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承接查驗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物業承接查驗中其他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時間 2022-08-29 07:52:25

1樓:李亞東律師

承接查驗不同於工程專案建設的竣工驗收,是在物業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的基礎上,對建設單位移交的物業資料,有關單項驗收報告,以及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園林綠化工程和其他公共配套設施的相關合格證明材料,對物業公共部位配套功能設施是否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等進行核對查驗。

法律分析物業承接查驗的依據分為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其中物業承接查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承接查驗的內容與標準主要依據《物業承接查驗辦法》,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辦法》制定的實施細則。物業承接查驗的合同依據,根據物業的不同情況有所區別,主要原則是不應超出物業服務合同規定的範圍與內容。

對新建物業的承接查驗,其交接雙方是物業服務企業和開發建設單位,承接查驗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為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所進行的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以物業服務合同為依據。 承接查驗不同於工程專案建設的竣工驗收,是在物業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的基礎上,對建設單位移交的物業資料,有關單項驗收報告,以及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園林綠化工程和其他公共配套設施的相關合格證明材料,對物業公共部位配套功能設施是否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等進行核對查驗。承接查驗還應對設施裝置進行調拭和試執行,還應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2樓:常書南

如果承接查驗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又無故拖延拒不整改又怎辦,有無法律強制措施

物業承接查驗中其他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3樓: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1)當事人雙方均應承擔不履行協議的違約責任。建設單位與物業企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