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時間 2022-01-10 20:32:15

1樓:孫艷律師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一般來說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非試用期的話提前乙個月哈

提問不讓走怎麼辦

回答他們沒有權利不讓你走,提前通知了直接走就行

不給你發工資就去勞動仲裁

提問那也要到年底給錢

回答那您現在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哈,沒合同也可以去

您這邊要提起勞動仲裁的話,是要去您公司所在的城區那邊的勞動爭議的部門去申請的。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範圍主要是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等,另外的話就是還要考慮到您公司所在地的乙個情況,也就是您這邊是不能在您現在所在的城區進行申請的。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負責的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更多11條

2樓:呼延德答賦

上面的朋友說了很多了你有很多可以走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我就不說了,而且還可以向單位要二月至現在的雙倍工資.但是,你和單位及老闆一點感情都沒有嗎!說走就走那是你自己的選擇,但一定要記住不要造成單位或個的損失,儘管你可以合法的離開並要求雙倍工資.

況且,很多東西並不是法律規定那麼簡單,就像法律規定不准殺人一樣的有人殺天天殺.哈哈,盡量處理得好點,讓自己走了還能有人想著你才是.

別聽那些書呆子的.

3樓:上海孫波律師法律小屋

回答您好!按照法律規定,單位招用勞動者,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未超過一年,您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超過一年,法律上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老闆沒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您交勞動保險的話,已經涉嫌違法。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徵得老闆的同意。

如果給您交了勞動保險,工資也按時發放,您可以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建議您用快遞等形式郵寄,免得將來老闆不承認),乙個月期限到了後,您可以走人。

辭職老闆不批不發工資怎麼辦沒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能報警嗎?

4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沒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韓飛律師

辭職老闆不批,你可以提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到期以後,要求公司結清你所有的工資,並在十五日之日辦理離職手續和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6樓:意迷陽光

你的這種情況在我國是占有絕對比例的,所以我國立法上也不可能不考慮。首先,針對你問是否可以報警,答案當然是可以的。你的情況來看協議肯定是不行了,所以首先是社群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行去仲裁委員會仲裁(這一項是法律規定必須做的,勞動爭議只有經過仲裁才可以起訴),我局的你們很有可能走到法院這一步,最後是法院判決(一審、二審),這整個你的維權過程中他們一定會多次找到你,你千萬不要怕,他們也是人,也有怕的東西。

如果判決後他仍然不給錢,在短時間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他的資產(也可以用這個來和他協商)。然後,如果走到起訴這一步,你可以向法院要求支援你如下請求: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金,二、拖欠的工資。

至於你說的沒有簽合同,完全不是問題,你需要你的工友的證言或則公司發工資的員工花名冊就可以證明你們之間確實有事實勞動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沒有用。

請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8樓:

沒有簽訂合同,說明用工方違反法律規定,勞動者可隨時宣布辭職,並要求用工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指出關於辭職方面的若干問題: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穩步

首先 沒有跟你簽合同 你要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從第2月-12個月工資雙倍;1年以後(此時無2倍工資),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定要收集好的證據。比如什麼時候用工的等。盡可多的收集。現在大家都用拍照手機,你可以拍照收集證據。(用於將來談判和仲裁用)

如,工資卡、出勤記錄本、工作牌、工作服等。。。。

其次 你們有事實勞動關係 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那麼你辭職時沒有理由不批的

應該提前30天交辭職報告 如果30天到沒有批准 那麼可以自離但是要確保對方收到了辭職報告

最好用郵寄 電子郵箱的方式傳送

這樣有證據證明對方簽收了請採納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單方面離職,保留勞動關係證據還可以主張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11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結清工資前提下,可以與公司老闆說明辭職。老闆不批准的,那麼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順帶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12樓:飛雪渡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一般情況下也應當寫書面的辭職書,這主要是給用人單位一定的時間去招用新的員工接替辭職人員的工作,當然,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不必提前乙個月辭職,辭職後十天八天之後就可以走人了,老闆不給工資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只需要本人填寫乙份投訴登記表,勞動監察部門會立案查處,也沒有任何的費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書面的辭職通知書(注意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通過郵寄、錄影等方式)。遞交30日後(試用期3日後),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用人單位應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辭職

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 考勤記錄 社...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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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紹鈞蒲疇 1 你現在不能馬上離開,否則你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主張,公司以告你相威脅,其實希望你趕快走,不要找事,公司可以省很多錢。2 公司的行為已經違法,你可一口咬定辭職的理由就是因為公司不簽勞動合同 不辦理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特別是如果進入勞動仲裁程式,一定要堅持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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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勞動合同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主動離職,還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勞動者入職後,用人單位未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獲得二倍的工資補償,參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回答當然可以的呀,親 沒有籤勞動合同,您辭職的話,您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