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工傷薪酬問題 大家幫幫忙 謝謝 再次謝謝

時間 2022-10-30 19:55:44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工傷期間,受傷員工的工資待遇不變,一般以發生工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如果不夠十二個月,則以實際工作月數的平均工資為標準。離開工廠照樣有權利要求工傷待遇。

勞動爭議時效為一年。如果你朋友跟工廠協商不成,那麼可以去勞動局申訴。不過你朋友首先要先做工傷認定,確定是工傷後,在醫療終結後作評殘。

看評出是幾級,像最輕的十級都有七個月傷殘補助金,與工廠解除勞動關係的話,還有乙個月醫療補助跟四個月的就業補助金。如果比較嚴重的話,那賠償金額也會增加。另外,要儲存好與工廠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像勞動合同,廠牌、工作服什麼的,以免到時真的要申訴或起訴時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你可以再回覆給我。嘻嘻,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2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工傷**期間,企業應該正常支付工資。

工傷是不是評殘定級了?如果是則可以要求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休息期間

工資待遇不變的

至少要拿到保底工資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足欠你的工資

另外 公司還要支付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和就業補助金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朋友在工廠受工傷,工傷期間工廠是應當支付正常工資的,而不是一天20元,但他應當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造成有傷殘還應當去評殘,現在雖然不在廠裡上班只要在一年內都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的,他只要去到勞動局仲裁部門領導取申請書,並填表寫後就可以申請仲裁,實在不會也可以請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做法嚴重違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建議聘請律師提供專業幫助!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老工傷問題,請大家幫幫忙,萬分感謝! 50

7樓:正氣長春

如果當時勞動局已經認定你父親為六級傷殘,而單位至今沒有解決,你們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要求進行仲裁或者調解,對調解或者仲裁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簽定起訴討要。

有乙個很急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的界定是這樣的: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請對照以上法律規定,您所說的情況可能無法構成工傷,但還是要看最後工傷認定的結論。但從我的經驗來看,這種情況構成工傷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公司如果出於人道進行適當經濟補償應該是符合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以及人道主義的大原則的,畢竟他的家屬損失的是乙個生命。當然考慮到已經為其支出3萬元搶救費,可與家屬協商減少補償數額。

另外有一點要提醒的是,如果達成補償協議一定要請有繼承權的家屬全部簽字,否則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種案例已有發生。

10樓:成施詩

有以前的病歷卡證明就可以去法院告公司

有病歷卡證明的話就要賠

11樓:a小隊

我門這也有這麼一位,心急梗陪了8萬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諮詢去吧,不行去法院

13樓:

可以的!

公司沒有能力證明他本人是在進公司之前身體有問題的,這就是公司的失職,怪不得別人

當然, 我不是學法律的 所以具體的的金額我不知道所以應該去找律師打聽下具體的金額 這樣才比較有可信性!

14樓:北京的劉律師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你說的回到家裡才暈倒,後來死亡,應該不屬於工傷。

但是如果單位傷了工傷保險,最好還是配合幫助申請工傷認定,由工傷保險**支付工傷待遇。

15樓:好暖和系

勞動工傷補償有規定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讓公司舉證該職員進入公司之前有病症.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證明是工傷或職業病那麼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單位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根據相關政策還是要承擔一定的補償及撫卹責任.

18樓:

無論他以前有沒有病史,如果醫院能夠證明他的死亡和過度勞累有關,你們公司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他的工作時間在合同之內,可以算工傷.如果不是,你們公司還要接受處罰,而且從情理上應該加重對家屬的賠償,因為既然工人加班時間在明確合同之外,而且是勞動法規定之外,那麼公司就應該是工人致死的責任人,但另一方面,工人在公司上班,也是公司認可的,也是一種事實上的合同關係,所以在這方面法律依據是有空缺的,前不久的華為事件就是乙個例子.

