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和撫養權,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

時間 2022-09-06 03:31:58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很多,你可以參照一下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

」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

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父母離婚時,對於八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八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八周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裡,如何變更撫養權?

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乙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2樓:最愛長期收購

不大,除非你孩子滿了十歲自己行使選擇權

3樓:郭某某律師

不大,除非你孩子滿了十歲想要更好的生活條件

4樓:卿空班宛亦

到法院起訴啊!不過聽你的描述跟你的可能性較小!(你應該沒有固定工作吧!

)給小孩提供的生存環境不如男方!(個人觀點這麼年輕的女孩子!為何一定要走這條路呢?

難道你想藉著孩子繼續纏著他嗎?何必呢?)

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

5樓:心果心

撫養權:哺乳期內(2年)的孩子撫養權一般判給女方.

撫養費: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一般要以其實際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為標準支付撫養費。具體數額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當地生活水平、不撫養孩子一方的實際收入情況、孩子的實際需要最終確定。

不給的話交法院強制執行.

6樓:草民學法

1、關於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法律原則,在男女雙方發生爭議不能達成一致的情形下,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權益以及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一般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具體意見》第一到第六條的原則。

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1條、36條、37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0條、21條的規定。

2、在男女雙方就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不能達成一致並採取法律程式解決糾紛的情下,人民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各方面條件,一般包括穩定住房、穩定收入、直系親屬有能力並且願意幫助撫養未成年子女,以及另一方是否具有賭博、吸毒、有撫養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或者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無其他子女等條件,作出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並適當合理考慮另一方是否具有特殊情況的撫養權歸屬判決。

3、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應當給付子女撫養費,給付數額及給付期限,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給付協議及給付判決,不得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數額的合理要求。

4、婚姻法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給付撫養費。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喪失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的父母可以要求給付贍養費。

5、婚姻法21條所稱的「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6、婚姻法21條所成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造成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7、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適當提到,但是最高不得超過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

無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同行業標準或年度收入參照上述標準給付。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減少撫養費的給付數額。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1條、36條、37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0條、21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條、2條、3條、4條、5條、6條、7條

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子女撫養問題,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確定子女的撫養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

(2)糾正乙個錯誤認識,在法律上夫妻之間沒有「撫養費」這種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撫養」是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4)在女方沒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女方可以不給撫養費。

9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1。12個月以內是指哺乳期。.

2。無固定收入和無收入不是乙個概念,要給的,根據實際收入和實際需要酌情考慮。

3。無力支付或對方同意不支付。

10樓:匿名使用者

哺乳期的孩子具體指的是12個月;

女方沒有固定收入也需要給撫養費;

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女方都必須給孩子撫養費。

因為作為孩子的父母,對子女進行撫養是法定的義務,即使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同意對方不支付孩子的撫育費,也會因為監護人損害被監護人的利益而致使協議無效。

參考資料:

一、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 , 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二、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1樓:匿名使用者

12個月之內是期.

法院一般判定2周歲以內的嬰兒一般判給母方撫養。因為考慮到哺乳問題.

12樓:妙筆如蘭

一般的哺乳期是24個月,一般在哺乳期孩子是要跟女方的,男方要給女方撫養費,

13樓:奉昂拜巧雲

對於他給你發侮辱性文字簡訊的行為,理論上你可以保留著這些簡訊去派出所報案,但實際效果不如你換部手機更立竿見影。

對於你要求變更撫養費的請求,法院支援的可能性比較小。你倆月收入都在3000之上,每月1500養孩子應該比較寬裕了。

第三,就你目前描述的這種情況,即使他起訴,孩子的撫養權也不會判給他,你可以放心。

撫養和撫養權有什麼區別

14樓:華律網

撫養,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長輩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晚輩的撫育、教養。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兒女的合理要求。扶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範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我國繼承法、刑法使用扶養一詞·即採用廣義的解釋。

從國外立法來看·大多數國家採用廣義說。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東歐一些國家的立法採用狹義說。

我國現行《婚姻法》採用狹義說。

15樓:廣州遊戲人生

父母生孩子,法律上有撫養義務,撫養到18歲,父母都要撫養。

如果離婚後,孩子歸其中一方(撫養權一方)負責日常生活照料,供書教學。另一方扔需要繼續撫養孩子(以撫養費的形式)。

撫養費和扶養費在法律上有區別嗎

16樓:一起育兒說

1、給予錢款的物件不同。

通俗來講扶養費是晚輩長輩給長輩錢款,扶養費則是平輩之間給予錢款。

撫養費是長輩對晚輩給予生活上的物質幫助所支付的錢款。即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姊一方向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弟、妹一方支付用於其生活費的錢款。長輩有對晚輩給予物質幫助的法定義務而不履行時,晚輩有請求給付的權利。

扶養費一般是指夫妻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和供養所支付的錢款。

2、給予錢款一方的義務不同。

給予撫養費是父母或長輩在晚輩成長過程中所需要盡到的扶助義務。

給予扶養費則是平輩之間所需要盡到的幫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四條"夫妻有互相扶助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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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戶口和撫養權關係,孩子戶口與撫養權有什麼關係

孩子戶口與撫養權沒有必然的聯絡,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

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關於孩子的撫養權?

這位女士,你可以討回女兒的撫養權。你可以再一次與前夫協商,協商無果後,你可以到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由就是要回女兒的撫養權和監護權,鑑於前夫已經有了兒子,法院會支援你的訴求,將女兒判歸於你。如果你不要回孩子,你女兒就會被他們教的不認你了,趁現在才6歲,還有可能教育好,完全可以要回來的。你可以先和你...

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分,孩子撫養權怎麼分?

孩子的撫養權分配方法 法院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作出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判決。具體而言,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一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