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正按兌付方式分為哪幾種,議付信用證可分為哪三種

時間 2022-07-31 10:07:20

1樓:匿名使用者

信用證主要內容

(1)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如其種類、性質、有效期及到期地點。

(2)對貨物的要求。根據合同進行描述。

(3)對運輸的要求。

(4)對單據的要求,即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5)特殊要求。

(6)開證行對受益人及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7)國外來證大多數均加註:「除另有規定外,本證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修訂)》即國際商會500號出版物 (《ucp500》)辦理。」

(8)銀行間電匯索償條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證的種類

(1)以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劃分為:跟單信用證及光票信用證。

(2)以開證行所負的責任為標準可以分為:

①不可撤銷信用證。

②可撤銷信用證。

(3)以有無另一銀行加以保證兌付,可以分為:

①保兌信用證。

②不保兌信用證。

(4)根據付款時間不同,可以分為:

①即期信用證。

②遠期信用證。

③假遠期信用證。

(5)根據受益人對信用證的權利可否轉讓,可分為:

①可轉讓信用證。

②不可轉讓信用證。

(6)迴圈信用證。指信用證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後,其金額又恢復到原金額,可再次使用,直至達到規定的次數或規定的總金額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勻交貨情況下使用。

在按金額迴圈的信用證條件下,恢復到原金 額的具體做法有:

①自動式迴圈。每期用完一定金額,不需等待開證行的通知,即可自動恢復到原金額。

②非自動迴圈。每期用完一定金額後,必須等待開證行通知到達,信用證才能恢復到原金額使用。

③半自動迴圈。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額後若干天內,開證行末提出停止迴圈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動恢復至原金額。

(7)對開信用證。指兩張信用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兩張信用證的金額相等或大體相等,可同時互開,也可先後開立。它多用於易貨**或來料加工和補償**業務。

(8)對背信用證。又稱轉開信用證,指受益人要求原證的通知行或其他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信用證,對背信用證的開證行只能根據不可撤銷信用證來開立。對背信用證的開立通常是中間商轉售他人貨物,或兩國不能直接辦理進出口**時,通過第三者以此種辦法來溝通**。

原信用證的金額(單價)應高於對背信用證的金額(單價),對背信用證的裝運期應早於原信用證的規定。

(9)預支信用證。指開證行授權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預付信用證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由開證行保證償還並負擔利息,即開證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單在後,與遠期信用證相反。預支信用證憑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乙份負責補交信用證規定單據的說明書,當貨運單 據交到後,付款行在付給剩餘貨款時,將扣除預支貨款的利息。

(10)備用信用證。又稱商業票據信用證、擔保信用證。指開證行根 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對受益人開立的承諾承擔某項義務的憑證。

即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 定並提交開證人違約證明,即可取得開證行的償付。它是銀行信用,對受益人來說是備用於開證人違約時,取得補償的一種方式。

2樓:匿名使用者

跟單信用證分為:

1)按照是否可以撤銷可分為: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但自ucp600頒布之後,就不再有可撤銷信用證;

2)按照是否需要保兌分為: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

3)按照付款的期限分為: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而遠期信用證又分為:遠期承兌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

4)按照是否可以轉讓分為:可轉讓信用證和不可轉讓信用證;

5)按照是否可以迴圈使用分為:迴圈信用證和非迴圈信用證;

6)按照是否允許分批裝運分為:可分批裝運信用證和不可分批裝運信用證;

7)按照**形式的有:對開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

8)另有預付款信用證;

9)按照付款形式不同分為: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議付信用證;

10)還有特殊的:備用信用證。

以上雖有不同的分法,但有時是乙個信用證,比如不可撤銷的、保兌的、不可轉讓的、可分批裝運、即期付款、迴圈信用證——即乙個信用證可以有若干屬性。

希望採納

3樓:

按兌付方式分為兩種:

保兌信用證。指開出的信用證由另一家銀行保證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履行付款。

不保兌信用證。指開出的信用證未經其他銀行保證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履行付款。

議付信用證可分為哪三種

4樓:勁量小電池

按信用證付款方式,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遠期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徵和議付信用證四種方式。

國際**中最常用的是議付信用證(negotiation credit),議付信用證指允許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銀行或任何銀行交單議付的信用證。通常在單證相符的條件下,銀行扣取墊付利息和手續費後立即將貨款墊付給受益人。

議付信用證可分為公開議付信用證和限制議付信用證,前者受益人可任擇一家銀行作為議付行,後者則由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指定一家銀行為議付行。開證行對議付行承擔付款責任。

即期付款信用證和遠期付款信用證都在信用證上明確規定一家銀行為付款行,不要求受益人出具匯票,僅憑提交的單據付款。承兌信用證則規定由開證行或指定的承兌行對受益人開出的遠期匯票進行承兌。以上三種信用證,是否有銀行願意議付與開證銀行無關。

一切信用證都必須明確表示它適用於哪一種方式。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信用證的兌付方式,信用證分為:付款、議付、承兌和延期付款四種。議付信用證硬要繼續分的話,按照期限可以分為即期和遠期,按照議付是否受限制分為自由議付、或者限制性議付。

不清楚你說的分類是從哪方面考慮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議付信用證(negotiation l/c),是指邀請其他銀行**匯票及/或單據的信用證。即允許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銀行或任何銀行交單議付的信用證。

議付信用證通常可以分為:公開議付信用證和限制議付信用證。

1.公開議付信用證(open negotiation l/c)是指開證行對願意辦理議付的任何銀行作公開議付邀請和普通付款承諾的信用證,即任何銀行均可按信用證的條款自由議付的信用證。

2.限制議付信用證(restricted negotiation l/c)是指開證行指定某一銀行或開證行本身自己進行議付的信用證。

信託剛兌寫進法律嗎

7樓:gg韓佳林

剛兌不會寫進法律,信託不允許承諾本金及收益保證,也不承諾剛兌。只是現在信託公司都很愛惜自己的聲譽,而且信託業整體風險不高,所以信託公司幾乎都剛兌了。就好比你在銀行買的非保本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最後能拿到本金及預期收益。

信託也是這樣。