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非親身子女撫養權,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如何解除撫養權

時間 2022-09-21 03:06:08

1樓:儆櫟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子女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撫養。

2樓:深圳張勇律師

沒有結婚生的子女與結婚後生的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乙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確定撫養費要根據一方的收放情況,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來確定。

3樓:戚廣利

如果現在你要求離婚,孩子不會判給你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孩子還在兩歲以內;二是孩子與你沒有血緣關係;

現在你要求離婚,你有證據,法院會受理的,判決結果不是你希望的。

4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妻子結婚前有了小孩,而為了達到生小孩的目的和你結婚,其行為存在重大過錯,現在你們離 婚,你可以要求女方和她的同居者承擔你撫養小孩期間的損失,以及她生育小孩期間的各種費用。

小孩因為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不會判決給你,你不是小孩的合法監護人。‍

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如何解除撫養權

不是親生子女離婚後需要撫養費嗎

5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離婚孩子撫養費這要分幾種情況

(1)、養子養女。

養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為養父母的離婚而消滅。

也就是說養子女在養父母離婚後,仍是養父母的子女,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改變,故而養父母有義務支付撫養費。

(2)、繼子繼女。

一般來說,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在繼父母離婚以後消滅。

繼母或繼父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生母撫養。

(3)、私生子。

如果是一方違反夫妻忠誠義務而與他人的私生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養費的覆函》的規定精神,無過錯一方不承擔支付私生子撫養費的義務。

6樓:我的名字叫

法律常識:孩子不是親生的,離婚後也要給撫養費嗎?

7樓:淮南程律師

程韋偉律師為您解答;離婚孩子撫養費這要分幾種情況(1)、養子養女。養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為養父母的離婚而消滅。也就是說養子女在養父母離婚後,仍是養父母的子女,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改變,故而養父母有義務支付撫養費。。

(2)、繼子繼女。一般來說,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在繼父母離婚以後消滅。繼母或繼父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生母撫養。

(3)、私生子。如果是一方違反夫妻忠誠義務而與他人的私生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養費的覆函》的規定精神,無過錯一方不承擔支付私生子撫養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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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你是監護人就需要啊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方可以一起協議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以及孩子撫養費用的支付方式和額度,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依據有利孩子健康成長原則判決。

離婚後沒有撫養權,老了子女還有贍養我的義務嗎?

10樓:煙雨重樓繞

有。子女對父母有法定贍養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終止。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子女對離婚的父母仍有贍養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1樓:

這要看你以後所盡的責任,如果沒有是很難的,而且這種事一般都是要靠情感來維持的,法律永遠不會是最好的解決途徑

12樓:

贍養義務和是否付撫養費沒有必然的關係。

為人子女,法律上規定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是以血緣關係來界定。

孩子的母子(女)的關係,並不能因為母親是否給撫養費而改變。

假如離婚協議中對於母親贍養有了約定,即使約定將來不用負責,假如母親喪失了行為能力,沒有其他依靠,作為直系親屬,在法律上孩子還是有義務進行贍養。

她給了孩子生命,是孩子的母親,這個事實是無法改變的。

不知道你是否明白?

重組家庭的父母離婚後,非親生子女有撫養繼父的義務麼?

13樓:

給你一些觀點,

基於血緣的原因,父母子女關係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的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與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父母間仍存在權利義務關係,生父母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而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也形成了父母子女關係。因此,繼子女和與其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生父母間是雙重的權利義務關係。

那麼,離婚時,對於繼父(母)有條件且要求撫養繼子女的情況,就不能簡單地認定生父母有當然的撫養權,需要綜合考慮雙方的條件及子女的意願來確定撫養權的問題。

1)「血緣關係第一原則」,親生的父母子女關係,是自然的血親關係,具有唯一性,不可更改,不可替代,不因任何人為和天然的因素而改變。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2)根據「子女利益」原則來確定撫養權。

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由於長期共同生活而形成了撫養關係,那麼,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相義務,與親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同的。繼父(母)與生母(父)間因離婚而使婚姻關係歸於消滅後,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已經形成的撫養關係並不完全消滅。那麼,在離婚時,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也應有權來撫養繼子女。

那麼,在生父母與繼父(母)均要求撫養子女的情況下,解決撫養權的問題就要首先考慮子女的利益,以最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標準來選擇直接撫養方,即「子女利益」原則。比較各國立法,我們可以發現,一般而言,法院決定子女之直接撫養方時,以「子女利益」為根本指導原理,但「子女利益」非常抽象,如何判斷在何種情況才符合子女之利益,極為困難。正如台灣學者林秀雄所說,所謂子女之利益,不應只顧目前,尚須考慮未來之利益。

而美國關於子女直接撫養方之決定基準,大約有七:1、子女的福利——此為法院最先考慮之點。2、子女的意向——應考慮已達到有判斷能力年齡的子女的希望。

3、子女之年齡、健康及性別——子女年幼、不健康或為女孩時,以母親作為直接撫養人比較合適。4、將來之家庭環境,交友關係及子女之各種機會。 5、父母之品性、適當性——直接撫養方應是最適當的父母一方,以符合子女之最佳利益。

決定適當與否時,法院應考慮父母之性格、健康、氣質、能力等。6、父母之經濟情況。 7、父母之要求及個人的希望。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會有所幫助。

離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怎麼辦,離婚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怎麼辦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非親子關係,並請求返還所支付撫養費 重新分配財產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離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的救濟權利 離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主要是指夫妻一方 一般是男方 認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為雙方的親生子女並盡撫養義務,但離婚後才發現,孩子與自己並無血緣關係。作為不知情而撫養非親子的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