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不告不理:對未經起訴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訴訟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2樓:
包括輕傷害,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遺棄等,但二樓有錯誤的,首先,重婚並不是不告不理的,其次誹謗的物件如果是國家領導人或是對國家利益有損的,也不是不告不理的。
你想啊,重婚如果不告不理,那麼,現在的人只要搞定原配老婆,那麼不是可以坐擁右抱了麼?與社會利益和道德不符,所以不是親告案,當然現實當中不太好操作。
前幾年有個著名的詞作家,好像就是因為誹謗被抓的,但是沒人告他的,為什麼,估計他的誹謗涉及國家領導人或是國家利益了,侮辱也是地。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中說的「不告不理「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親告罪。它隸屬於刑事訴訟中的自述案件的一類,具體包括:
1 侮辱、誹謗案(刑法第246條,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
3 虐待案(刑法第260條);
4 侵占案(刑法第270條)。
在法律上,這幾種案件一般而言公檢法部門不主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由被害人,或是在其無法親自起訴的情況下由其近親屬或委託他人訴之。並且該類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無需公檢立案,起訴。
4樓:吾本漁樵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刑法裡面不告不理的罪名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自訴案件分成三類,但實行不告不理的只有以下幾種:
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占案。
——————————————————————————————————江蘇蘇州簡文律師事務所
郭浩 律師
蘇州園區建屋大廈518室。
6樓:
不告不理即自訴案件範圍:故意傷害(輕傷)案;2.侮辱誹謗案;3.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4.重婚案,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除外;5.破壞現役軍人婚姻案;6.
虐待案;7.遺棄案;8.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7樓:王振官律師
故意傷害(輕傷)案;.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現役軍人婚姻案;虐待案;遺棄案;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8樓:首典
什麼意思?
對法院來說,刑法所有的罪名都是不告不理啊
刑事訴訟法中 不告不理原則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9樓:呆萌志
1、適用不告不理原則的案件是自訴案件,依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2、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具體包括:
(1)侮辱、誹謗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
(1)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為輕傷案。
(2)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條規定的侵犯通訊自由案。
(4)刑法第258條規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條規定的遺棄案。
(6)刑法分則第3章第1節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則第3章第7節規定的侵犯智財權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10樓:無和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章 管 轄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擴充套件資料: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11樓:徐金娟
《刑法》第246條第一款: 侮辱、誹謗案(侮辱、誹謗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第257條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60條第一款:虐待案
《刑法》第70條第一款、第二款:侵占案
12樓:匿名使用者
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虐待 等等
13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相關法條,純粹的不告不理包括下列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不告不理」的原則的法律依據
14樓:螞蟻掌上觀
在中國的訴訟法中,並沒有明確不告不理的原則。這是因為不告不理原則是一種民間說法,但是,不告不理也是訴訟原則中處分原則的一部分體現。民事訴訟中公民或法人不去起訴,則是對訴權的一種處分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對這種處分方式予以尊重,所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受理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以起訴作為審判的前提。刑事案件必須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自訴人進行自訴(見自訴案件),民事案件必須有原告人提出訴訟請求,法院才能開始進行審判活動。
但是,人民法院依職權原則,在審判中可以發揮積極主動作用,不消極地受起訴範圍的限制,以便使案件能夠得到正確、合法、及時的解決。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審理案件就是基於當事人提起的訴訟,當事人不主動到法院起訴立案,法院當然不會主動來審理案件,況且法院也不知道誰有官司需要處理。所以不告不理賠原則一想就清楚了。刑法裡也有不告不理原則,遺棄罪,虐待罪,重婚罪,侵占罪,被害人不告,公檢法是不管的
「不告不理」原則在民事訴訟中包含兩層含義,即程式上的「不告不理」和實體上的「不告不理」。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3條對當事人的處分權利規定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不告不理原則則是此處分原則的具體體現。在處分權利的權利賦予之下,當事人可以放棄自身的訴訟權利,不向法院起訴,也可以起訴後申請撤訴。因此可以說當事人的處分行為直接關係到民事訴訟程式能否啟動:
1、當事人起訴引起第一審程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為有合法的原告,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只有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才能提起訴訟,引起第一審程式,而第一審程式能否正常的進行還要看原告是否在此期間撤回起訴。
2、當事人上訴引起第二審程式。第二審程式能否進行要以當事人是否提出上訴為前提,只有當事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法院才能進行審理。3、在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生效後,執行程式的發生也同樣取決於權利主體是否提出執行申請。
4、審判監督程式的發生同樣也離不開當事人的申請,在這乙個訴訟程式裡,「不告不理」的原則體現得更加明顯。因此可以說,訴訟程式的啟動由當事人決定。
16樓:接向
起訴狀上寫兩名被告,訴訟請求只寫第一名被告返回訴請金額,經庭審查實是第二名被侵占訴請金額,這是否屬於」不告不理「原則
17樓:匿名使用者
遺棄罪不是不告不理。遺棄罪是非親告罪。
「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怎麼...
18樓:樂觀的靚哥哥
意思是說,如果一方犯了罪,另一方不到法院起訴,犯罪的那一方就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重婚罪不屬於不告不理的案件。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刑事訴訟不告不理的條件,刑事訴訟法中 不告不理原則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您好,刑事訴訟中不告不理的案件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 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輕微刑事案件,也就是刑事自訴案件。關於自訴案件 不告不理 的條件和範圍,依據新修訂的 刑事訴訟法 的相關規定,包括下列案件 一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
刑法中純正的不作為與不純正的不作為有什麼區別
純正不作為,是不作為的一種形式。指由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內容的不作為。不一定造成具體的損害結果,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不作為,犯罪即告成立。其又名真正不作為犯,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相對的,只能以不作為的行為形式構成的犯罪。遺棄罪,這種犯罪就屬於純正不作為犯罪。不純正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