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立公證遺囑怎麼辦,老人遺產公證需要怎麼辦理?

時間 2022-08-10 03:11:50

1樓:yzwb我愛我家

重新立公證遺囑之前,必須先撤銷原來的公證遺囑。

撤銷公證遺囑,只有遺囑人本人向原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變更或撤銷申請,其他人一般是不能**撤銷公證遺囑的。

1、遺囑的撤銷是指立遺囑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遺囑。取消原遺囑,遺囑的內容即無效。

2、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

原公證遺囑撤消後,即可重新申請新的公證,其實在申請撤銷遺囑時,可以直接申請變更公證遺囑,這樣只需申請一次即可完成重新立公證遺囑的目的。

遺囑的變更是指立遺囑人對自己所立遺囑的內容進行變動、更改。「變更」包括「補充」「部分撤銷」。

拓展:遺囑公證

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遺囑公證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並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宣告書公證。

2樓:小勝d棚

遺贈要有效,必須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第一,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也就是說,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立下遺囑的。

第二,遺贈人所立的遺囑內容必須合法。遺囑內容必須包括下列內容: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為胎兒保留應繼份;不能剝奪或取消繼承人以外有權分得遺產人的遺產酌給請求權。

否則,所涉必要份額之遺贈應為無效。

第三,遺贈人所立的遺囑必須符合繼承法規定的形式要件。

第四,受遺贈人必須是遺囑發生效力時的生存之人。

第五,受遺贈人未喪失受遺贈權。

第六,遺贈的財產須於遺囑人死亡時屬於遺產。比如,屬於遺囑人合法配偶的財產,不能遺贈。

第七,遺贈人死亡時,遺囑之履行為可能且合法。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遺囑人的遺囑是在清醒狀態下自願立下的,遺囑本身是符合法律規範的,受遺贈人沒有任何侵害遺囑人的違法行為,遺囑處分的財產確為遺產(夫妻共同財產中有一半屬於其配偶,這部分不屬於遺產),缺乏勞動能力而又沒有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包括胎兒)的應得份額和繼承人以外有權分得遺產人的遺產酌給請求權得到滿足的,那麼,遺囑人將其遺產遺贈給任何人都是合法的,都是應當受到保護的。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根據這一規定,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均未辦理公證應以最後遺囑為準。

但是數份遺囑中,如果有乙份辦理了公證,不論前後,應以公證遺囑為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所以,你最好的辦法是讓你父親去公證處重新做乙份經過公證的遺囑出來,取代你後媽的那乙份 追問: 房產證是我父母親的。

93年母親去世後。父親再婚。婚後他們拿我父母的工齡把房子買下了。

婚後他們感情不是很好。2003父親病重需要人照顧。她以這個為由逼父親百年之後房子歸她一人所有任何人都不能干預。

父親只好照辦了。現在父親想立過遺囑,把自己的這份留給自己的女兒。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很急 回答: 帶你父親前往原先的公證處,廢除之前的那份遺囑。重新辦理乙份新的遺囑,並進行公證即可。

追問: 問題就出現在這個新的遺囑上,公證處要我父親拿結婚證出來,現在拿不出,被老太婆藏起來了,要補辦需要兩人在場,如果被她知道了就辦不成了。 回答:

呵呵 那沒辦法!不過你們完全可以先取消原先的公證遺囑 補充: 我國實行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

遺囑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遺囑人立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以證明。它要求遺囑人必須在公證員面前訂立遺囑,然後由公證員對遺囑的內容和遺囑人的簽名給以證明。經過公證的遺囑,有如下好處:

(一)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所立遺囑有效。(二)遺囑內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三)有利於保證遺囑效力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的發生。

公民申辦遺囑公證,應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別人**。如果當事人行動不便,也可以請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到立遺囑入住所辦理。申辦遺囑公證,應向公證處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一)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二)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如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存摺等。(三)書寫遺囑的草稿。如果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或書寫有困難,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請公證員代書。

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如下幾項:(一)遺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二)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係;(三)所處分的財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四)對財產的分配和有關事務的處理決定;(五)如果有遺囑執行人的還應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六)遺囑製作日期和遺囑人本人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

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公證處要對立遺囑人進行必要的調查,應查明以下問題:(一)遺囑人本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別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遺囑受益人的基本情況;(二)遺囑人與受益人是什麼關係;(三)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中,是否有因無生活**而依靠遺囑人生活的人;(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屬於遺囑人個人所有的,還是夫妻共有的,或是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五)遺囑人所立遺囑的內容是否出自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脅、強迫、欺詐等情況下違背自己心願而對財產所作出的處分決定。

公證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作必要的調查了解之後,如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可出具遺囑公證書。 追問: 可以立幾分遺囑。

除所在還可以向市公證處立遺囑嗎 回答: 只要當事人在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立下遺囑的。 隨時可以改變之前的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根據這一規定,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均未辦理公證應以最後遺囑為準。

老人遺產公證需要怎麼辦理?

3樓:飛喵某

一、做公證需要準備材料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宣告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登出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影印件,如果沒有影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

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登出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登出證明,有則不用開具登出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

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對帳單等。

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諮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二、立遺囑。

遺囑分為好多種的,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的。法律相應都是一樣的,

通常是寫明本人的姓名名族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訊的,還有就是見證人的資訊的,寫明自身的財產情況尤其是房產的,房產的位址以及門牌號最好是寫清楚的。有存款也要一起寫進去的,如何分配等都要寫明白的,寫完要簽字包括見證人等一樣的。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於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4樓:華律網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登出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帳戶及**公司出具的**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

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宣告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宣告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影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證遺囑如何變更,撤銷,怎麼訂立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怎麼撤銷變更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 代書遺囑 口頭遺囑 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繼承法 第二十條規定,遺...

公證遺囑與自書遺囑哪個效力大,公證遺囑和自書遺囑哪個效力大

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大於自書遺囑的法律效力。對於這一點我國 繼承法 第二十條有明確的規定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 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 代書 錄音 口頭遺囑,不得撤銷 變更公證遺囑。從第二十條中的最後一句我們不難理解,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大於其它遺囑形...

關於房產遺囑公證的問題,房產遺囑公證問題!!!!!!!!!!!!

1 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3 遺囑人未提供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公證人員可以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起草遺囑,公證人員代擬的遺囑,應當交遺囑人核對,並由其...

遺囑公證和贈與公證有區別嗎?急,遺囑公證和贈與公證有區別嗎?急

贈與公證的費用可能比遺囑公證要高,但是相比較而言,贈與公證相對比遺囑公證要保險,建議贈與公證完之後就完成贈與物的交付,這樣就不能反悔了!具體收費需要到當地的公證處了解。費用嗎!全國應該有所不同吧!乙份遺囑公證一般是三百左右,最多不超過四百。贈與公證是按受益額來算的,也就是標的百分之二,比如 房子的話...

遺囑需要公證嗎,立遺囑需要公證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通過勞動積累的私有財產愈來愈多。但人固有一死,財產將在社會中留存下來,如何在生前安排妥善遺產就是很多人考慮的問題。生前立下遺囑則是安排妥善事物和財產的有效手段。遺囑的方式不同,遺囑的效力即不同。要討論遺囑的問題,這就要先了解一下遺囑的分類 遺囑分為 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