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罪有什麼法律責任,如何確定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時間 2022-12-02 23:10:14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於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駛,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所謂的「逃逸」在行為人的主、客觀上無非是正常行駛行為的繼續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法釋〔2000〕33號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

15發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這裡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於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

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2樓:焦映光年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3樓:點行律師**

法律分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確定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4樓:南霸天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交通事故逃逸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同時承擔死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自首能夠減輕對其的刑事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四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5樓:法律快車

在交通事故案件當中,可以分為刑事案件以及民事案件,確定交通事故是否是屬於刑事案件,要根據交通事故案件自己的性質來決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駕駛車輛的行為人,發生了肇事逃逸的行為,造成了人員的**情況,這時候交通事故案件,就變成了刑事類案件。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去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同時也要對行為人處以民事上的相關賠償。

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這兩者之間,是有很大的區別的。首先,兩者的產生前提就是有區別的。當案件當中的行為人,產生了犯罪的行為,這時候,案件就變成了刑事案件。

因此犯罪行為是構成刑事責任的重要前提。案件當中的當事人,因為違反了民事方面的一些義務,因此才會產生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這二者承擔的主體是不一樣的。

行為人如果承擔的是刑事責任,行為人要對國家去承擔責任。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是需要向被侵害權利的受害人,去承擔責任。另外民事責任當中,如果經過被侵害權利的受害人同意,需要負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是可以不需要去負民事責任的。

一些特殊的案件當中,行為人不僅僅要承擔刑事上的相關責任,還要承擔一些民事上的責任。

如果在交通事故案件當中,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進行肇事逃逸的行為,在法律上面,是要對行為人執行下面的處罰標準。我國法律規定了,對交通事故當中,因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他人受到重傷或者是導致他人死亡的情況,這個時候,要對行為人處以有期徒刑的處罰,或者是拘役的處罰,尤其徒刑的刑期是三年的期限;如果行為人發生了肇事逃逸的行為,或者是行為人還具有其他比較嚴重的犯罪情形,這個時候有期徒刑的刑期為,三年到七年的期限,因為行為人發生肇事逃逸,到時受害人死亡的情況,有期徒刑的刑期為七年以上的期限。

6樓:康聽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具體到本案,犯罪嫌疑人醉酒肇事逃逸,屬加重情節,自首屬減輕處罰情節,法庭會考慮各種量刑情節和對受害人親屬的民事賠償(需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情況定罪量刑。

7樓:板華二船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認定:

1、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以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條件。

《解釋》中「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情節輕微,或負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人員**、無重大財產損失等,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這種情況下,行為人若主觀上認為後果嚴重,自己已構成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應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

因為刑法僅處罰那些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對於客觀上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或威脅的行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處罰。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第二十條規定: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這說明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即交通肇事行為產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義務:一停車義務;二保護現場;三搶救傷者和財產;四報警;五聽候處理。

這五種義務屬於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義務。其中搶救傷者和財產亦是刑事義務。《解釋》中「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為人逃逸行為的主觀目的,法律追究不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應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

⑴民事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義務;⑵五項行政義務;⑶搶救傷者和財產的刑事義務。所以交通運輸肇事後,行為人負有上述三類義務,為逃避任何一類義務,在主觀上都具備了應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3、 行為人有逃跑行為。

什麼是逃跑,詞義是為躲避不利於自己的環境或事物而離開②。在這裡認為應界定為,行為人交通肇事後,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時,為逃避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親屬、群眾、事故處理人員控制而離開的行為。要與脫逃區別開來。

脫逃詞義是脫身逃走③。在刑法意義上,構成脫逃罪的脫逃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從看守所、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逃跑的或在押解途中逃跑④。所以脫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後而脫離。

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為人交通肇事後,已被事故處理機關採取關押或押解途中而脫逃,對行為人的脫逃行為,應認定為脫逃罪,另行定罪處罰,而不是以交通運輸肇事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加重處罰。

4、「逃跑」的時間、地點條件。

依據《解釋》規定逃跑的時間是在發生交通肇事後。那麼如何理解「在發生交通肇事後」。這個時間段應界定為在事故發生後的當時至行為人被事故處理機關關押或押解途中前的這段時間。

行為人在這個時間段逃跑的,屬於《解釋》規定的「逃跑」行為,在被關押或押解途中脫逃的,屬脫逃罪,而非定本罪。逃跑的地點,並不限於當場。行為人在被事故處理機關帶去談話尚未採取關押措施時,趁人不背離開的,仍應認定為《解釋》中的逃跑。

肇事逃逸的刑法概念,交通肇事逃逸該定什麼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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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要準確判斷一行為是否屬於交通肇事後逃逸,就必須著重把握以下幾點。一是準確把握主觀故意的時段性。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人的心理狀態時刻發生著變化,其行為也變得複雜多樣,導致在司法認定上,逃逸與自首 逃逸與救助界限模糊。甚至有學者認為,逃逸與自首 救助不能同時存在於乙個案件之中,因為兩者在主觀方面決然相反...

交通事故如何構成逃逸罪,交通肇事逃逸怎麼才構成犯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交通肇事後逃逸 的構成條件 1 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 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行為人沒有造成上述嚴重後果而逃逸的,則不應認定該行為人 交通肇事後逃逸 僅能作為治安處罰的從重情節考慮。2 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