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今年已38歲,結婚後一直未能生小孩。現在丈夫和我想收養乙個小孩。聽說我國法律對收養人有嚴格的要求,我們不知道具體有何規定。請問題: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為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收養法》第6條對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作出了嚴格的規定,法律規定了收養人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方能收養小孩: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④年滿30周歲。
從你來信反映的情況看,你們夫妻結婚了十多年,雙方身體一直較健康,且雙方均有工作,年齡也滿了30周歲,完全符合法律對收養人的條件要求,可以依法收養年齡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
收養人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收養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2樓:北京
(一)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是指沒有生育能力、不願生育無子女或者子女死亡的情況。
如果雙方或一方曾經生育子女,已經成年或者因離婚由前配偶撫養,應當認為是有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一般指經濟狀況良好、品行良好等;
需要通過評估得出結論,現在是由北京市是統一購買服務,有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新的評估辦法出台後,可由區里自行安排評估機構,但目前沒有區級機構。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需向評估機構提供三甲醫院出具的健康檢查證明,評估機構根據材料判斷。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是指申請辦理收養登記當日滿30周歲,例如1978年3月1日出生,2008年3月2日滿30周歲)。
收養法規定被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收養法規定收養的條件是什麼
3樓:陳雷
根據我國收養法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法律依據 《收養法》第六條。
《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5樓:寒晗師賢淑
"我國收養法"第二章"收養關係成立"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五)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第八條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第十條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十一條。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第十二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條。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法的規定變更監護人。
第十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6樓:手機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