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們結婚後不打算生孩子,而是想當「丁克」,你們雙方父母會贊同嗎

時間 2022-02-16 06:19:41

1樓:阿離

我是乙個堅定的丁克主義者,因為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乙個怎樣的人生,所以才會堅持自己的選擇,和自己現在的戀愛物件也有著相同的想法,兩個人堅持丁克其實是在結婚之後,也會選擇不要孩子過兩個人的生活。對於我的父母來說,他們贊同我們這樣的決定,主要是因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三、通情達理。我的父母是非常通情達理的人,他們都是在年事很高的時候生下了我,所以在生活當中對我非常的寬容和寵愛,無論是在哪一方面都不會去過多的干涉我的生活,也不會去為難我,反而是能夠完全的尊重我,非常的通情達理,從來都不會去輕易的用愛的名義綁架我。

2樓:小小強

雙方父母肯定是不會贊同的,因為他們一直都想要讓我們傳宗接代,不可能讓我們成為丁克。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雙方的父母肯定不會贊同的,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如果沒有後代父母是很難理解的。

4樓:佳音

不會贊同,因為父母都是老一輩的人,他們的陳舊觀念就不允許他們去同意我們的做法,他們認為傳宗接代很重要,他們的下一代更重要。

5樓:30秒不

應該會贊同的,父母比較尊重自己的看法,在他們看來只要是自己過得幸福就可以。

6樓:情感導師賽文

雙方父母肯定不會贊同的,他們對於孩子這一塊還是比較重視的,他們也希望能夠擁有自己的小寶寶。

7樓:繁華老師

雙方父母肯定不會贊同的,因為父母特別想要抱孫子,所以年輕人的這種想法,他們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8樓:

不贊同,畢竟父母都想著老有所依,更何況是自己的孩子,而且一旦結婚雙方的父母都急著想要抱孫子,是不會贊同我們當「丁克」的。

9樓:千曼鈮

結婚以後當「丁克」不要孩子,雙方父母肯定不會同意。他們會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急著抱孫子都一刻一刻的。

10樓:e時光再燃

我覺得雙方的父母不會贊成的。因為對於雙方父母來說,就是希望我們能夠通過結婚,有乙個比較安穩的家庭,然後讓他們抱上孫子。

11樓:土豆地瓜豆角

我們的雙方父母肯定是不會贊同的,因為雙方父母都是年齡比較大的,比較保守,不會同意我們的意見。

12樓:花花就是我

我們雙方的父母應該不會贊同,因為我的婆婆是非常希望我能夠生個孫子。

13樓:夢回夏花

雙方的父母肯定是不會贊同的,不過如果真的是想這樣,我們還是會努力的說服他們,希望他們能夠尊重我們的想法,畢竟日子是我們自己過

14樓:尕軋

雙方父母應該是不會贊同的,因為他們覺得孩子可以讓家庭的氛圍變得更加溫馨,同時等我們老了之後也有人照顧,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15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乙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盡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16樓:善美小蠍

被雙方父母掌控的婚姻會有很多麻煩和矛盾,這個也說明你們兩人根本不獨立。緩解雙方父母關係的方法,1,自己獨立起來,不要雙方父母管教和插手,你們的生活按照你們的方式進行。2,在對方父母面前只說好話,不傳不好的話。

這樣雙方父母的關係才會緩解。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18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1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如何處理好婚後家庭關係?

20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出門多誇,讓對方願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其他問題可以看看婚姻守則。祝幸福!

copy我寫的婚姻守則:給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有的人與姻親處得比生親還親的。

一句話:學習做丈夫妻子、父母兒女、翁岳婿媳、兄弟姐妹。因為大家都沒有經驗。大家都需要學習。

如何幸福生活:當成一家人,大家一家親;索取不奉獻,至親也不親!【莫讓愛成為負擔】

夫妻父母子女如何做:親嚴姻慈。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嗎?寫出來簡單,真懂嗎?問問自己和父母。

我寫的婚姻守則:僅供參考

1、把公婆岳父母、丈夫妻子、女婿兒媳、對方的子女當自己家的人。

孝敬對方父母,想想對方父母養子女多年,今天給你做了丈夫媳婦,感恩的叫對方父母爸媽吧。真心心疼對方子女,想想婿媳在家都是寶貝,今天給你家做了婿媳,你們一家人不心疼難道讓別人心疼?

