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書下來了怎麼辦,我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了 下一步怎麼做

時間 2022-09-25 12:56:09

1樓:六和尚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程式如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或鑑定職業病——確定賠償數額——執行。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關係不明確的應當先到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申請勞動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與資方協調賠償。如果協調無果,勞動局申請仲裁索賠。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程式: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傷賠償。。

我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了 下一步怎麼做

4樓:左思苗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鑑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如果需要委託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後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後會給你乙個鑑定時間表(裡面有鑑定時間、地點、單位等資訊),鑑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鑑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鑑定機構出的鑑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鑑定或到上一鑑定機構再鑑定。

省級鑑定中心為最終鑑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鑑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鑑定了。

最後以鑑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後再怎麼辦理呢?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1、認定工傷之後,員工等待**完畢或者傷情穩定之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完畢後不需要鑑定傷殘者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已經下達者可以申請工傷待遇審核。

3、工傷待遇下達後如果有傷殘者在解除勞動關係時,還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工傷後,待傷**完畢後(一年內),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或是直接理賠。。。社保的到社保中心。。。綜保的到相應保險公司。。。

工傷認定書下來,下一步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帶鑑定結論出來,按照鑑定結論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所在單位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結算。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8樓:雙春厹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該賠償的就賠償,沒喪失勞動能力的,該回原單位上班就上班一

9樓:迅羋徒夭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我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了接下來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具體等級才能確定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工作認定書出具後,如果屬於工傷的,可以依法進行工傷傷殘等級評定,然後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2樓:法律快車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索賠。

13樓:霸氣航行天下

約時間,鑑定工傷的級別。

14樓:w申請人

還是在申請工傷認定書視窗申請工傷鑑定,一邊找老闆要賠償

15樓:隨便逛一逛哈哈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受傷後多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並沒有明確的時間上的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一般來說,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員工的工傷認定書下來後怎麼辦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員工的工傷認定書下來,可以再做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是先做工傷傷殘鑑定還是先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是先做工傷殘疾鑑定,還是先應該先做工傷殘疾鑑定,這樣辦工傷證就有準確的目標了 回答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

我工傷認定書下來了,但是沒有做傷殘等級鑑定 能離職嗎?有什麼影響

最好還是等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再離職,按照規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按照不同的傷殘等級在員工離職時由單位支付給你的,你現在走,因為等級結果沒出來,單位沒辦法給你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認定書下來了,傷殘鑑定還沒做,能辭職嗎?員工工傷認定書下達之後,員工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果在醫療期結束之後,員工是可以...

工傷認定書沒下來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嗎

1 工傷認定書還沒有下達之前,員工是不能做工傷傷殘鑑定的。因為申請材料中需要工傷認定書。2 如果員工不進行工傷傷殘鑑定,那麼只要達到一定的醫療期,或者 完畢後,就可以自行申請。不能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因此不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規定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

請問 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但再次住院治療工傷時,用的是醫保,那麼沒報的自費部分工傷保險可以報嗎

樓上答得完全不對,我就是我就在人社上班,雖然不負責工傷,但都在乙個服務大廳,差不多了解。只要定了工傷,醫保是不會報的。因為醫保補償條例裡明確規定了7項不予補償的範圍,就包括工傷。您這個第二次住院,可能是因為醫院不了解,也可能是疏忽,總之給您走醫保程式報了,其實這是不對的,您應該還是走工傷的手續。我們...

如果已經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而工傷認定書還沒下來就死亡的能算工亡嗎

如果出在停工留薪期,因為工傷死亡按工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認定期間 死亡的,處在停工留薪期的,因為工傷原因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其他情形,不能享受工亡待遇。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 工傷期間,包括住院 和出院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