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父毋過逝後結婚的對方是否有繼承權

時間 2022-10-29 05:45:56

1樓:樂觀的靚哥哥

子女在父毋過世後結婚的,子女的配偶沒有繼承權。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繼承法》第10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只有子女的,遺產分配如下:

1、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財產),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

3、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4、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5、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6、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7、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8、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9、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分配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於或少於繼承人。

10、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繼承糾紛的解決: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父母剩下的東西只會屬於婚前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因為不在婚姻存續期間

養子女、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5樓:華律網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6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去世後,由子女來繼承父母的遺產是人們所接受的,但是關於養子女、繼子女是否可以繼承養父母、繼父母的遺產的問題則一直被人們所懷疑。很多人認為,養子女、繼子女不是自己親生的,並沒有資格繼承自己的遺產,尤其是在自己還有其他子女的情況下,往往不想把自己的遺產留給養子女,尤其是繼子女。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的。

根據《繼承法》,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都是應當與親生子女一樣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只要有養子女或繼子女名義的人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律明確規定,只有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才可以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而對那種自己已獨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於沒有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是不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繼父母的遺產的。同時,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並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7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王某與前夫離婚前,育有乙個兒子。不久,王某與單身男子肖某再婚組成了家庭。婚後,兩人生有乙個女兒。肖某去世後,王某與前夫的孩子享有對肖某遺產的繼承權嗎?

律師答疑

此子享有繼承權。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法定繼承中,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此子為肖某的繼子,且形成了扶養關係,依法享有繼承權。

法條鏈結

《繼承法》

第十條第三款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法理薈萃

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係,繼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喪失繼承權的,其子女能代位繼承遺產嗎?

現實困惑

陳某經常虐待、打罵自己的父母,情節十分惡劣。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陳某與妻子雙雙身亡,只留下乙個兒子。如果陳某的父母去世,陳某的兒子可以代位繼承嗎?

律師答疑

陳某的兒子不能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例如,祖父去世後留下的遺產本應該由父親繼承,但是父親先於祖父去世了,則由父親的子女代替父親行使繼承權。

但是,如果父親生前已經喪失了繼承權的,其子女就不能代位繼承了。陳某生前有打罵、虐待父母的行為,且性質惡劣,應被認定為喪失繼承權。父母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即陳某的兒子不能再代位繼承遺產了。

法條鏈結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8.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

法理薈萃

繼承權一旦喪失,不僅其本人無法繼續行使,其子女也無法代位行使。

成年繼子女有繼承權嗎,離婚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8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及子女是引起父母婚姻關係的存在而存在的,既然其父母離婚就無法定的繼承權。

子女對房產已放棄繼承權的怎樣在恢復繼承權

離異後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9樓:華律網

關於離異的配偶是否享有繼承權這個問題,還存在一部分人不清楚,配偶享有第一順位的繼承權,這個大家是知曉的。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所謂離異的配偶,即指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已辦理離婚手續或通過法院生效文書證明雙方解除了婚姻關係,即在法律上不具有夫妻關係。

繼承權可以通過法定繼承、遺囑、遺贈撫養協議明確或指定。不具有夫妻關係,不可通過法定繼承來獲得繼承權,可考慮是否存在醫囑、遺贈撫養協議等情況享有繼承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0樓:77年的魚

子女天然擁有繼承權

父母離異是父母的關係

和子女的關係是始終存在的

這完全沒有疑問

11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始終是子女,所以有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