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費的攤銷期限

時間 2022-01-11 05:17:36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性扣除或在不低於5年的期限內攤銷:

1、一次性扣除。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2、做為長期待攤費費用,在不低於三年的週期內攤銷完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開辦費,也叫組建成本。

是指為設立一家股份公司而發生的成本,包括法律費用、發起人費用以及取得執照的費用。具體包括: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

1)登記費;

2)稅務登記費;

3)公證費。

3、籌措資本的費用。

1)籌資支付的手續費;

2)、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

1)引進裝置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檔案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參考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糾正一點;新會計準則的開辦費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月管理費用-開辦費,月末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在等生產或經營後攤銷!

開辦費的具體內容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二種情況

(1)引進裝置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檔案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不列入開辦費範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諮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開辦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汙費等。

企業(商品流通)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定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內容可併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費用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三、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3樓:匿名使用者

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在開業當月一次核銷,不再攤銷;但稅務卻仍按5年攤銷計稅。

財會人員,寧肯違背會計制度,仍堅持5年攤銷,也不願做長達5年的納稅調整。

但還是看你有沒有這個需要了,比如第一年的收入多,那一次性攤銷就可以多抵消收入。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一次性攤銷,這樣即符合會計制度,也符合稅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的第九條:

九、關於開(籌)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5樓:匿名使用者

國稅函[2009]98號檔案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不違背規定,可酌情處理。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辦費按多少年攤銷?

6樓:

1. 在計算所得稅時,開辦費是從發生月份的次月開始攤銷的。

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實施條例對開辦費雖然沒有專門的具體規定,但開辦費應屬於長期待攤性質,所以按3年或更長的年限進行攤銷都是合法的,建議你按5年進行攤銷。

2. 在對開辦費攤銷進行會計處理的時候,是以第一次開發票取得收入為攤銷起始時間的。

《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第五十條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裝置開始運作,開始投料製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

3.由於納稅人在會計處理時應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攤銷,所以在所得稅納稅申報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在發生開辦費當年的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在以後年度的申報時,應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7樓:匿名使用者

稅法規定應該在開始生產、經營月份起,在不短於五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

會計上是在開始生產、經營月份起一次 記入 管理費用--開辦費

新會計準則裡 開辦費是要分幾年攤銷的 還是可以一次性進的··

8樓:匿名使用者

1、先要更正您的說法,您所講的是已經廢止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3、因此,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開辦費,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稅法和新會計準則對開辦費有何規定:

1、稅法上的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2、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3、新會計準則上的規定:根據新準則的規定,開辦費不再通過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核算,而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因為開辦費不符合新準則資產的定義。

4、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諮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汙費等。

5、企業(商品流通)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定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內容可併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開辦費要怎麼攤銷,開辦費的攤銷期限

1 會計制度規定 企業會計制度 規定將開辦費一次性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借記 管理費用 貸記 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 年終要進行納稅調整。2 稅法規定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規定 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 經營月份的次月起 在不短於3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3.日常工...

開辦費攤銷方法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 2009 98號檔案規定 九 關於開 籌 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 籌 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

企業開辦費要怎麼攤銷,新成立公司的開辦費攤銷嗎

開辦費的攤銷是一次性攤銷,即在生產經營開始的當月一次性記入當期的管理費用。根據新規定 新準則下開辦費在 管理費用 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再是 長期待攤費用 或 遞延資產 開辦費的核算範圍包括籌辦人員職工薪酬 辦公費 培訓費 差旅費 印刷費 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新稅...

開辦費的賬務處理?開辦費有沒有限額

沒有限制的。開辦費 organization cost organization expense organization costs 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 經營 包括試生產 試營業 之日止的期間 即籌建期間 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 辦公費 培訓費 差旅費 印刷費 註冊...

籌建期間的開辦費怎麼處理,籌建期的開辦費處理分錄怎麼做?

企業籌建期間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 經營 包括試生產 試營業 之日的期間。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 辦公費 培訓費 差旅費 印刷費 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 管理費用 科目 開辦費 貸記 銀行存款 等科目。企業應注意的是,在新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