你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安撫好家屬,畢竟對方的親人死亡,心情可以理解,至於賠償你可以給他講明法律的情況和公司的條件,盡可能地找到乙個雙方都滿意地結果.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證明他的死亡與加班有因果關係就可到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

不必證明他入公司前有沒有病症

20樓:

公司是否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呢?加班並不違反勞動法,但是長期加班(比如每天加班超過2小時)則明顯違反了勞動法。

可以要求單位適當補償,請參考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

21樓:

工傷主要是職業病和工作中的事故.

以鑑定為準,要看其死亡是不是自身原因.如果不是自身原因,一般應定為工傷.公司應按工傷死亡的標準賠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人要有心啊! 只有你自己知道咋辦

23樓:天的對面

1、這種情況可能夠不成工傷,因為是在非上班時間,在非工作場所,突發疾病死亡的,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範圍,所以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具體還要到勞動局去認定後才能確定。

2、雖然不是工傷,但是單位仍然是有賠償責任的,這個賠償責任是依據民法的規定來承擔的。該職工雖然是在下班後回答家裡才突發疾病的,但是單位要求其加班的行為和其發病是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的,單位應當對自己要求對方加班的行為導致對方受到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經鑑定,該職工突發疾病和加班沒有任何關係的話,那麼單位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了,但是單位作為受益人,應當支付一定補償金額給對方的。

3、職工的突發性死亡即使與單位的加班行為有因果關係,單位也只能承擔部分責任的,因為這起事件並不全是單位的過錯,當事人自己的體質以及其他外部條件的影響都是導致死亡發生的原因,所以並不能要求單位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而且單位已經承擔了3萬元的醫藥費,所以再讓其承擔5萬元的賠償是不公平的,單位可以跟對方協商減少賠償的數額,如果家屬不同意協商的話,那麼只能讓法院來判定最後的賠償數額了。

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祝你們好運。

24樓:張國成律師

第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可見,這個員工的死亡,應當認定為工傷。

第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可見,職工家屬再要求賠償5萬元,已是很少的了,當然應當支付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去問問那個租房的人 問問情況 然後查證下身體情況

26樓:燁龍飛

唉~!人心都是肉長的,人已經去世了,你就還要在乎那點錢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有屍檢嗎?報告會說明是什麼原因導致死亡的呀,如果死亡報告是因為公司的原因,那就賠嘛,如果是因為其他,那。。。。。

請各位專業人士幫忙,我現在急需知道工傷期滿兩年後賠償一些問題,請大家幫忙解決!謝謝 85

28樓:廣州民商鄭律師

你好,答覆如下:

1、選定社會保險機構指定的醫院;

2、護理需要由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做出護理級別的鑑定,然後根據護理級別不同享受不同生活護理費;

3、適用最新賠償標準;

4、根據勞動能力鑑定中心鑑定的結果和你的工資待遇情況再計算;

5、本人工資,指的是本人發生事故時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建議都選擇一次性賠償,防止將來索要出現麻煩,給生活帶來更加的負面影響。

29樓:

1、你們可以自己選定醫院;

2、陪護費與以前一樣,營養費需根據醫院的意見確定;

3、按最新標準賠償;

4、需要看傷殘等級是幾級;

5、要看具體的賠償專案;

6、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0樓:匿名使用者

1、必須到指定工商醫療醫院;

2、進行相關鑑定後,工傷保險**支付;

3、按2009年老標準計;

4、主要看認定幾級傷殘了,傷殘等級不同,索賠額不同。

5、是全額工資。

31樓:匿名使用者

要到工傷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護理費按實際誤工的損失計算,如果沒有工作的,按相關行業標準計算,護理費由社保局支付,但不會付營養費。你的情況按新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一次性賠償的數額要看勞動能力鑑定的等級確定。賠償的標準為本人工資,這工資包含福利工資。你可選擇繼續**,等**終結後再進行賠償。

關於工傷方面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屬於工傷,應該做工傷認定,並且做工傷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定為1到10級的,由單位或者保險部門按照級別給予不同的等級待遇,現在不好說,賠償多少,因為還沒做工傷鑑定。這個問題,屬於工傷,由社會保險部門管理,不用去法院,更不用找律師,因為不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樓上回答嚴重錯誤,如果發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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