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朽渡
不可以的。
《會計法》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理會計事項。第二十八條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
其含義非常清楚,企業法人作為「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是不可以兼會計的,企業應當按照「會計法」設定會計機構。
但是有會計證兼職其他公司沒問題,本公司不允許法人代表與會計是乙個人,工商註冊也通不過,必要時候可找個會計掛名,自己處理賬務。
有會計上崗證,可以去給企業做兼職的會計。
兼職會計通常指兼職會計人員,主要負責完成會計相關的工作,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主量單位,以憑證為依據,採用專門的方法,對會計主體(指為之進行會計工作的特定單位,如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如企業、**、銀行等)提供會計資訊;
並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參與**、決策、控制、分析和考核,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會計是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職能是核算與監督。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記賬。」**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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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迴避」
1、企業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職務;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職務;
3、紀委委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或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人職務。
貨幣資金的不相容職務
1、貨幣資金的收付及保管應由被授權批准的專職出納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接觸;
2、出納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總分類賬的登記工作;
3、出納人員不能同時負責非貨幣資金賬戶的記賬工作;
4、出納人員應與貨幣資金審批人員相分離,實施嚴格的審批制度;
5、貨幣資金的收付和控制貨幣資金收支的專用印章不得由乙個人兼管;
6、出納人員應與貨幣資金的審核人員、會計檔案保管人員相分離;
7、負責貨幣資金收付的人員應與負責現金的清查盤點人員和負責與銀行對賬的人員相分離。
2樓:姜昊磊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原則上來說是不可以 的,如果就他自己一**東也是沒有問題的,如果還有別的股東就要找乙個會計作為第三方,這樣子才合理,望採納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公司負責人不可以兼職公司會計工作.一般找**公司乙個月看業務規模,從500-幾千都有。必須要請幾個**記賬的。
5樓:郭老師傅
企業法人 是指的 組織,象公司 ;
企業法人代表,才是指自然人,就是通常我們說的經理或老闆本人;
按會計法規定,第二十一條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定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二十八條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審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八條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會計法上述規定,企業法人代表是沒法做會計的,不符合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請參考
6樓:無間明
《會計法》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理會計事項。第二十八條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其含義非常清楚,企業法人作為「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是不可以兼會計的,企業應當按照「會計法」設定會計機構。
公司股東或法人可以和公司會計是同乙個人嗎?
7樓:像它
不可以。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因為凡事與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這是財經法規的明確規定。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定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記賬。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定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式、職責許可權由***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審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8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來說不行的,財務人員不能是親屬.但理論與實際肯定會有距離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作為乙個組織,不可能兼任會計。
按《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有非股東擔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兼任會計,法律並無規定,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應當從其規定。但按《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只有一名會計的,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10樓:愛攝影de大白
當然不行啦,不過可以採用變通的方法哈,隨便找個有從業資格證的朋友抵檔一下就可以了哈,要不然就找個兼職會計。
11樓:洛河上游
可以,但出納不能是近親屬。
私人企業裡法人代表可以兼任企業會計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因為凡事與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包括出納。這是財經法規的明確規定。
小企業遵循小企業會計制度,這樣做是違反規定的。財和負責人做好報表給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為。稅局收報表的視窗不會仔細這麼多的,如果以後面對稅務稽查時,這將會給你們帶來很大不利。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指乙個企業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公司)
舉個例子,一家企業有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組成。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這家企業還有法人代表。
13樓:天空說財經
按照正規的公司法裡面的要求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在私人企業,說明白點就是自己的企業,會計及其他崗位都可以他乙個人做,這個雖然違規但是也沒有誰管這種事情,小企業一般也不會管。
14樓:牧美財務顧問
可以的,只要是專業的,可是企業法人**會有空管財務呀,抓大方向都來不及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根據公司法裡面的要求肯定是不行的,這樣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內部會計監督"規定的"不相容職務的分離與牽制"的要求。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法第五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私人企業裡法人代表可以兼任企業會計--法律條文沒有禁止性規定--那就是可以
法人可以做財務負責人嗎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不可以由同一人擔任。根據《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和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單位法人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是不相容職務。
18樓:亦如
看公司規模而定
一、對於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根據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迴避的直系親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係。
因此,對於上述三類公司而言,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雖然未明確說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擔任,但根據法理學解釋方法上的「舉輕以明重」理論,既然已禁止單位領導人直系親屬擔任財務負責人,那麼對於領導人本人也是當然禁止。
二、對於非上述三類公司的其他企業
我國《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因此根據民商事領域「法無禁止即可行」理論,對於非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
可以以「一人公司」作為典型例子,這類企業由於規模較小,可以不設立董事會,往往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財務負責人等等均同時為乙個自然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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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的職責
一、貫徹黨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熟悉和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政策和各項財務制度。具體領導本單位財務工作,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財務管理辦法。
二、按照《預演算法》,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及時檢查分析財務收支和預算執**況,找出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建立和健全經費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票據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對部門預算、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要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民主理財和「一支筆」審批制度。
四、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根據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明確會計、出納分工,並做好內部和外部的協調工作。
五、規範各項會計基礎工作,及時審查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定期組織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保證財會工作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
六、定期或不定期對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七、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登出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登出公司嗎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登出公司。也可以委託辦理,需要法人簽字。但應注意條件。股份公司登出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決議書。法人代表單方無權登出。股份公司的股東如退出,應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回購其股份或者分紅。股東退出需協商或者股東單方面要求,股東應得到相應財產。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 ...
公司法人能私自刻公章嗎,公司法人章可以在刻章點刻麼
公章是指機關 團體 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製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製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製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私刻公章,當然是違法行為,如果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私刻公章達到三枚以上,還涉嫌犯罪。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辦法 第五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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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登出的條件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 公司因合併 分立解散 4 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備註 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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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登出公司嗎,我是公司掛名法人 怎麼自己登出
一 公司登出的條件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 公司因合併 分立解散 4 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備註 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