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外嫁女兒繼承財產算第幾繼承人

時間 2022-11-14 13:31:02

1樓:阿元

已婚外嫁女兒繼承財產,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如果女兒出嫁後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可以繼承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如果出嫁後戶口遷移,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女兒屬於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去世後,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樓:

第一繼承人,我國法律有規定,不管女兒是否出嫁,都有權利繼承父母財產

4樓:趙少童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

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已婚女兒或者已婚兒子繼承的父母的那份遺產,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5樓:刑梅花桐昭

遺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遺產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並且在遺囑裡明確指明遺產的歸屬,如果沒有,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遺產繼承人繼承的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7樓:廣州賀俊律師

如果是遺囑繼承的財產,並且遺囑指明是給子女個人的,那屬於個人財產,否則,其他繼承和沒有指明子女個人的遺囑繼承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在被繼承人沒有僅僅指定給自己兒女繼承的情況下,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司法解釋,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指定繼承人,法定繼承所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外嫁女是否能繼承父母的財產

10樓:

如果女兒出嫁後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可以繼承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如果出嫁後戶口遷移,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女兒屬於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去世後,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嫁出去的女兒能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11樓:

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遺產嗎?

12樓:奕蘿祁添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出嫁了的女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就是說,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但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

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的女兒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人民法院在處理這類問題時,在保護出嫁女兒享有平等繼承權的同時,對於繼承方法和遺產分配份額,則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兒有能力、有條件贍養父母,而很少甚至不盡贍養義務;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別的繼承人分割遺產時也不要求繼承,事隔多年後,又要求繼承。對於這類問題,一般是在承認其有繼承權的基礎上,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遺產。

我這邊出嫁的女方,都會自動放棄繼承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的死亡賠償金成為遺產的,應當由你奶奶、你母親、你弟弟和你共同繼承。

15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有繼承權。

說女兒沒有的,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爸爸去世了,子女,媽媽,和爸爸的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情況下大家均分的,看有幾個人了。

奶奶不知道下落的話,應該把屬於她的那乙份留著!

16樓:洪拳鼓

法律上,男女是平等的,你父親的賠償款,繼承的順序是:你母親、你奶奶、你和你弟弟,你母親雖然多年沒聯絡,但並不說明母親喪事了繼承權,法院是要通知你母親的。100萬的賠償款不會是你想的那樣,大家坐在一起分了,而是要看誰來贍養你奶奶以及撫養未成年的弟弟等等問題的。

17樓:

有。你爸爸的死亡賠償金100是遺產,有你奶奶、媽媽、弟弟和你繼承。

18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若無遺囑,死者的遺產由其子女、配偶、父母 繼承,均分,每人乙份

19樓:匿名使用者

由你、你弟弟、你媽媽三人平分。你父親的其他個人財產也是如此。

20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款不是遺產,訴至法院一般參照《繼承法》予以分配,配偶、父母、子女都應分得乙份,作為女兒不論是否出嫁都有份額。如果你媽媽多年一直沒有訊息的話,而法院有沒有任何宣告的話,就應該為你媽媽留乙份。有宣告的話另說。

以上是一般情況,特殊情況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21樓:都是法國號

你可能可以分到二--三成左右的賠償款,【註明你這不是遺產,是賠償款】具體配是;你是爸爸的女兒對嗎,賠償款按繼承法第一順序你和你弟弟是有繼承權利的,應該是和你媽媽奶奶一起來繼承的,其中賠償款裡面肯定有你奶奶的贍養費需要先支付給奶奶的,問題是,你媽媽出去多年沒聯絡了。這是個問題所在啊,如果你.媽媽屬於失蹤人口就好辦點了,就可以你,奶奶,弟弟三人來均分這筆賠償款了,如果法院判定的話,你跟奶奶.

會少點吧你和奶奶各佔百分之30吧,具體把你為什麼【媽媽出去多年沒聯絡】的情況說說清楚啊 如果你母親不屬於人口失蹤一類,必須對母親財產預留分配。【注;需要說明一點這裡的100萬不是遺產是賠償金,賠償款是對生者的一種撫慰行為方式進行財產分配的,而遺產是一種繼承方式進行財產分配的。本人在此先對不懂法的人掃盲一下】

22樓:匿名使用者

出嫁女有繼承權。

縱橫法律網 賈春林律師

23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子女有同等的法定繼承權利。

縱橫法律網 喻遠軍律師

外嫁女兒能否繼承父母土地房產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兒出嫁後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可以繼承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如果出嫁後戶口遷移,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

女兒屬於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去世後,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