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執行異議後申請執行人需要答辯嗎

時間 2023-01-29 15:40:49

1樓:合同糾紛律師謝平

案外人執行異議後申請執行人可以答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而是可以在案外人異議的聽證中發表意見。案外人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後,執行法院收到申請後,會立即對查封的可能性和交易等行為的核查。

如果審查失敗,也可以要求被執行人退款並進行賠償。

法律分析。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

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

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七條 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樓:高昂雄雞

不叫答辯,而是可以在案外人異議的聽證中發表意見。同時,案外人異議的審查程式實質是乙個前置程式。裁定案外人異議成立,申請執行人可以在10日內向執行法院起訴,案外人異議的裁定立即失效,最終判決確認。

同理,裁定駁回案外人異議,案外人亦可以起訴。

針對執行異議復議申請,被申請人提出的是答辯狀嗎

3樓:高昂雄雞

對於執行異議的復議,被申請人提交的意見書的稱不重要,最主要的是內容。並且執行異議的物件是法院的執行行為,對於執行行為是否合法、是否應該糾正,更多是法院來評判,而不是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來評判。最後,你要注意區分案外人異議和執行異議的區別。

案外人異議是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自己的權利,當事人不服的救濟渠道是向執行法院起訴;執行異議是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法院執行行為認為不合法耳提出的異議,對裁定的救濟渠道是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

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裁定中止執行了,申請執行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嗎

4樓:庫文度百

關鍵看什麼性質的異議,如果是對行為提出異議,則可以提出復議;如果是對標的提出異議,則可以提出異議之訴。

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訴訟只起訴申請執行人可以嗎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期間執行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裁定駁回後15日內。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執行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審查。

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駁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長批准中止執行。

如果發現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按照審判監督程式處理。

7樓:律達網法律諮詢

以前是不停止的,現在修改了。

2014年出台的《民訴解釋》第315條,規定:「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審理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申請執行人請求人民法院繼續執行並提供相應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這一規定與《關於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正好相反。根據該條,案外人異議之訴對強制執行程式的影響就是:原則上停止執行,除非申請執行人提供擔保。

案外人提出終止執行異議後需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