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和現在的男朋友結婚,如果我不做婚前財產證明,那以後萬一離婚我的婚前財產是否還屬於我

時間 2022-10-08 10:20:49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一直屬於你自己的,主要是如果離婚,你要能夠證明那些財產是你婚前所有即可。

夫或妻個人所有的財產的範圍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獲得的,情理上應由夫妻個人使用、支配、處理的財產。

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可憑取得上述費用的合法文書等證明。

(三)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結婚時間10年以內,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以及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

(六)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

(七)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財權歸個人所有(處理時應給予另一方適當的照顧)。

(八)其他應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1,婚前財產在舊的婚姻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財產在新的婚姻法屬於個人財產.

3,顯然屬於你個人,但是,你必須有書面證據.

4,如果一方父母將房產或財物贈與另外一方,比如,男方父母贈與女方金項鍊,那麼贈與物屬於被贈與人(女方)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樓:狂舞飄飄

當然屬於,不過你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是你結婚前賺得的,如果沒證據就按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給分了.為了避免這事的發生,還是去做下公證,沒壞處.

4樓:

你有多少財產哦,不要為一點點東西就去做什麼財產公證,你不是船王的女兒.

在男朋友面前說婚前財產跟我沒有關係他會怎麼想

5樓:水月風情

這個事情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

婚前的財產就是和對方沒有關係

婚姻中如果約定財產歸屬也是可以的

男友要和我做婚前財產公證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你男朋友如果不是事前就計畫好讓局面朝這方向走,就是你男朋友的父母不願意讓自己兒子以後有任何損失,可以看出你未來的老公一家人其實私心滿重的喔~~~

畢竟你們在前後的作業中雙方的付出幾乎可以說不相上下。

但其實我只是個外人,不懂你們之間的關係究竟是如何

如果你覺得這男的還可以,那就多少測試測試一下他

首先14萬的首付肯定不是你老公自己拿出手的(但你不能這樣跟他說)

首付的錢多是男方父母出資出來的

這種情況~~~我會建議兩家人約個時間一起吃個飯,雙方父母彼此交流一下

畢竟父母麻~~~大家都會為自己兒女多想一點(未來你也是這樣的)

但是你要跟你父母先明確討論好幾個方案~~

1.首付的金額由你們出資,房產名歸你們,共同還貸條據由雙方父母代為保管(這點最好由女方父母提出)

2.從首付到共同還貸至裝修部分,由你們小兩口制定完整的理財計畫,然後一起去完成(這階段還可以看出雙方是否用心)房產名雙方共有

3.最壞的打算...告知對方家庭,由你們完成首付的金額,對方完成裝修,房產名共有(會有點便宜男方,但看你覺得值不值),還貸過程如雙方其中一方不願意負責或推託,則即刻解除婚姻關係~~~(考驗男方責任感)

以上我所指的由你們完成首付金額,意思是雖然你們現在已經買房了,但可以把他們購買的金額全數奉回,改由你們出支(最多分兩期完成~~不然對方也會覺得你們沒誠意)

記住,坐下討論時,開宗前提必須是長輩,不是你們小兩口! 長輩的論述要以擔心子女未來狀況來說明,藉此讓男方父母無法逃避你們的觀點!

如果男方父母乃至男方以逃避或不理智的情緒意圖扭轉你們的說服,這也就代表~~~

其實你根本不用嫁過去了~~~相信我~~~

如果男方跟男方父母都如此不理智,不出3年,你會後悔!更嚴重,懊悔!

※既然兩家財產水平相當~~~其實誰佔誰家便宜都不會有好結果

你只需要懂,作人家媳婦要做什麼,不管過程如何,請保持尊重對方父母

這樣以後男方就算有了新歡~~~他的父母只會更懷念你,更鄙視他的新歡~~~

(當然,除非他的新歡~~~比你更懂得孝敬長輩,尊重長輩~~~和討好長輩)

7樓:no人

首先結婚不等於愛情 其次現在人真的很現實的。自己好好把握吧。

8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他還不信任你。而且這不算什麼不能忍受的。畢竟人家想的遠。

若是能心平氣和的分清楚並且保證不影響你倆的感情,那就分,無所謂。但是我還是忠告你一句,你的男人跟你隔心。這是個問題,早晚影響你倆的感情。

在他心裡還是錢重要。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公證也是有好處的,,,不過要分就分的清楚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是可以的。畢竟你一分錢也沒出。還有就是出錢咱也不出裝修的錢。要拿裝修得錢寫上買房的錢。明白了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這個可以做,沒必要為這個經常吵架傷害大家的感情.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朋友還是再權衡一下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起坐下來商量一下,多問問父母長輩的意見

14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窮怕了,錢惹的禍!先說說理!再論情!

現在年輕人,資歷低,工資根本不夠買房的,如果是買房,一定都是父母的資助!你既然說雙方條件都不好,證明他家的錢不寬裕,也是老兩口攢下的辛苦錢!現在時下女孩子都很現實,離婚率也很高,誰也不擔保,誰和誰能一輩子幸福!

都乙個萬一,你們只能保證現在,不能保證將來!所以他提出的擔心,你要考慮和理解!再說情,既然你不是為了他的錢,為什麼要寫上自己的名字,明顯矛盾吧!

所以,如果你大方的說,咱們兩個都不容易,如果你不寫我的名字,也行,你買個全額的,我不貪你的錢!也不用寫我的名!如果你支付個首付,我們公證也行,註明房款和還貸比例,既然要做公正,那就徹底!

雙方都還一半!最後即使有一天分開,也可以按照比例拿回屬於自己的一半!(所有的錢都註明比例,按照將來賣房款,按比例拿回)個人建議:

女孩你也清楚,男人做這樣的事情,情非得已,你要明白,你的男人有些小氣還很固執,估計脾氣不算太好的,你心裡有個準備,將來會有波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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