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先打人後報警派出所怎麼處理呢

時間 2022-08-29 05:51:59

1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鬥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 ,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和後果追究雙方的法律責任。

先動手打人的如果受傷,在民事賠償責任上,可以減輕後打人者的賠償責任。

2樓:南方菇涼小蘇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提問跟人吵架,她先動手打我,還報警說我打她,現在在醫院,該怎麼辦

回答打架先動手的處理是若是是民事責任的話,對方有過錯,可以減輕受害者的責任:如果是刑事責任,則不一定。如果傷者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則會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提問我沒打她,她說打她了,醫院驗傷什麼問題都沒有

回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提問啥事都沒有,就是不出院

回答雙方如果沒有太大問題的話,一般**只會進行協商,讓你們兩個自己處理

如果沒問題,您可以不用管他,

提問我猜她現在就想要訛錢

回答她也打你,你也可以驗傷

提問我能不能告他誣陷,我也沒打她,她還說我拿棍子打她

回答可以啊

提問都把我頭髮拽掉好多

回答只要你沒有打她都是可以

但前提你要有證據您沒有用棍子打她

更多14條

我先動手打人,但我被打成輕傷,對方沒事。派出所會怎麼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於調解時對方願意支付的數額有異議,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額途徑解決,當然,賠多少錢取決於你們彼此受傷害的程度,以及在此次侵權事件中責任大小。不排除你們相互賠償後,你的實際所得沒有現在調解的多呢。

2、對方是否構成犯罪還不能確定,因為還受到刑事責任年齡的約束。另外,由於是您先動手打人,也有可能對方屬於正當防衛的防衛過當哦。

3、派出所讓你接受處理意思應該是去協調,而不是要拘留你!

4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可以進行調解,不過你應當堅持原則。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通過積極賠償,並且適當多陪,可以給對方出具諒解書,這樣對方可以判緩刑。

5樓:玻璃師哥

看什麼事情了,如果是單一的打人呢,對方正當防衛把你揍了,派出所先調解,然後呢,你這個事情會被拘留或管制,7-15天,頂多了。

民事糾紛我先動手打人公安局會怎麼處理

6樓:華律網

財產類民事糾紛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現因民事糾紛產生鬥毆等情節,公安局應對糾紛中的肇事方或過錯方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治安處罰:凡持械傷人或故意損壞財物者,應視情必須給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罰款的處罰;糾紛雙方均有錯且又均符合治安處罰條件的,必須視情分別給予處罰。治安處罰不影響對民事賠償的調解。

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處理,應製作書面「調解協議書」,交由當事人雙方簽字生效。「調解協議書」應存檔備查。對不服公安派出所調解意見的,應勸導雙方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1、協商。2、調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

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

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一般的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無論是哪一方先動手只要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不能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根據具體過錯情節和造成的後果予以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樓:七台河李陽平

這樣情況公安機關會按《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125號令)的規定進行調解的。

第一百五十三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係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並製作調解協議書。

第一百五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處理:

(一)雇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夥鬥毆或者其他尋釁滋事的;

(三)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四)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意調解處理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針對對方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六)調解過程中,違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調解處理的。

第一百五十五條 調解處理案件,應當查明事實,收集證據,並遵循合法、公正、自願、及時的原則,注重教育和疏導,化解矛盾。

第一百五十六條 當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但是,當事人為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託其他人參加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託書,並寫明委託許可權。違法嫌疑人不得委託他人參加調解。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因鄰里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進行調解時,可以邀請當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幫助調解。

第一百五十八條 調解一般為一次。對一次調解不成,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或者當事人申請的,可以再次調解,並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應當製作筆錄。

第一百五十九條 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製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並履行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書應當包括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內容。

對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儲存案件證據材料,與其他文書材料和調解協議書一併歸入案卷。

第一百六十條 調解達成協議並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處罰。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應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公安機關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一百六十一條 對符合本規定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的治安案件,當事人自行和解並履行和解協議,雙方當事人書面申請並經公安機關認可的,公安機關不予治安管理處罰,但公安機關已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除外。

9樓:匿名使用者

依對方受傷嚴重與否定性,

10樓:常熟討債

看受傷達到的程度進行不同的處理,如果估計達到輕傷的(有刑事責任的),奉勸私了的好。

打人後賠錢了還要判刑嗎,對方打人後不賠錢我該怎麼辦

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賠償被害人只是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之一,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同時構成違法或犯罪行為,還需要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具體可能有如下幾種情況 因民間糾紛打架造成被害人輕微傷,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不予處罰。雙打打架造成輕微傷,尚沒有構成輕傷。除民事賠償外,公安機關可 根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