還可做商鋪,所以難免人員流動量大,人口密集,人員也複雜,居住舒適度大大降低的同時存在不少安全隱患;而普通住宅一般比較安靜,舒適度也會高很多(政策性住房除外)。

5、商住房一般戶型都比較小,總房價款要便宜很多,而普通住宅一般沒有太小的戶型,單價也會比商住房貴,所以總房款一般會高些。

6、商住房一般是沒有小區綠化的,而現在的普通住宅小區一般綠化都會做得很好,也有公共活動區域。

7、商住房的首付比例一般為50%,且購買商住房還貸期限較短,最長不得超過十年且貸款利率為普通住宅的1倍;而普通住宅的首付一般為30%。

8、商住房在轉手時,稅種要多好幾項,商用轉讓還要徵收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因此會願意接手的人會比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轉讓市場則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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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搜狐焦點

4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前,需要提前一年申請,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至於交多少錢的土地出讓金,按當時的政策去交錢 。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滿了,可以選擇去相關部門延長土地使用許可權,具體的做法是由所有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

11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2樓:

您好!如果您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只要這一套商品房沒有滅失(滅失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的,如**、海嘯、山體滑坡、泥石流、龍捲風等,也可能是人為的,如拆遷、戰爭等),產權就永遠是您的,您之所以會提出「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的問題,是因為您把「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兩個概念搞混了。剛才說,只要這一套商品房沒有滅失,產權就永遠是您的,可是,該套產權房所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期是有限制的,現行國家法律規定,居民住宅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期是70年,商業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期是40年。

使用期屆滿之後怎麼辦呢?國家的政策很簡單,四個字:自動續期。

所謂自動續期,就是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在他們的計算機系統裡將居民住宅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期再延長70年,商業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期再延長40年。由於現代計算機技術越來越成熟,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足不出戶,只要動動滑鼠,敲擊幾下鍵盤,就全部搞定了。

13樓:阿豆的生活

終於知道房子產權到期以後怎麼辦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雲南的話到期給國家交點稅錢,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現在很少有40年的,一般都是商鋪啊,別墅啊才是40年的

15樓:喵汪那些事兒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乙個整體,房屋在發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

住房的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依照住房性質分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房產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業主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物權法》規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子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處理

17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

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8樓:周蔣周蔣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我正在飛速編輯答案,請稍等我一會兒哦!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對我滿意的話,可以給個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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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上官三雲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70年產權房和40年產權房的**無法直接換算,主要還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綜合因素,如果40年產權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格的。

買的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房子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您好!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 物權法 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

買的房子產權40年到期後怎麼辦,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到期後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 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物權法 規定個人住宅建設用地...

買的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誰知道70年產權,房子產權到期怎麼辦?

根據國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為兩種情況 1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 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 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2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沒有約定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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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70年後 無償收回 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 辦法 試行 第25條規定,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有償使用期滿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批准的,期滿後的土地使用權由 無償收回。而 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對於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

房子的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但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