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該離婚,是否要女兒

時間 2022-11-21 06:10:48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男人該離。

以後孩子的撫養權要看情況而定,祝願你早日和寶寶在一起。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另外,其第6條還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女兒,可以和男方要撫養費。不過最好不要離婚!單親家庭對女兒的發展是很不好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建議你離婚,因為乙個無愛的婚姻是靠不隹的,但你最好還是帶上你的女兒,如果離了沒找到合適的,就來找我吧。

4樓:我不配

如果他不想要女兒呢?如果離婚你能保證你未來的老公對你現在的女兒很好嗎?如果女兒跟父親 你能保證她後媽對她很好嗎?

無性婚姻我是否該離婚,無性婚姻我是否該離婚

半年時間過去了,不知他有沒有和你談過他為什麼這樣的原因?乙個男人在這方面應該是很要面子的。如果一直在不滿 吵鬧的環境下,他是不會主動和你談心理疾病和身體疾病的,除非你溫柔待他,不離不棄,他可能才會吐露心聲。如果他承認有心理疾病,你可以和他共同面對,幫他克服障礙,如果你覺得已經不可能有好的結果了,離婚...

這種情況是否該離婚

既然都這樣了還是離婚比較好,這樣長久下去小孩漸漸長大開始懂事你們夫妻倆還是分居那對孩子才會造成最大的傷害。如果不想離婚的話就得想辦法盡量挽回這段婚姻,結婚是一輩子的事其中難免會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盡量多去體諒對方,包容彼此吧。希望能給你一些幫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

關於離婚後彩禮是否退還,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男方給付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女方返還彩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法釋 2003 19號 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

夫妻離婚,女兒判給女方,女兒成年後,是否歸男方

成年後,不涉及撫養問題,孩子一直是雙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法律依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

我是否該分手

你這樣。無形中給了他很大的壓力。你知道麼 離開你不是 不離開你也不是 還是先看看情況吧 如果他只是為了不讓你傷心 才答應你 分手是明智的選擇 因為難過 因為愛 選擇避而不見 但又因此失去生命中寶貴的人 企不是更傷心?分手 還可以做朋友 我堅信這個 分手吧,沒有結果的。為了以後,你最好是離開他。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