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因對方違章造成的違章者死亡怎麼賠償

時間 2022-10-10 06:36:07

1樓:

按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比例承擔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要看事故鑑定書中的責任劃分,如果沒有責任,那就無須賠償,反之亦然。

3樓:化學天才

首先,看肇事車輛有無責任,如果肇事車輛有責任,那麼無論責任大小,只要肇事車投保了交強險,保險公司都必須要交強險責任範圍內賠償交通事故受害者人民幣110000元。

其次,剩餘部分,按照肇事車責任的大小來賠付。打個比方,如果按照國家標準,死亡者應獲賠償(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賠償金等)40萬元,則扣除保險公司的11萬元,剩餘部分29萬元做出如規定:如果肇事車負全責,則賠償29萬元;如果肇事車負主責,那麼當受害人是行人或非機動車時,肇事車賠償29萬元中的80%,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則賠償29萬元中的70%;如果是同等責任,肇事車賠償50%(雙方都是機動車)、60%(受害方是行人或非機動車);如果肇事車是次要責任,肇事車賠償30%(雙方都是機動車)、40%(受害方是行人或者非機動車)。

但如果肇事車一點責任也沒有,受害方負全責的話,那麼保險公司交強險只賠11000元,剩餘的損失部分如下賠償:(1)如果受害方也是機動車的話,那麼受害方承擔剩餘部分的全部損失,肇事車一分不賠。(2)如果受害方是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的話,那麼肇事方賠償剩餘部分的10%。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怎麼辦

4樓:華律網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並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會影響這份文書的法律效力,那麼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弄清楚之後,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複核材料。

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複核就無法受理了。另外複核申請上應該詳細敘述本次複核請求及理由和證據,所以複核申請的內容非常重要,最好由專業人士來寫,因為同一起事故只能複核一次。所以,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複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5樓:法律快車

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後,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3、向法院民事起訴。

自行協商一般是針對小額案件或簡易案件,且雙方對事故責任無異議,雙方都無其他違規駕駛的情形(比如:酒後開車、無證駕駛等)才適合自行協商。自行協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賠」的部分。

這種處理方式好處是:省時又省力,但其風險是:當事人利用此規則迅速要求撤離現場,消滅事故現場證據,事後又反悔,不承認事先協商好的責任,導致索賠難。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並送達各方當事人。

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方為生效,然後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8條之規定調解程式為: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於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

6)確定賠償方式。事故調解人員可根據有關交通事故處理方法、規定等,並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經濟條件提出損害賠償方案,供事故當事人自願協商。

(三)調解結束。訴訟。

指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予以解決的方式。

相關知識: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啥效力

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於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可見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

在司法實踐中,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如雙方或一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有異議,異議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異議的理由,異議方有證據證實認定書認定比例確有錯誤的,法院只將認定書作為審判參考,綜合異議人所提交的證據對案件各方的責任比例重新進行劃分。如當事人對認定書有異議,卻沒有證據能夠了證實其異議理由,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6樓:xin寶寶金牛

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對責任有異議的,15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議。

無異議的,10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不申請調解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可以參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和相關賠償標準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最後憑簽有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名字的協議書由交警部門製作《交通事故結案書》進行結案。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於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於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於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7樓:晉易詹曉絲

並已經到達馬路對面行人路白線南邊,而且當時過馬路時一共3輛電單車同時過馬路,喝酒後駕駛一電單車(他沒有駕照)穿過一沒有紅綠燈的馬路(由北向南)時,被撞者在中間,被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轎車撞倒,第一輛已經過去我一朋友,後面還有一輛電單車,轎車是避讓最後一輛電單車時撞倒我朋友的,請問,轎車駕駛員也是酒後駕駛?雙方的責任一般怎麼分擔,過年回農村老家,這種情況交警一般會怎麼出具事故認定書,導致小腿骨折

8樓: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我就覺得他應該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根據。責任認定,然後進行理賠。

9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是,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後,雙方對責任劃分沒有異議,接下來就是賠償損失的問題了,雙方都有責任、也都有財產損失的,可以要求交警進行調節,就賠償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互相賠償損失就結案了。如果在交警的調解下雙方就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那就只能是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了,雙方任何一方起訴都可以,起訴的時候要把車輛的保險公司一併起訴,法院審理後,下達判決書,雙方對判決沒有異議的,按照判決書執行,這起事故就結案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1、對責任書不服的,申請複核。

2、對責任書無異議,按責任劃分進行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處理,一般簡易程式15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普通程式的30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建議你直接去找處理你該起交通事故的交警。

12樓:水6元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當事人要做出認可或者不予認可的決定。

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可的,應當及時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進行簽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當及時維權。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有異議的,可以拒絕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然後趕緊及時維權。維權有兩種方法進行,一是當事人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二是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1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3樓:富春環保研究院

按照認定書的責任劃分賠償

14樓:昝擾龍槐

事故鑑定書下來,對方不給修車怎麼辦

15樓:大嫘嫘

交通事故印證時出來了以後怎麼辦怎麼辦這就開始判定誰的給誰的責任

行人違章橫穿馬路,被車撞,責任怎樣分?要詳細,有法律依據。

16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醉酒騎電動車橫穿馬路,這兒有道口通往村里的路但無斑馬線,東邊正在修路,所有的機動車及行人都在西邊行駛,朋友騎電動車自東向西橫穿馬路,被從南向北的機動車撞上,機動車緊急剎車,頂著電動車向北偏西方向行駛15至20公尺停下,人被撞到馬路中間,當場身亡。我們判定司機超速,請問責任怎麼劃分?

17樓:趙則文

我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