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芩欣
再婚家庭當然能有幸福,但是你得找到合適的人。
你之前之所以離婚,是因為你找了不合適的人,那現在要再婚,總不能在同乙個地方摔倒第二次吧。
當然,各有子女的再婚家庭會有各種麻煩,如果你覺得這個男人本身好(比如人品各方面,別光說對你好,今天對你好,明天也可以不對你好),而且你們彼此是有感情的,那還是可以結婚的。
但是你應該先把事情溝通好:
1、比如雙方子女的問題,怎麼對待,他的資產怎麼分配,婚後財產他要給他的女兒多少。
2、他為什麼不同意你前夫探視?這是違法的。他在意的到底是你前夫對孩子的影響,還是不希望他和你接觸?如果是後者,那完全可以讓他帶著你的孩子去見孩子的親生父親。
再婚的時候要考慮幾點:
1、這個男人的品行、責任感都要詳細了解清楚了,別為了壓力或者孤獨貿然再婚,你必須真正了解他,覺得你們適合共度一生。
2、他必須能和你的孩子處得來,你也不會很厭惡他的孩子
3、做好心理準備,不要要求對方對你的孩子多好,在這方面不要攀比。在婚前最好把話說清楚,雙方對兩邊的孩子都有什麼樣的責任義務。
2樓:
離婚後,在法律上你前夫是有探視權的,而且在你孩子心裡,無任你現在的男友對他們多好都是無法代替自己的親生父親的,畢竟血濃於水!你的現男友不希望你的前夫探視自己的兒女是毫無道理的也是不近人情的!你可以與他好好溝通一下,打消他的顧慮,如果他真的愛你就一定不會反對你前夫來探視!
3樓:寶貝肖肖啊
你的前夫有權探視的,,你現在的再婚物件明顯是有偏心,現在說對你的孩子好可以後一起生活就不好說了,可能會有點排擠心裡,現在還沒有結婚就這樣"不公」了,以後就可想而知了...
4樓:十年十年又十年
孩子親生父親當然有權探視了孩子了
而且孩子們也需要爸爸的探視,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爸爸沒有拋棄他們
不管大人們有什麼糾紛別把這種情緒帶給孩子才好啊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覺得他對你們一家都挺好的話,這些事情還是可以商量的!再婚、你的壓力也就能小一點了,也就不用那麼累了!
6樓:
那就找個可以接受探視的有寬容之心的男士嘍
7樓:還要硬挺著
探視權是基本權利,是不能剝奪的
當然不可以
8樓:金追溯
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只是證明夫妻關係不存在,但子女關係還存在。子女不管歸哪方扶養,另一方有權探望自己的子女。
作為你現在找的男人,可能是見了你的前夫心裡不舒服,這也是人之常情。但他這種做法不可取,好好給他商量一下,做做工作,說說道理,如果能說服他,證明是個通情達理的好男人;如果不行,我勸你還是不要和他結婚。因為和不講理的男人在一起不會幸福。
離婚後對方不讓我探視孩子該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後不探視孩子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是探視權人可以選擇探視也可以不探視,法律對此沒有強制性規定。
10樓:
好好協商,或者打官司,探視權,但是也會有執行難的問題,矛盾更加激化,畢竟孩子還由對方撫養,所以最好還是好好溝通吧
11樓:熊瀅渟
好好商量、不行再付諸法律途徑、不然給孩子造成陰影
離婚四年了,之前能每月探視孩子。現在前夫再婚後,現任妻子不讓看孩子,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和前妻復離婚,孩子歸前制夫撫養。
前夫再婚後,現任妻子不讓前妻探視孩子。
前妻可以去法院起訴前夫,要求行駛對孩子探視權。
如果因為不讓孩子母親探視孩子,前妻也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讓孩子和親生的母親一起生活。
13樓:翹翹他爹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你作為孩子的母親有法定的監護權,如果你前夫再婚妻子拒絕你探視孩子,你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索要孩子的探視權,甚至是扶養權。
離婚後前夫再婚我能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14樓:它山石
變更撫養權條件: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乙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15樓:
如果當初離魂協議上面將孩子判給男方的話,那麼現在再想要回撫養權只能得到男方的同意簽字才行。因為當初的離婚協議已經辦完了,現在在去要回撫養權是不可能的。除非男方同意將男孩過繼給你~
16樓:非擾
可以,建議找乙個律師,或者法律求助,你屬於弱勢,社會會給對你傾斜!
17樓:柴少遠
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並非另一方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定事由,僅以此為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該意見又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則應當予以准許。
我與老公離婚兩年,今年老公再婚後便不願讓我探望孩子,我跟孩子都很痛苦,我想偷偷的帶著孩子離開這裡,
18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讓你看孩子就是他的不對、母親探望孩子人之長情 。偷偷把孩子帶走也不好、兒子是人家的根。會有事的、他的心眼也太小了。
19樓:之浩波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讓法院給你探視孩子的權利!雙方可以按法律約定每月的探視天數及具體時間!。
20樓:身心清理才是道
要看孩子判給誰的,但是你肯定有探視權的,他不准你看孩子也是不行的,法律也不允許的。
21樓:
他不讓你看孩子是他違法,如果你帶著孩子走就是你違法。是啊你對孩子難以割捨,不知道孩子現在有多大了,可能還小吧!可以跟他交涉,看孩子是你的權利,如果他不給就請求法律援助。
你一定要重新組織自己的家庭,你會有更好的生活的。
22樓:時間是要珍惜的
你有探視撫養權,為什麼要偷偷帶孩子離開呢?大可以理直氣壯的看孩子啊
23樓:絕塵乾爹
當讓,觸犯法律,但是你丈夫拒絕讓你探望孩子也是不符合規定的,你可以從這個點出發,先協商,再調解,但絕不能因你丈夫的錯而做出更不佔理的行為
24樓:潘曉燕
那就說明之前你們離婚的時候孩子是判給他爸的咯,所以現在還要走正常的法律程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25樓:
你經常去探望孩子,讓他現在的老婆和孩子怎麼相處,在外面見見就行了,自己單身也好找下家的
26樓:漫步者
這樣是違法的,你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式,甚至重新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27樓:烏樂志
是啊,別讓人家說你拐兒童!慎重慎重!
28樓:黃俊博
法律沒有用的就是乙個離婚案而已誰會傻啦吧唧為了這事花錢告你
29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的途徑要求見孩子,``想偷偷摸摸帶走孩子那肯定違法的/∞
30樓:
帶自己的孩子走百分百犯不了法。不怕
31樓:匿名使用者
用法律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32樓:關白筠
你們之前說好的孩子歸誰
33樓:路邊伊狼
不會應為你是孩子她媽不過你這樣做也沒什麼
34樓:諸葛匸孔明
離婚了,你還叫他老公,你忘不了他?
35樓:潮運幹
肯定不行!你有探視權!
36樓:廉驪穎
你說的再婚不是你吧?
37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讓你看你可以走法律程式啊
您好,我和前夫離婚後,孩子一直隨前夫生活。前夫再婚後,又有了2個
38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復《最高法關於人民制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我和前夫離婚了 孩子跟我 在我前夫不同意的情況下 我再婚後可以把孩子改了和繼父姓嗎?我的前夫有權干涉嗎
39樓:界世色黑
可以改!但是前夫也有權利!
40樓:y鬱3清
如果法院判了給你,你又再婚有權該孩子的姓,當然前夫也有干涉權。
你權利要大點
41樓:
當然有權干涉,現在不是張柏芝不是也鬧著要孩子改姓嗎? 你看看他們的情況 可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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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後再婚,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請從法律角度詳細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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