【想一想丈夫妻子都是相愛才結婚】丈夫或妻子是因為相愛才離開自己的家成立新家,要願意付出、多看優點、平等溝通、相互包容、相互激勵。

【想一想不論婚生、非婚生、收養、繼子女,都是夫妻雙方需要撫養的子女】對待子女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時激勵、鼓勵夢想。

【想一想不論親生、養、繼父母,都是養育自己、需要自己贍養的父母】對待父母也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當包容、適度孝敬。

2、生活中必然會發生矛盾,處理需要藝術

自己父母子女自己教自己吵,因為都是第一次做公婆岳父母和女婿兒媳。包括家中各種血親,盡量不要與姻親發生爭吵。與姻親的矛盾參照第3條。

3、夫妻有事,回自己屋爭論、定主意、定規矩。【如果愛,就會相互包容,容忍對方的錯誤,共同創造好生活】

兩個人、雙方家庭也可能出現矛盾,兩個人要統一意見,與家庭的矛盾參照第2條。

4、日常相處的藝術【把自己當家人】

叫對方父母、親戚都是咱爸媽、咱什麼;叫自己父母、親戚是我爸媽、我什麼不就更親了?也分得清楚了。

5、學會處事【逢年過節都應當去看望老人】

去自己家,不管誰買的東西,一定要說是自己不讓買,對方非讓買。這樣父母才覺得你找對了人。(不論誰的錢,都是你們倆的錢,乙份投入兩份收穫)

2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關係其實很好處,記住乙個你愛的是他,那麼他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心懷感恩之心去面對他父母給你培養了這麼優秀的老公,相信一定會處好,剛開始可能會有些磕磕絆絆,以寬廣的胸懷容納他們一定會處好

22樓:知識射獵者

學會讚美,保持距離有點神秘感

為對方著想,偶爾來點浪漫的氣氛

女方要對男方的父母主動友好,買點東西啊什麼的,主動勸老公多陪陪父母等等,就像女兒一樣

女方還要學會打扮自己,多多學習,如禮儀等讓自己美麗年輕最重要的,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要保持謙讓,尤其女人更應該壓事!

祝你:天天好心情,家庭和睦~\(≧▽≦)/~

23樓:匿名使用者

總的原則:少說話,少拿主意,多幹活,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相夫教子,尊重長輩;

女方結婚後自己的父母算是家庭成員還是主要社會關係

24樓:動仗名義

看父母和你是否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可以算家庭成員。

如果你嫁出去後,跟婆家或丈夫一起生活,父母離得遠或者他們自己單獨生活,就要算主要社會關係。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25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乙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6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乙個戶口本裡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27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乙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8樓:淮安浙江人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10年4月27日聯合發布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乙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乙個明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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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問你自己會不會。我相信你不會。現在是二十一世紀。所謂的三從四德早己蕩然無存。這種以死報情的故事也不會重演。一句話,感情再好,也不會有女人會為了愛情殉情化蝶 極個別女人除外 可能嗎?殉情可以,化蝶那是神話。也許吧,要看你倆的愛情身到何處?以前也許會,現在明白活著不能只為愛,責任,擔當,義務是必...

假如你是我的話,假如你是我的話。。。。

給她一段時間去好好的考慮清楚,也把你自己的真實想法想辦法告訴他 讓他不要誤會 加油 你可以的 如果我是你,我會放手 如果我是你,我會退回到朋友的位置 如果我是你,我會祝福她,希望她找到真愛 如果我是你,我回會明天感情是不能勉強的 如果我是你,我會接受事實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堅持就是勝利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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