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當事人申請仲裁後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還是裁決書

時間 2022-08-25 18:53:38

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可以根據仲裁裁決書。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樓:韓飛律師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可知:仲裁案件當事人申請仲裁後,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

2、雙方也可以自己簽訂乙份協議,類似合同,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樓:找法網律師

仲裁委員會即可以製作裁決書、也可以製作調解書,如果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應當製作調解書。仲裁委員會製作的調解書一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樓:呂艾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和解可否製作調解書

5樓:一哥說法

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不能做調解書。

6樓:韓飛律師

可以,效力等同於仲裁裁決書。

7樓:呂艾

此題分類不對,應該是法律問題分類。根據《仲裁法》第51條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製作裁決書。

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據《仲裁法》第52條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仲裁和解可以製作調解書

仲裁案件調節書於裁決書的區別

8樓:廣州民商律師

可以申請仲裁庭按照你們達成的和解協議出具調解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但對於是否只能申請仲裁庭製作調解書而不是裁決書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按照《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以及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的規定,也可以不撤回申請,而由仲裁庭裁決。因此不一定只是出具裁決書。不過,裁決書與調解書不同的是,調解書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而裁決書可以不服起訴到法院。

9樓:匿名使用者

1、調解達成後,雙方的糾紛就已經解決了。不能再到法院起訴,因為調解是雙方當事人都接受的意見。

2、仲裁裁決是勞動仲裁部門根據證據和勞動政策做出的, 不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喜好做出的。如果不服裁決,雙方當事人有起訴的權利。

3、仲裁調解書和裁決書的相同點是:都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執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雙方達成和解,如果和解協議內容合法,仲裁可依據協議內容出具仲裁調解書,讓協議有了法律保障。但仲裁裁決的意見,與和解的意見沒有直接關係。

在仲裁法中,當事人雙方未達成和解,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是否可以依據原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法律依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雙方未達成和解,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可以依據原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

《仲裁法》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第五十條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後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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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請求不予執行仲裁調解書或者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和解協議作出的仲裁裁決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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