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 外調解是不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

時間 2023-02-19 00:05:11

1樓:北極熊博博

需要當事人雙方到場,不能到場委託**律師也可以。

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雙方的特別授權**人到場也可以的哈。

庭外調解需要多少人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沒有具體的規定,法院根據具體案情辦理。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4樓:譚論律師

需要當事人雙方到場,不能到場委託**律師也可以。

民事訴訟庭外調解是什麼意思.

5樓:網友

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和解。

生活中的糾紛實在是太多太多了,但是不管怎樣都需要去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處理。對於有的糾紛走上了訴訟之路之後,當事人雙方還是可以在庭外進行調解。

在判決前雙方隨時可以和解,和解後一般都要撤訴,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 庭外和解沒什麼其它條件,關鍵是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自行達成和解方案。當然是以不違反國家相關法規為前提。

庭外調解,即訴訟外調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組織主持,就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協商,從而解決糾紛所進行的活動。在我國,其他組織主要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鄉(鎮)人民**及其他行政機關和仲裁委員會,因而訴訟外調解主要包括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行政調解和仲裁調解。

6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然後結案,不需要經過審判了。

7樓:律師致寧

庭外調解就是由法官主持,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可由法院依據雙方協議製作調解書,並送達,當事人簽收生效。不同意的話可以拒簽,法院會依據正常程式判決。

8樓:趙耀榮律師

庭外調解也要尊重雙方意願的,就是原告被告各報乙個調解方案,法官從中斡旋,達成一致的話,不出判決書,會出調解書。

你需要:提供乙個符合自己底線的調解方案,如果法官再打壓,不要同意就行了。達不成一致,法官還是會判決的,調解過程不影響判決。

上海嘉之會律師事務所。

9樓:遼寧建隆律師

簡單的說,庭外調解就是當事人雙方在庭審過程之外達成和解協議後,上訴人撤回上訴。

針對此案,庭外調解對您沒有什麼不利因素。

10樓:董律師在北京

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據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對於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法庭調解的確是審理民事案件(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產還債程式的案件,婚姻關係、身份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除外)的一項制度。要尊重雙方意願,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可由法院依據雙方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簽字生效。

仲裁是庭外調解的一種嗎?

11樓:方龍君

仲裁是庭外調解的一種,主要依據如下: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協議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爭議發生之前訂立的,它通常作為合同中的一項仲裁條款出現;另一種是在爭議之後訂立的,它是把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給仲裁的協議。

這兩種形式的仲裁協議,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庭外調解是指當事人不經過**審理就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方式有三種:庭前調解、特邀調解員調解、律師和解。

是不是庭下調解 就不用**了

12樓:李右丞

如果是經過法院調解,則由法院下達調解書,就算結案了,不需要**。如果是雙方庭外和解的,則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請撤訴,由法院裁定准許撤訴就結案,如不申請撤訴,則法院還是會按原定時間**,原告可以不去法院,那法院就會按撤訴處理。

13樓:網友

說白了就是私了,如果調解好了達到了雙方共識就不用**了。

14樓:靈芝

調解成功,雙方和解,製作調解書,無需**。

庭外和解和法庭調解有什麼不同

15樓:簡單的快樂就是生活

庭外和解:在判決前雙方隨時可以和解,和解後一般都要撤訴。庭外和解沒有什麼其他的條件,關鍵是雙方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協商一致,自行達成和解法案。

法庭調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據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對於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

二者的區別在於:

第。一、性質不同。法庭調解是法院行使審判權;庭外和解是當事人在訴訟中對自己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

第。二、參加的主體不同。法庭調解有法院何雙方當事人共同參加,庭外和解只有雙方當事人自己參加。

第。三、效力不同。根據法庭調解協議製作的調解書生效後,訴訟歸於終結,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執行力;庭外和解的訴訟中,則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准許後結束訴訟,和解協議不具有執行力。

因此在一般的訴訟中,盡量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法庭的調解書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被告實在無法到達法庭的,可以雙方庭外和解,被告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