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是什麼

時間 2021-12-25 01:53:21

1樓:烏浦澤

2018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法前: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2018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法後:

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這一條已經被《刑法修正案八》修改為:

十六 將刑法第八十一條修改為:「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群的影響。」

3樓:匿名使用者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4樓:莫絲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擴充套件資料: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七十三條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第七十四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條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訊進行監控。

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第七十八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九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6樓:不想取名字啊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7樓:灰爺也瀟灑

刑訴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具體條文如下: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8樓:雪后飛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的具體條文如下: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於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公布,1980年1月1日起生效。刑事訴訟法是程式法,它從司法方面保證刑法的正確執行。1996年3月《刑訴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正,2011年進行第二次大修。

新法律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的物件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它的內容主要包括刑事訴訟的任務、基本原則與制度,公、檢、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和相互關係,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義務,以及如何進行刑事訴訟的具體程式等。

9樓:黎祖南

八十條【拘留的條件】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先行拘留的限制條件

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預備犯罪 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 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 犯罪後企圖自殺 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毀滅 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刑事訴訟法182條,《刑事訴訟法》 第182條 第183條

首先,樓主要明白什麼是抗訴權。抗訴權的主體是誰,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本法條說明我國的抗訴權是屬於人民檢察院,對錯誤的判決或者是裁定都是有權利主動的去提出抗訴的 其次,刑訴法182條,個人認為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w o hen taoyan beijing ren zhichi hanren tongzhi tian xia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81條具體內容是什麼?50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

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拘留最長時間為多久?拘留通知書上寫的是妨礙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是關於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的規定。根據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刑事拘留時間一般為7天,最長不得超過37天。根據問題報述,應該是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而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