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樓:汝建義
工傷的話,就是勞動爭議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是法定的前置程式。請參考《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工傷案件必須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即傷殘等級鑑定),工傷認定在縣級人社局勞動關係科(股)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在地級人社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